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583 股票简称: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14-002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方式
3.召开时间:2014年1月10日(星期五)上午09:30-10:30
4.会议地点:天津港保税区海滨十五路199号海工大厦A座会议室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总裁周学仲先生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7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587,836,669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58.53 |
(三)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出席情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任期已届满,按照规定本公司股东大会须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成员。
会议选举刘健先生、周学仲先生、孟军先生、孙树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选举陈甦先生、程新生先生、朱武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7 名董事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表决情况:
1.选举刘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2,587,455,969股同意,占投票总股份数的99.99%;380,700股反对,占投票总股份数的0.01%;0股弃权,占投票总股份数的0%。
2.选举周学仲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2,587,455,969股同意,占投票总股份数的99.99%;380,700股反对,占投票总股份数的0.01%;0股弃权,占投票总股份数的0%。
3.选举孟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2,587,455,969股同意,占投票总股份数的99.99%;380,700股反对,占投票总股份数的0.01%;0股弃权,占投票总股份数的0%。
4.选举孙树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2,587,455,969股同意,占投票总股份数的99.99%;380,700股反对,占投票总股份数的0.01%;0股弃权,占投票总股份数的0%。
5.选举陈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587,836,669股同意,占投票总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占投票总股份数的0%;0股弃权,占投票总股份数的0%。
6.选举程新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587,836,669股同意,占投票总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占投票总股份数的0%;0股弃权,占投票总股份数的0%。
7.选举朱武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587,836,669股同意,占投票总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占投票总股份数的0%;0股弃权,占投票总股份数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高公司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适当提高1名外部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标准。自2014年1月1日起,由原来每人每年9.8万元人民币(含税)提高到每人每年12.8万元人民币(含税)。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其他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仍按规定在公司据实报销。
表决情况:2,587,836,669股同意,占投票总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占投票总股份数的0%;0股弃权,占投票总股份数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委派张亚萍律师和薛天天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做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