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4-006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月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1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表决。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下属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临2014-007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临2014-008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拟签订<固安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临2014-009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公司大厂回族自治县弘润商贸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临2014-010号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郭绍增回避表决。
(五) 审议通过《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临2014-011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14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4-007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下属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注册设立一家名为华夏幸福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注册信息如下:
1. 公司名称:华夏幸福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 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八区25号楼3层301;
3. 注册资本: 壹亿元;
4. 法定代表人:孟惊;
5. 经营范围:产业基金管理;项目投资;投资与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
以上信息均以工商机关出具的核准书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14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4-008
华夏幸福关于下属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
固安幸福基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金额和比例:
公司全资子公司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御地产”)拟向其全资子公司固安幸福基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安幸福基业资产”)增加注册资本金投资49,000万元。增资完成后,京御地产对固安幸福基业资产的持股比例仍为100%。
一、 对外投资的概述
(一) 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京御地产拟向固安幸福基业资产增加注册资本金投资49,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固安幸福基业资产的注册资本将由1,000万元增加至50,000万元,京御地产对固安幸福基业资产的持股比例仍为100%,该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4年1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增资的议案》。
(三) 审批程序:上述增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二、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固安幸福基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14日;
注册地址:固安县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轷震宇;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及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技术交流(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取得行政许可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截止2013年9月30日,固安幸福基业资产的总资产为1,421,546,457.36元,净资产为-24,046,284.57元,201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1,025,416.75元,实现净利润-22,971,028.68元(注:以上数据为单体公司的财务数据);
与公司关联关系:固安幸福基业资产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为公司下设的全资二级子公司)。
三、 对外投资详细情况
(一) 本次增资的目的
为了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司现有经营状况及长期发展规划,拟进行本次增资。
(二) 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京御地产计划以货币资金方式一次性向固安幸福基业资产增加注册资本金49,000万元。
四、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的实施将不会影响公司的资金状况,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14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3-009
华夏幸福关于与固安县人民政府达成
固安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合同类型:合作框架协议
2.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 合同履行期限:开发期限为50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4.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该合同履行对公司2014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几年公司的净资产和净利润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具体数额目前还无法预测,今后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5. 合同风险分析: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存在可能遭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风险。
一、合同决议情况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已于2014年1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固安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 协议双方
甲方:固安县人民政府
乙方: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为进一步统筹固安县城乡发展,提升固安区域农业的核心竞争力,依托知子营乡优质的农业资源,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固安农业产业化示范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示范区”)的开发、建设与经营主体,达成《固安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二) 项目总体定位
固安农业产业化示范区以“国内先进,省内一流”为总体目标,将按照“一个中心三个功能区”:即园区综合管理中心、生态农业园(休闲观光)、两岸文创农业生活体验园区(互动体验)和科技产业观光园(孵育服务示范推广)的总体布局,优化整合园区内各类资源,提升园区整体经济建设水平。
(三)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固安农业产业化示范区
2. 项目面积及四至: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0000亩,位于固安县知子营乡,北至廊涿公路,西至固安工业区、南至引清干渠,东至廊涿高速公路,(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3. 项目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对示范区进行统一规划,合理进行产业布局,完善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建设高标准特色农业、农业创新孵化设施、农产品加工配送设施,对区域内村庄进行开发整理。具体包括:
1) 农业生态园:以传统农务为基础,导入民俗文化、休闲消费、农业生物技术等作为核心动力,构建独具特色的观光农业园、高新农业园及特色农庄;
2) 农业创新孵化设施:引入海内外先进农业技术及经验,建设能源再生中心、科研教育园、高新技术孵化区、农业服务区、微生物制品区及综合服务中心等20万平方米创新孵化设施,促进农业创新成果落地。
3) 农产品加工配送设施:建设农产品加工区、农副产品高附加值成分提取与加工区、特色产品深加工区、仓储物流中心、食用菌生产基地及农业文创精品展示交易中心等20万平方米综合示范区,成为全国创新农业深加工及配套交易标杆园区。
4) 村庄整理:对项目区域内村庄进行拆迁,政策按照固安县村庄整理政策执行。
(四) 开发期限及投资经营原则
1. 开发期限为50年,自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起。
2. 投资经营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按照投资方的经营计划和投资规模,有时限、有步骤的对具体项目进行实施。
(五) 双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权利与义务:在示范区开发建设过程中,甲方对乙方及入驻园区企业予以融资支持,并积极推动入驻园区企业上市融资;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积极办理或争取各项最优惠的税收、技措技改、科技创新等政策;承诺在甲方所辖区域内不再与第三方进行其它同样模式的项目合作;开发期满后,示范区内由乙方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市政公共建设无偿归甲方所有(不含乙方产权自持的自建自营项目)。
2. 乙方权利与义务:组织进行委托区域的发展战略论证,科学制定委托区域的产业定位;委托国内外高水平的规划设计单位,开展规划设计工作,提出委托区域总体方案和规划建议;负责制定园区开发建设计划,并明确具体项目投资规模和建设期限。负责按照园区发展进度、产业规划等引进高标准项目;负责筹措全部委托事项所需的资金,并做到及时足额到位,确保资金使用平衡,委托事项按时完成;负责按产业、规划要求在本协议约定区域内开展区域内项目招商引资工作。
(六) 项目支持政策
1. 在项目开发期限内项目范围内产生的土地出让金收入、税收及非税收入的县级地方实际留成部分全部作为偿还乙方垫付的投资成本及投资回报的资金来源。
2. 鉴于该项目投资大,投资回收期较长,甲方同意将河北固安工业园区和河北固安新兴产业示范区区域范围内土地出让金收入中计提的农业开发各类基金在满足两个园区自身使用后,剩余部分可调剂到固安农业产业化示范区使用。
3. 对于固安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具有重要影响和示范效应的进驻企业或投资项目,按照“一事一议”、“一企一议”方式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财政专项扶持政策。
(七) 其他
1. 本框架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履行协议项下的各项约定。如有违约,违约方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上述赔偿金不足以弥补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守约方有权继续向违约方进行主张。
2. 如遇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客观环境发生变化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致使本框架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解除或变更协议。
3. 双方特别约定,在本框架协议履行期间,若一方不履行其在本框架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义务或责任,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应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4. 本框架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告生效。
三、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该合同履行对公司2014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几年公司的净资产和净利润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具体数额目前还无法预测,今后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2. 该合同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该协议为双方后续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但具体合作实施进度和内容尚待协议双方沟通并进一步签署具体合作协议或补充协议予以约定,具体合作协议或补充协议签订后,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公告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固安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14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4-010
华夏幸福关于下属公司
向关联方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交易内容: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大厂回族自治县弘润商贸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大厂弘润”)拟向由廊坊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廊坊市城郊联社”)、永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组成的社团贷款人借款人民币1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利率为9.42%左右。其中,廊坊市城郊联社为公司的关联方。
2.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大厂弘润将获得借款10,000万元,有利于缓解大厂弘润流动资金压力,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当期财务状况无不良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 本次交易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一、 关联交易概述
大厂弘润拟向由廊坊市城郊联社、永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组成的社团贷款人借款人民币1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利率为9.42%左右。其中,廊坊市城郊联社为公司的关联方。
由于公司董事郭绍增先生在廊坊市城郊联社担任理事一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廊坊市城郊联社为公司关联方,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4年1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绍增先生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审核后,表示同意该项交易,并发表了《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下属公司向关联方借款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二、 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廊坊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住 所:廊坊市和平路68号
经济性质:集体所有制
法定代表人:孙都喜
注册资本:捌仟万元
经营范围:办理存款、贷款、票据贴现、国内结算业务、办理个人储蓄业务、代理其他银行的业务;代理收付及代理保险业务;买卖政府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参加资金市场,为本联社融通资金,办理资金清算业务;房屋租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公司与廊坊市城郊联社的关联交易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9.02亿元的5%。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 关联交易各方
借款方:大厂回族自治县弘润商贸有限公司
贷款方:廊坊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 借款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3. 借款金额:10,000万元
4. 借款期限:1年
5. 借款利率:9.42%左右
四、 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大厂弘润将获得借款人民币10,000万元,有利于缓解大厂弘润流动资金压力,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当期财务状况无不良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大厂弘润拟向由廊坊市城郊联社、永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组成的社团贷款人借款人民币1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利率为9.42%左右。本次借款有利于缓解大厂弘润流动资金压力,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因此我们同意此项议案。
由于公司董事郭绍增先生在廊坊市城郊联社担任理事一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廊坊市城郊联社为公司关联方,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公司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郭绍增先生回避了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此项议案,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董事存在违反诚信原则的现象。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备查文件目录
1.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下属公司向关联方借款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14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4-011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考虑到子公司经营需要,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包括下属全资子公司)拟对两家间接全资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具体如下:
被担保方 | 担保方 | 核定的担保额度(万元) | 融资机构 | 预计签约时间 | 担保 方式 | 抵押物 |
无锡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 45,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南长支行 | 2014年 2月 | 抵押担保、保证 担保 | 保证担保: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文学、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
大厂华夏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文学、廊坊幸福港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 | 60,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燕郊开发区支行 | 2014年 3月 | ||
合 计 | 105,000 | —— | —— | —— | —— |
上述担保事项仅为公司可预计的担保额度,具体发生的担保事项进展,将在公司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月13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时间另行通知。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无锡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幸福基业”)
公司名称:无锡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3月14日
注册地址:无锡市南长区南湖大道855号2001室
法定代表人:孟惊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一般经营项目:房屋租赁服务(上述经营范围凡涉及专项审批的经批准后方可经营)
截止2013年9月30日,无锡幸福基业的总资产为1,027,009,672.42元,净资产为97,209,076.06元,201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实现净利润-323,497.28元。(注:以上数据为单体公司的财务数据,以下同此说明。)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无锡幸福基业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为公司下设的全资二级子公司)。
2. 大厂华夏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厂华夏”)
公司名称:大厂华夏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7月14日
注册地址:大厂潮白河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孟惊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楼盘销售、工业厂房开发与经营、房屋租赁。
截止2013年9月30日,大厂华夏的总资产为6,995,282,114.63元,净资产为1,186,973,174.97元,201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实现净利润-17,136,406.72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大厂华夏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为公司下设的全资二级子公司)。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上述担保协议,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预计的担保额度,具体发生的担保进展情况,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总裁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在担保的额度范围内调整担保方式并签署担保文件。前述借款及担保尚需银行和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 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会结合上述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对其的控制情况,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因此同意对该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
五、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89.88亿元,均为本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对第三方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 备查文件目录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0034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公告编号:临2014-012
华夏幸福2013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50%到60%。
(三)本次预计的业绩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8362.43万元。
(二)每股收益:2.02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产业新城业务规模扩大,房地产开发业务新结盘项目增加,结转收入大幅增长,致使公司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
四、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3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