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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14--003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1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名,实到董事10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授权经理层参加土地竞买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结合海安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海国土告字〔2013〕55号),公司授权经理层参加该地块的竞买,根据有关经济测算确定竞买报价,并办理相关竞买手续。

    该地块位于海通市场区域,出让面积69858平方米,规划用途商业、居住。挂牌起始价为7500元/㎡(总价52393.5万元),出让年限商业用地40年、居住用地70年。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以资产抵押借款的议案。

    为扩大公司融资规模,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推进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及项目进展,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控股子公司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泗阳雨润中央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以泗阳雨润中央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向银行办理抵押借款的议案,并授权上述公司签署《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相关文件。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14日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14--004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1、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

    2、南京中央商场集团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3、湖北大冶中央国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1、本次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5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已累计为其提供担保 19062万元。

    2、本次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已累计为其提供担保0万元。

    3、本次为湖北大冶中央国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已累计为其提供担保0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

    本次担保因属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反担保方式。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12567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9.10%,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120462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 5213 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

    公司对外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为5213万元,其中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2704万元,济宁中央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提供担保2509万元(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行为,均发生于本公司收购上述两公司股权之前)。

    一、为控股子公司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担保情况概述

    为建立集团内资源共享的融资平台,扩大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融资规模,支持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资金周转及经营发展,公司本次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银行借款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该担保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以双方签署担保协议后生效。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路17号,法定代表人:祝义财 ,主要经营范围: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文化体育用品、五金交电等。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截止2013年11月30日,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实现经营收入 412590.72万元,净利润9305.43万元,资产负债率70.60%。

    二、为控股子公司南京中央商场集团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担保情况概述

    为建立集团内资源共享的融资平台,扩大南京中央商场集团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融资规模,支持南京中央商场集团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资金周转及经营发展,公司本次对南京中央商场集团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银行借款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二年。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该担保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以双方签署担保协议后生效。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37号,法定代表人:祝义财 ,主要经营范围:百货、针纺织品、日杂用品、文化办公用品、五金交电、房屋租赁等。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截止2013年11月30日,南京中央商场集团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实现经营收入 5923.74万元,净利润122.04万元,资产负债率83.35%。

    三、为控股子公司湖北大冶中央国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担保情况概述

    为建立集团内资源共享的融资平台,扩大湖北大冶中央国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融资规模,支持湖北大冶中央国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资金周转及经营发展,公司本次对湖北大冶中央国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0.5亿元的银行借款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二年。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该担保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以双方签署担保协议后生效。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湖北大冶中央国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湖北省大冶市新冶大道38号,法定代表人:祝义财,主要经营范围:销售百货、金银饰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文化体育用品、五金交电等。 。

    湖北大冶雨润中央国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截止2013年11月30日,湖北大冶中央国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506.66万元,净利润 1254.72万元 ,资产负债率62.87%。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南京中央商场集团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大冶中央国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均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形成集团内资源共享的融资平台,支持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及资金周转,有利于控股子公司做大做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对外担保累计数量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12567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9.10%,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120462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5213 万元。

    2、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

    公司对外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为5213万元,其中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2704万元,济宁中央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提供担保2509万元(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行为,均发生于本公司收购上述两公司股权之前)。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14日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14--005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2 月13 日上午9时30分

    ●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建邺区雨润路10号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方式召开。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4年2月13日上午9时30分

    2、会议地点:南京市建邺区雨润路10号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方式召开。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审议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南京中央商场集团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湖北大冶中央国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4年2月10日下午3时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有权出席或委托代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的人员;

    4、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四、登记办法:

    凡有资格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请于2014年2月12 日9:30-17:00时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有效股权凭证、委托代理人还需持授权委托书到南京市建邺区雨润路10号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出席会议的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公司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路10号

    邮政编码:210041

    联系人:官国宝

    联系电话:025-66008022

    传真:025-66008020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14日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授权表决情况

    序 号内 容表决

    结果

    审议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审议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南京中央商场集团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湖北大冶中央国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栏,如同意请在“表决结果”栏内画√,或写明“同意”;如反对请在“表决结果”栏内画×,或写明“反对”;如弃权可不作任何记号或请在“表决结果”栏内写明“弃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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