关于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812 股票简称:华北制药 编号:临2014-003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1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639号),中国证监会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52,227,171股新股,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为推动公司战略转型,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中能源集团”)决定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252,227,171股新股,增持公司股份,本次认购将引起冀中能源集团持有公司的权益发生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前,冀中能源集团直接持有公司35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5.39%;冀中能源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药集团”)持有公司286,770,67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0.80%。冀中能源集团目前合计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46.19%,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河北省国资委”)。
公司与冀中能源集团之间的产权和控制关系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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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252,227,171股,均由冀中能源集团认购,发行价为4.49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冀中能源集团将直接持有公司602,227,171股股票,通过华药集团间接持有公司286,770,678股股票,合计占发行完成后的股权比例为54.51%,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河北省国资委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冀中能源集团权益份额将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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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集团承诺本次发行认购新增股份的限售期为36个月。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十五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冀中能源集团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报告书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 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