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98 证券简称:蓝科高新 编号:临2014-006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配股简称:蓝科配股;配股代码:760798;配股价格:5.68元/股。
2、本次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14年1月14日(T+1日)至2014年1月20日(T+5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请股东注意申购时间。
3、本次配股网上申购期间本公司股票停牌,2014年1月21日(T+6日)登记公司网上清算,本公司股票继续停牌,2014年1月22日(T+7日)公告配股结果,本公司股票复牌交易。
4、本次配股上市时间在配股发行成功后根据上交所的安排确定,将另行公告。
5、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发行人”或“蓝科高新”)配股方案已经公司2013年3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3年6月13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经国务院国资委《关于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配股融资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3]210号)批准。现本次配股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534号文核准。
6、《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刊登于2014年1月9日(T-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股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13日(T日)收市后蓝科高新股本总数32,0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1.1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共计可配售股份总额为3,520万股。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处理。
4、控股股东认购本次配股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承诺以现金方式按照持股比例全额认购公司本次配股的可配售股份。
5、配股价格:本次配股价格为5.68元/股。
6、募集资金数量: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993.60万元(含发行费用)。
7、发行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13日(T日)下午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蓝科高新的全体股东。
8、发行方式: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采取网下定价方式发行,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9、承销方式:代销。
10、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
交易日 | 配股安排 | 停牌安排 |
2014年1月9日 (T-2日) | 刊登配股说明书及摘要、发行公告及网上路演公告 | 正常交易 |
2014年1月10日 (T-1日) | 网上路演 | 正常交易 |
2014年1月13日 (T日) | 股权登记日 | 正常交易 |
2014年1月20日 (T+1日—T+5日) |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配股提示性公告(5次,网上网下配股缴款截止于T+5日15:00) | 全天停牌 |
2014年1月21日 (T+6日) | 登记公司网上清算 | 全天停牌 |
2014年1月22日 (T+7日) | 刊登配股发行结果公告 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或发行失败的恢复交易日及发行失败的退款日 | 正常交易 |
注:以上时间均为正常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本次配股的缴款时间为2014年1月14日(T+1日)起至2014年1月20日(T+5日)的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认购缴款方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于缴款期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在股票账户指定交易的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也可于缴款期内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等方式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本次配股代码为“760798”,配股简称“蓝科配股”,配股价格5.68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售比例(0.11),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查看“蓝科配股”可配证券余额)。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数量限额。
(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于2014年1月20日(T+5日)15:00前向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中划付认购资金,同时传真《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网下认购表》及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支付认购资金的划款凭证,在主承销商处办理配股缴款手续。传真号码010-58315249。配股价格为5.68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售比例(0.11),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配股资金请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下述收款银行账户:
账户户名 |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开户行 |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礼士路支行 |
账 号 | 0200003619027306965 |
开户行大额支付行号 | 102100000361 |
工行系统联行行号 | 20100023 |
同城交换号 | 36(如需4位,为0036) |
开户行联系人 | 余清波 |
开户行电话 | (010)58566027/58566019 |
开户行传真 | (010)58566028/58566019 |
汇款时请务必注明“XXXX认购蓝科配股”字样,请确保认购资金于2014年1月20日(T+5日)15:00之前到达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未按上述规定及时缴纳认购资金的认购为无效申购。敬请留意款项在途时间,以免延误。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汇出认购款的资金账户与其在认购表中填列的退款银行信息必须一致。
三、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 兰州市安宁区蓝科路8号 |
法定代表人: | 张延丰 |
联 系 人: | 解庆 |
电 话: | 0931-7639858 |
传 真: | 0931-7663346 |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
法定代表人: | 祝献忠 |
联 系 人: | 蹇敏生、周新宇、何鑫、刘洋 |
电 话: | 010-58568098 |
传 真: | 010-58315249 |
特此公告。
发行人: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