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通过
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通过
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2014-0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2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通过
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和《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火字〔2011〕123号)有关规定,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于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浙江亚通金属陶瓷有限公司等491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浙科发高〔2013〕294号),认定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幕墙”)为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
按照相关规定,本公司和亚厦幕墙高新技术资格有效期为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在上述优惠期内将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将按法定程序到主管税务机关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