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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4-0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62 证券简称:兄弟科技 公告编号:2014-001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月8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4年1月11日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本次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股东钱志达先生提名钱志达先生、钱柳华女士、周中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沈田丰先生、苏为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股东钱志明先生提名钱志明先生、李健平先生、钱晓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陈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月14日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1、钱志达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现任兄弟科技董事长/总裁、江苏兄弟维生素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朗吉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海宁兄弟皮革有限公司董事、海宁兄弟家具有限公司董事、海宁兄弟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钱志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96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32.65%,与钱志明先生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2、钱志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出生。现任兄弟科技副董事长、江苏兄弟维生素有限公司董事、海宁兄弟皮革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海宁兄弟家具有限公司董事、海宁兄弟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钱志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693.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31.36%,与钱志达先生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3、李健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工程师。现任兄弟科技董事/副总裁、江苏兄弟维生素有限公司董事。

    李健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52%,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4、钱柳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出生,大专学历,现任兄弟科技副总裁、董事、董事会秘书。

    钱柳华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5、钱晓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现任兄弟科技董事/财务中心总监、浙江朗吉化工有限公司监事、海宁兄弟家具有限公司监事。

    钱晓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27%,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6、周中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兄弟科技董事、技术中心总监。

    周中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52%,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1、陈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6年出生,本科学历,副教授职称。现任兄弟科技独立董事、浙江财经大学副教授、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沈田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出生,硕士,一级律师。现任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合伙人,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沈田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3、苏为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年出生,博士,教授职称,博士生导师、浙江省特级专家。现任绿色制药技术与装备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浙江省制药重中之重学科负责人,浙江省新药创制科技服务平台负责人,浙江省膜学会副理事长,浙江省药学会药物化学与抗生素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化工学会理事。

    苏为科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562 证券简称:兄弟科技 公告编号:2014-002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1月1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月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股东钱志达先生提名沈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股东钱志明先生提名罗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职工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特此公告。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1月14日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1、沈飞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现任兄弟科技监事、海宁兄弟皮革有限公司董事/财务部经理、浙江万阳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

    沈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6万股,占公司总股份0.07%,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罗臣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中级质量工程师。现任兄弟科技监事、江苏兄弟维生素有限公司品保部经理。

    罗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6万股,占公司总股份0.07%,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562 证券简称:兄弟科技 公告编号:2014-003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议于2014年2月15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4年2月15日(星期六)上午9:3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4年2月10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2月1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街道海宁大道302号 海宁皮都锦江大酒店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关于选举下列人员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①选举候选人钱志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②选举候选人钱志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③选举候选人李健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④选举候选人钱柳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⑤选举候选人钱晓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⑥选举候选人周中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下列人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①选举候选人陈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②选举候选人沈田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③选举候选人苏为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候选人沈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候选人罗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选举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需选举董事(监事)总人数相同的表决权,每名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需选举的董事数(监事数)”ד该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在议案一中,对每一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参会股东有权投出的同意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量乘以 6 的乘积数,超出的为无效票;对每一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参会股东有权投出的同意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量乘以 3 的乘积数,超出的为无效票。在议案二中,对每一位监事候选人有权投出的同意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量乘以2的乘积数,超过的为无效票。股东可将其全部的表决权均等的分开投给每个董事(监事)候选人,可将其全部的表决权不均等的分开投给部分董事(监事)候选人,也可将其全部表决权集中投给一名董事(监事)候选人。

    三、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以上有关证件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时间:2014年2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5、登记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街道西山路612号1006 -1008室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6、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上述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10分钟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柳华 朱益飞

    联系电话:0573-80703928

    传真:0573-87081001

    邮箱:stock@brother.com.cn

    联系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街道西山路612号1006-1008室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314400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特此通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月14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4年2月15日召开的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候选人钱志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候选人钱志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候选人李健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候选人钱柳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候选人钱晓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候选人周中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选举候选人陈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选举候选人沈田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选举候选人苏为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候选人沈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候选人罗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1、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562 证券简称:兄弟科技 公告编号:2014-004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 2014年 1 月 11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 201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大会应参加职工代表55名,实际参加代表44名,会议由公司工会主席钱晓峰先生主持。

    会议经过认真研究讨论,一致同意选举唐月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唐月强先生将与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月14日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唐月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出生。现任兄弟科技监事会主席/采购中心总监。

    唐月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2万股,占公司总股份0.29%,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