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钱袋子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4-0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1月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基金募集情况
■
■
注: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