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深长城 公告编号:2014-1号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4年1月13日收到公司股东南昌联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联泰”)、深圳市联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联泰”)函告及附件,告知公司上述股东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已部分或全部解除质押,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南昌联泰所持有的19,391,300股本公司股份已于2014年1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解除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自2012年11月28日至2014年1月10日。原股权质押用于深圳鼎航投资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融资提供质押担保。
目前南昌联泰共持有本公司股份33,795,872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14.11%;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为19,391,30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57.37%,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8.09%。本次解除质押后,南昌联泰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共计12,000,000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5.01%。
二、深圳联泰所持有的22,253,700股本公司股份已于2014年1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解除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自2012年11月28日至2014年1月10日。原股权质押用于深圳鼎航投资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融资提供质押担保。
目前深圳联泰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2,253,779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9.29%;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为22,253,70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100%,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9.29%。本次解除质押后,深圳联泰未有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
备查文件:
1、南昌联泰《关于股权解除质押的函告》及《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深圳联泰《关于股权解除质押的函告》及《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此公告。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