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出具《关于同意中文天地出版传媒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函》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73 股票简称:中文传媒 编号:临2014-004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出具《关于同意中文天地出版传媒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鉴于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办事机构均在江西省南昌市,为便于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关于“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参加表决的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1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注册地地址变更等事项,包括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等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1月1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编号为临2014-001号《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于2014年1月15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函》:“虽然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我公司与江西信江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该协议第十条特别约定‘基于上饶市政府为本次重组提供大力支持的前提,甲方同意,本次资产重组成功后,鑫新股份的注册地不变’,但是鉴于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办事机构均在江西省南昌市,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关于‘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等相关规定,同时为便于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我司同意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即同意公司注册地址由‘江西省上饶市南环路2号’变更为‘江西省南昌市望城新区新华路312号’,我司将在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1月27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投赞成票。”
特此公告。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