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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为“东证资管-阿里巴巴4号专项
    资产管理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2014-0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14年1月15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东证资管-阿里巴巴4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阿里巴巴4号”)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可以参与“阿里巴巴4号”的转让业务。

      二、“阿里巴巴4号”设立日期为2013年10月30日,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简称“阿里04”,证券代码为“119044”,到期日为2015年1月29日,还本付息方式为满第13、14和15个月视现金流入情况还本付息;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为一期,计划存续期内不转让;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为一期,计划存续期内不转让。

      三、“阿里巴巴4号”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50,000份。

      四、对首次参加“阿里巴巴4号”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阿里巴巴4号”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