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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2014-0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华芳纺织 编号:2014-001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公司于2014年1月11日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省高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3】苏商申字第466号)。根据该民事裁定书,省高院就张家港华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天公司”)、肖兆亚与华芳纺织借贷纠纷申请再审一案(参见公司2013年10月16日发布的《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华芳纺织2013-032号】),作出如下裁定:

      省高院认为,华天公司、肖兆亚申请再审的理由不能成立,其再审申请理由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之规定,驳回华天公司、肖兆亚的再审申请。

      特此公告。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