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的补充公告
关于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的补充公告
2014-0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厦华电子 编号:临2014-006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的补充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4年1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14-002),现就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补充披露如下:
公司聘请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曾招文律师、黄臻臻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和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律师法律意见书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