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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2014-0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5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3]44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3]231 号)及《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号)的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网下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请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请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

    本次发行在发行规模、股份发行结构、发行对象、定价机制、配售原则、网上网下发行比例、网上申购条件、回拨机制以及估值与报价信息披露等方面均有重大变化,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的《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10月26日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在行业归属于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C32),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30.83倍(截止2014年1月14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14.35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3.26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证券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总数量为57,192,116股,其中新股发行52,568,462股,老股转让4,623,654股。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68,967.90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14.35元/股、发行新股52,568,462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754,357,429.70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64,678,441.77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689,678,987.93元。按照老股转让4,623,654股、14.35元/股的发行价格计算,本次发行中老股转让所得资金总额为66,349,434.90元,老股东承担的承销费用约为2,322,230.22元,公司股东发售股份所得资金净额预计为64,027,204.68元。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发行人将不会获得老股转让所得资金。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贵银业”、“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87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其中公司股东可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3,432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45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主承销商”)负责组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金贵银业”,申购代码为“002716”,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4年1月14日(T-3日)完成。参与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197家,申报总量为347,460万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经过协商一致决定将报价为15.00元/股及以上的报价作为剔除的最高报价部分,对应剔除的申报量为160,87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申报总量的46.2989%。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4、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考虑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4.35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92倍(每股收益按照201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3.26倍(每股收益按照201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根据确定有效报价对象数量的规则,确定本次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16家,所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之和为13,460万股, 可申购数量总和为13,291.5616万股。

    6、根据发行价格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量,本次公开发行总量为57,192,116股,其中公开发行新股为52,568,462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为4,623,654股。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4,315,616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22,876,500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40.00%。

    7、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754,357,429.70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64,678,441.77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689,678,987.93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已于2014年1月8日(T-7日)在招股意向书中予以了披露。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为66,349,434.90元,扣除分摊的发行费用约2,322,230.22,公司股东发售股份所得资金净额预计约为64,027,204.68元,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发行人所有。

    8、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T日(2014年1月17日),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发行,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9、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4年1月17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14年1月20日(T+1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50倍以上但低于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100倍以上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若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的,可以回拨给网下由网下投资者认购。

    (2)若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有效报价投资者未能足额认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14年1月21日(T+2日)在《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

    10、网下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下发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数量为16家。具体名单见本公告“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有效报价对象均可且必须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并应该按照上述名单里的可申购数量参与网下申购,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全额缴纳申购款。

    (2)主承销商有权在配售前对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3)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下申购。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应于2014年1月17日(T日)9:3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主承销商规定的其他信息,申购单一经录入,不得修改。

    (4)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为:2014年1月17日(T日)8:30-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及时、足额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附后(或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法律规则-业务规则-清算与交收-深圳市场”查询)。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002716”。

    申购资金有效到账时间为2014年1月17日(T日)8:30-15:00,T日8:30之前及T日15:00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请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注意资金到账时间。

    (4)有效报价投资者应当使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账户划付申购资金,并应当保证在最终资金划付时点有足额资金用于新股申购。网下投资者划付申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支付。

    有效报价投资者划出申购资金的账户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备案的资金账户不一致、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的,其新股申购全部无效。

    (5)不同网下投资者共用银行账户时,应于发出申购资金划付指令后与托管银行进行确认,督促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有效配售对象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没有包括在名单中的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申购全部无效。有效报价投资者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为其网下配售申购余款退款的指定收款账户。

    (6)在划拨申购资金当日,网下投资者可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共用备案账户的配售对象若无法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应及时与托管银行确认。因网下投资者未能按照上述规定确认其申购资金足额到账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行负责。

    (7)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报价投资者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若提交有效报价、但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网下投资者,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并予以披露,同时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8)2014年1月21日(T+2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公告《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披露本次网下发行配售结果。

    (9)投资者参与本次网下发行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

    11、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4年1月17日(T日)9:15-11:30、13:00-15:00。

    (2)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2014年1月15日(T-2日)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超过500股必须为500股的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22,500股。

    (3)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但以下账户除外:①参与了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的投资者;②无市值的证券账户;③合并市值小于1万元的证券账户;④不合格、休眠、注销的证券账户及法律、法规禁止者。

    (4)投资者在进行申购委托前需足额缴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22,500股的新股申购,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5)新股申购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12、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4年1月8日(T-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

    13、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金贵银业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主承销商/招商证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57,192,11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其中本次公开发行新股为52,568,462股,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为4,623,654股
    网下发行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向配售对象根据确定价格发行34,315,61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老股转让持有公司股份满36个月以上且自愿发售的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行为
    网上发行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22,876,5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上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
    网下投资者网下投资者指符合2014年1月8日(T-7日)《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要求的可以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投资者
    网上投资者可参加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为除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以外的在深交所开户的满足《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要求的持有市值1 万元以上(含1 万元)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申报情况

    2014年1月13日(T-4日)至2014年1月14日(T-3日)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期间。截至2014年1月14日(T-3日)下午15:00,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收到197家网下投资者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7.03元/股-28.00元/股,申报总量为347,460万股。全部报价明细表请见本公告附表。

    197家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的中位数为14.00元/股,加权平均数为14.50元/股,公募基金报价的中位数为13.20元/股,公募基金报价的加权平均数为13.56元/股。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加权平均值(元/股)14.50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位数(元/股)14.00
    公募基金报价加权平均值

    (元/股)

    13.56公募基金报价中位数

    (元/股)

    13.20

    (二)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对所有申报价格按照报价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相同价格的按照数量由低到高进行排序,相同数量的按照申报时间由晚到早进行排序。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报价为15.00元/股及以上的报价作为剔除的最高报价部分,对应剔除的申报量为160,87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有效申报总量的46.2989%。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为12.475元/股,加权平均数为11.95元/股,公募基金报价的中位数为12.60元/股,公募基金报价的加权平均数为11.66元/股。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加权平均值(元/股)11.95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中位数(元/股)12.475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基金报价加权平均值(元/股)11.66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基金报价中位数(元/股)12.60

    (三)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发行人所在行业为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截止2014年1月1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0.83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股价(最近20个交易日均价)

    2012EPS

    (摊薄)

    2012年

    静态市盈率

    ST株冶5.58-1.18
    豫光金铅8.710.1651.44
    恒邦股份13.700.6421.84
    铜陵有色9.700.6514.25
    焦作万方5.80-0.03
    怡球资源9.100.4420.14
    平均值27.11

    本次发行价格14.35元/股对应的2012年摊薄后市盈率为23.26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和可比公司平均市盈率。

    (四)有效报价投资者和发行价格确定过程

    1、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及有效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4.35元/股。

    2、有效报价投资者确定过程

    在剔除报价最高的部分之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对剩余报价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即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申购数量由大到小、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先到后的顺序排序。出现申购价格、申购数量、申购时间都相同的情况时,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经协商确定,本次网下发行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数量为16家,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13,460万股,可申购数量总和为13,291.5616万股。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名单、申购价格及可申购数量请见下表:

    序号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名称申报价格(元)拟申购数量(万股)可申购数量(万股)
    1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金股票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4.98360360
    2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14.912003,431.5616
    14.81200
    14.61200
    3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4.9500500
    4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14.88800800
    5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安汇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4.87500500
    6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三组合14.85360360
    7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4.8360360
    8陈淑惠陈淑惠14.8360360
    9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14.68800800
    1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14.612001200
    11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14.6360360
    12北部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部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4.51700700
    1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14.510001000
    14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受托管理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险万能产品14.5360360
    15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14.512001200
    16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三号14.3510001000

    注:投资者“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有效报价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为3600万股,超过本次发行申购阶段网下发行初始数量的申购上限(3,431.5616万股),因此其可申购数量为3,431.5616万股。

    (五)预计募集资金量和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

    按14.35元/股的发行价格和52,568,462股的新股发行股数计算,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64,678,441.77元后,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净额约为689,678,987.93元。所有募集资金将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将与发行人一起对全部募集资金进行三方监管。

    按14.35元/股的发行价格和4,623,654股的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计算,扣除公司股东承担的承销费用为约2,322,230.22元,公司股东发售股份所得资金净额预计为64,027,204.68元,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发行人所有。

    (六)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结构

    经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既包括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也包括持有公司股份满36个月以上的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发行数量合计不超过5,876万股。其中,符合条件的股东按同一比例转让所持老股,老股发售总数合计不超过3,432万股。本次老股发售价格与新股发行价格相同,新股与老股合计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不高于25.01%。

    本次老股发售总数为4,623,654股,根据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老股东发售安排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发行前持股数量(股)发行前持股比例发售数量(股)公开发售后持股数量(股)公开发售后持股比例
    李楚南自然人股东8,876,5605.04%1,185,5527,691,0083.36%
    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法人股东8,810,0005.00%1,186,9007,623,1003.33%
    张蕾自然人股东8,028,8404.56%538,8877,489,9533.27%
    乌鲁木齐益丰年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法人股东7,000,0003.97%471,5266,528,4742.85%
    湖南嘉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人股东6,000,0003.41%80,8335,919,1672.59%
    陈辛自然人股东4,460,4672.53%600,8593,859,6081.69%
    深圳中银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法人股东2,230,2331.27%40,4172,189,8160.96%
    深圳市盈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股东2,000,0001.14%202,0831,797,9170.79%
    曹天雨自然人股东1,382,7450.79%107,7771,274,9680.56%
    陈占齐自然人股东1,240,0100.70%26,9441,213,0660.53%
    许晓梅自然人股东843,0280.48%26,944816,0840.36%
    杨跃新自然人股东718,1350.41%53,889664,2460.29%
    陈艳冬自然人股东504,0330.29%8,083495,9500.22%
    谭啸彬自然人股东495,1120.28%17,514477,5980.21%
    李岗自然人股东481,7300.27%10,778470,9520.21%
    易江华自然人股东481,7300.27%10,778470,9520.21%
    黄裕康自然人股东454,9680.26%20,208434,7600.19%
    黄莉琳自然人股东446,0470.25%26,944419,1030.18%
    陈月红自然人股东379,1400.22%6,738372,4020.16%
    合计 54,832,77831.12%4,623,65450,209,12421.95%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57,192,116股(公开发行新股为52,568,462股,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为4,623,654股),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4,315,616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60.00%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2,876,500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40.00%。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估值水平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4.35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92倍(每股收益按照201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3.26倍(每股收益按照201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754,357,429.70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64,678,441.77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689,678,987.93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已于2014年1月8日(T-7日)在招股意向书中予以了披露;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为66,349,434.90元,老股东承担的承销费用约为2,322,230.22元,公司股东发售股份所得资金净额预计为64,027,204.68元,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发行人所有。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4年1月17日(T 日)15:00 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及网下发行初步配售比例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50倍以上但低于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100倍以上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若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的,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未能足额认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14年1月21日(T+2日)在《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发行安排
    T-7日

    2014年1月8日(周三)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招股意向书摘要》等相关公告
    T-6日

    2014年1月9日(周四)

    路演推介
    T-5日

    2014年1月10日(周五)

    路演推介
    T-4日

    2014年1月13日(周一)

    路演推介和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初步询价期间为9:30-15:00

    T-3日

    2014年1月14日(周二)

    初步询价截止日(9:30-15:00)
    T-2日

    2014年1月15日(周三)

    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名单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14年1月16日(周四)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14年1月17日(周五)

    网下申购缴款日(有效到账时间8: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T+1日

    2014年1月20日(周一)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

    向网下投资者配售股份

    T+2日

    2014年1月21日(周二)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T+3日

    2014年1月22日(周三)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多余款项退还


    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网下申购缴款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七)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三、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为16家,其对应的有效报价总量为13,460万股,可申购数量总和为13,291.5616万股,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之“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报价对应的有效申报数量。

    (二)网下申购

    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足额、及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资金。

    1、申购资金=发行价格×申购数量。

    2、有效报价对象的申购数量应按本公告列出的可申购数量参与申购。

    3、配售对象应使用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备案的银行账户划付申购资金。

    4、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应确保资金在2014年1月17日(T日)当日15:00之前到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T日8:30之前及T日15:00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请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注意资金到账时间。配售对象划付申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划付。

    5、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002716”。

    6、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如下:

    开户行开户名称银行账号
    工商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4000023029200403170
    建设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44201501100059868686
    农业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41000500040018839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777057923359
    招商银行深纺大厦支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755914224110802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443066285018150041840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7441010191900000157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337010100100219872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38910188000097242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1801014040001546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453020000184330000025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79170153700000013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102082594010000028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0012400011735
    渣打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000000501510209064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0039290303001057738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622296531012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175169682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00392518000123500002910

    注:以上账户信息如有更新以中国结算网站公布信息为准。网站链接:www.chinaclear.cn-业务规则-深圳市场-清算与交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

    (三)网下配售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完成双向回拨机制后,将根据以下原则对网下投资者进行配售:

    1、主承销商将提供有效报价并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分为以下三类:

    (1)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为A类投资者

    (2)以下六类网下投资者为B类投资者:

    ①在相关监管部门备案的企业年金基金;

    ②具有股票投资资格的保险公司自有资金及管理产品;

    ③具有证券投资或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自营及管理产品;

    ④QFII(合格境外投资者)及R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

    ⑤2013年12月26日或2014年1月14日(T-3日)收盘后在招商证券托管资产(包括非限售股份、现金、认购产品对应资产等)不少于5,000万元的投资者;

    ⑥2014年1月14日(T-3日)在招商证券新股发行保证金专户中保证金余额须在5,00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

    (3)非A类和B类网下投资者的为C类投资者。

    2、若网下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双向回拨之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以下原则进行配售:

    (1)当A类投资者申购数量≤40%×网下最终发行数量时,A类投资者的申购将获得全额配售。B类和C类投资者配售剩余的股份,且B类投资者的获配比例不高于C类投资者的10倍。同一类别的投资者获配比例相同。

    (2)当40%×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3)当40%×网下申购总量

    (4)配售股数只取计算结果的整数部分,不足一股的零股累积后由主承销商包销。

    3、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双向回拨之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按照网下投资者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4、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申购阶段网下发行数量,小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双向回拨之后),中止发行。

    5、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申购阶段网下发行数量,中止发行。

    (四)多余款项退回

    2014年1月17日(T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15:00后对配售对象划付的申购资金按《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有效性检查,并于2014年1月20日(T+1日)9:00前发出电子付款指令,要求结算银行将无效资金退至配售对象备案账户。退款情况包括:配售对象划付金额大于当日应付申购金额,将多划款退回;配售对象划付金额小于当日应付申购金额,将全部来款退回;配售对象本次无申购资格,当日划付的金额无效,将全部来款退回。

    2014年1月20日(T+1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主承销商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计算各配售对象实际应付的认购金额,并将配售对象T日划付的有效申购资金减去认购金额后的余额于2014年1月21日(T+2日)9:00前,以电子指令方式通过相应的结算银行退至其备案账户。

    (五)其他重要事项

    1、本次发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获配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

    2、验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于2014年1月17日(T日)对获配的配售对象网下发行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3、律师见证:金杜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4、违约处理:如果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把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5、获配的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网下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四、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2014年1月17日(T日)9:15-11:30、13:00-15:00。

    (二)网上发行数量和价格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主承销商在2014年1月17日(T日)9:15-11:30,13:00-15:00期间将网上初始发行数量22,876,500股“金贵银业”股票输入其在深交所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以14.35元/股的发行价格卖出。

    (三)参与对象

    1、持有1万元以上(含1万元)深交所上市非限售A股股票市值的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但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投资者及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2、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申购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四)申购数量和申购次数的确定

    1、投资者持有1万元以上(含1万元)深交所上市非限售A股股票市值的,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500股,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22,500股)。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2、投资者按照2014年1月15日(T-2日)收市后所持有的深交所非限售A股股票市值,可同时用于2014年1月17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新股申购委托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以2014年1月15日(T-2日)账户注册资料为准)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4、持有深市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但以下账户除外:

    参与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的投资者;无市值的证券账户;合并市值小于1万元的证券账户;不合格、休眠、注销的证券账户及法律、法规禁止者。本次发行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

    5、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的前两个工作日,即2014年1月15日(T-2日)(含当日)前办妥证券账户开户手续。

    2、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2014年1月15日(T-2日)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

    3、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可以在网上申购日2014年1月17日(T日)(含当日)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并足额缴纳申购款。申购结束后,由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共同核实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结算系统主机根据实际到账资金统计有效申购数量和有效申购户数。

    (六)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1、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量(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时,网上实际发行量为22,876,500股加回拨数量,相应增加中签号码个数),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量,则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算系统主机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500股。

    中签率=网上最终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

    (七)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4年1月20日(T+1日),各证券公司将申购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结算银行账户。

    2014年1月20日(T+1日)进行核算、验资、配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实际到账的有效申购资金划入新股申购资金验资专户。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验资报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依实际到账资金确认有效申购,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将不予配号。

    2014年1月21日(T+2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主承销商于2014年1月21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4年1月21日(T+2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主承销商于2014年1月22日(T+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八)结算与登记

    1、2014年1月20日(T+1日)至2014年1月21日(T+2日),全部申购资金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冻结在申购资金专户内,所冻结的资金产生的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有关申购资金冻结等事宜,遵从深交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

    2、2014年1月21日(T+2日)摇号抽签。抽签结束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认购股数的确定和股东登记,并将有效认购结果发至各证券交易网点。

    3、2014年1月22日(T+3日),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未中签的申购款予以解冻,并向各证券公司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再由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投资者;同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网上认购款项划至主承销商资金交收账户。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划转的认购资金后,依据有关协议将该款项扣除承销费用等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4、本次网上发行的新股登记工作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向主承销商或发行人提供股东名册。

    五、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股票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1、发行人: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永贵

    住 所: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

    电 话:0735-2659881

    联 系 人:何静波

    2、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41 楼

    电话:0755-82943009,0755-25318606、010-57601812

    传真:0755-82940546、0755-82945484、0755-83207258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1月16日

    附表: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

    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名称申报价格(元)拟申购数量(万股)
    开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6.800800.0000
    17.600800.0000
    18.800800.0000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11.500370.000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10.8001200.0000
    11.0001200.0000
    11.5001200.0000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5.920360.0000
    17.700360.0000
    18.700360.0000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11.2501200.0000
    12.3801200.0000
    13.5001200.0000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15.800500.0000
    16.000500.0000
    16.600500.000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16.880360.0000
    17.800360.0000
    广发金管家新型高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2.500360.0000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14.880800.0000
    15.120800.0000
    15.680800.000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7.5001800.0000
    8.000500.0000
    8.500500.000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12.240360.0000
    14.680800.000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13.6001200.0000
    14.6001200.0000
    15.6001200.0000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9.0001500.0000
    9.8001200.0000
    10.500900.0000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12.5501200.0000
    12.6601200.0000
    12.8801200.0000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15.6701200.0000
    16.6701200.0000
    17.6801200.000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25.000800.0000
    27.410800.0000
    28.000600.0000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鑫享首发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2.890360.0000
    13.190360.0000
    13.490360.0000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金股票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2.980360.0000
    13.980360.0000
    14.980360.0000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零组合9.680360.0000
    10.280360.0000
    10.980360.0000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9.650360.0000
    10.480360.0000
    11.050360.0000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企业年金计划9.880360.0000
    10.380360.0000
    11.080360.0000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企业年金计划9.580360.0000
    10.180360.0000
    10.880360.0000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9.380360.0000
    9.980360.0000
    10.580360.0000
    中国工商银行统筹外福利负债基金中金组合9.580360.0000
    10.780360.0000
    11.080360.0000
    建设银行成都铁路局企业年金计划中金组合9.480360.0000
    10.080360.0000
    10.780360.0000
    农行中国农业银行离退休人员福利负债中金公司组合9.880360.0000
    10.680360.0000
    11.280360.000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13.2601600.0000
    14.3101000.0000
    15.800800.000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15.800500.0000
    16.500500.0000
    18.550500.0000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17.000360.0000
    18.000360.0000
    18.980360.0000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9.660360.0000
    9.860360.0000
    10.600360.0000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15.8001200.0000
    16.2001200.0000
    16.8001200.0000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14.0801000.0000
    14.5001000.0000
    15.0001000.000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7.500360.0000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齐鲁新兴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5.000400.0000
    16.800400.0000
    18.000400.0000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17.850360.0000
    17.900360.0000
    17.950360.0000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8.800360.0000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12.910360.0000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13.100360.0000
    14.600360.0000
    15.000360.000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精彩理财灵活配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3.330360.0000
    14.250360.0000
    15.160360.0000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12.600800.0000
    13.000800.0000
    13.500800.0000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15.4001080.0000
    16.0001440.0000
    16.4001080.0000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11.740360.0000
    12.680360.0000
    13.500360.0000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15.020360.0000
    15.100360.0000
    15.300360.0000
    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16.050360.0000
    16.500360.0000
    16.800360.0000
    西藏同信证券同心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5.800360.0000
    16.000360.0000
    17.000360.0000

    (下转B15版)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贵银业”、“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87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将于2014年1月17日分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网下发行电子化平台实施。发行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2、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14年1月8日(T-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本次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的投资风险。

      4、发行人所在行业为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C32),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0.83倍(截止2014年1月14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从行业看,发行人与豫光金铅、恒邦股份、铜陵有色、怡球资源、焦作万方、ST株冶等上市公司业务具有一定相似度。以2012年每股收益及2014年1月14日(T-3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计算,可比上市公司(剔除每股收益为负的上市公司)2012年静态市盈率均值为27.11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14.35元/股对应的2012年摊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市盈率为23.26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和可比公司平均市盈率。 但依然存在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5、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计划所需资金量为68,967.90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14.35元/股计算的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754,357,429.70元,扣除分摊的发行费用64,678,441.77元后,本次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689,678,987.93元。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6、本次发行申购,任一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7、请投资者务必关注投资风险:若2014年1月17日(T 日)出现网下申购不足,将中止本次发行;若T日出现网上申购不足,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既定的配售原则进行配售;网下配售后仍然认购不足的,中止发行。

      8、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交所批准后,方能在深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9、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

      10、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11、行业周期波动风险

      发行人面临因白银、电铅冶炼行业周期性变化造成盈利大幅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主要产品为白银、电铅、黄金及其他综合回收产品,属于有色金属冶炼行业。有色金属行业是周期性行业,其行业产能、价格走势、行业波动受国际及国内宏观经济环境、上下游行业的发展状况、期货及现货市场波动的重要影响。发行人经营业绩对由有色金属行业供求格局决定的价格走势较为敏感,有色金属价格走势决定了有色金属冶炼行业的原材料成本、存货价值及产成品销售价格。

      报告期内,银、铅、金等有色金属价格整体呈下滑趋势,且波动幅度较大。尤其在2013年以来,白银市场价格大幅下降,上海有色网SMM1#白银现货平均市场价格(含税)从1月的6,285元/千克下降至7月的3,950元/千克,下降幅度约为37%,8月、9月回升至4,540元/千克,10月以来白银价格下降至目前约4,035元/千克。若白银价格继续大幅下跌,则会对公司的盈利情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2、主要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发行人主要产品是白银和电铅,报告期发行人收入和利润主要来源于白银。若未来白银、电铅价格出现大幅下跌,发行人经营业绩将受到重大影响。

      13、依赖原材料风险

      目前发行人白银冶炼的原材料主要来自于铅冶炼过程中的铅阳极泥,而铅冶炼行业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为铅精矿,铅精矿为不可再生性资源。随着发行人产业链向上游的扩张,发行人“10万吨铅富氧底吹项目”的投产,对铅精矿的需求量将进一步增加,发行人未来将可能面临原材料供应紧张和价格上升的风险。

      14、资产负债率较高和短期偿债风险

      发行人面临一定的短期偿债压力和财务成本压力。报告期内,发行人运营资金主要依托银行贷款,尤其是短期贷款。截至2013年6月30日,发行人短期借款余额84,442.96万元,长期借款余额7,900.0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8,580.00万元,资产负债率(母公司)69.85%; 2010 年12月31 日、2011年12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及2013年6月30日,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1.13、1.32、1.23、1.20,速动比率分别为0.29、0.49、0.28、0.28;发行人2010 年、2011年、2012年及2013年1-6月利息支出分别为4,397.21万元、10,640.16万元、13,746.21万元、5,444.43万元,分别占同期息税前利润的22.46%、35.75%、43.76%、45.15%。

      15、存货跌价风险

      若银、铅价格出现大幅下跌,发行人可能需要计提大额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内,由于发行人产业链向上游扩张,随着“10万吨铅富氧底吹项目”的逐渐投产,发行人存货余额逐年上升。截至2013年6月30日,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197,622.35万元,占总资产的60.72%。2010 年末、2011年末、2012年末及2013年6月末,发行人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25.63万元、948.54万元、1,498.67万元、5,676.59万元。

      16、存货质押风险

      若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降低,出现难以偿付到期短期债务,用于质押借款的存货可能被强行变现,给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带来一定的风险。报告期内,发行人大量存货用于质押短期借款,截至2013年6月30日,用于质押借款的存货金额为98,495.00万元,占存货余额的比例为49.84%。

      17、环保风险

      由于有色金属冶炼行业的特殊性,尤其是铅冶炼过程中产生的烟尘、废气等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虽然发行人认真贯彻执行了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的法规和政策,各项排放指标均达到国家排放标准,但随着公众环保意识的逐步加强,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保护要求会更加严格,有色金属冶炼清洁化将成为行业发展方向,可能会导致发行人环保费用上升,增加发行人的生产成本,从而影响发行人的收益。

      18、2013年经营业绩下降风险

      由于主要产品(白银、电铅)价格大幅下降导致毛利率降低和存货跌价损失增长、技术开发费和职工薪酬等管理费用同比增长等原因,发行人2013年1-9月经营业绩与2012年1-9月相比有所下降。2013年1-9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263,559.88万元,同比增长21.2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31.77万元,同比下降14.79%。2013年7-9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74,978.04万元,比2012年7-9月下降23.9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57.42万元,比2012年7-9月下降45.35%。上述2013年1-9月、2013年7-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

      2013年7-9月,发行人采购原材料的含银量为161.52吨,采购均价约为3,326元/千克(不含税),共生产白银111.89吨,直接销售白银101.2吨,销售均价约为3,951元/千克(不含税);2013年10月,发行人采购原材料的含银量为74.41吨,采购均价约为3,718元/千克(不含税),共生产白银35.86吨,直接销售白银32.53吨,销售均价约为4,617元/千克(不含税);2013年11月,发行人采购原材料的含银量为20.64吨,采购均价约为3,553元/千克(不含税),共生产白银43.25吨,直接销售白银44.27吨,销售均价约为4,695元/千克(不含税)。

      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供应商和客户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经营情况符合发行人主要原材料以市场价格采购、主要产品白银对外销售采用点价销售、对内销售以市场价格销售的实际经营情况。

      若主要产品白银保持2013年12月27日上海有色网SMM1#白银现货平均市场价格4,035元/千克(含税)不发生大幅下降的情况下,发行人预计201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400万元-12,000万元,比2012年度下降5%-15%。

      19、行业监管及国家产业政策风险

      发行人属于有色金属冶炼行业。发行人目前铅冶炼生产和经营均符合行业监管的要求,主业白银清洁冶炼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鼓励类)的要求。由发行人所建设的“10万吨铅富氧底吹项目”,需符合《铅锌行业准入条件》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复核与公告,但截止目前,尚未完成国家工信部关于铅锌行业准入的复核和公告程序,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

      2010年12月,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湖南省环保厅、湖南省安监厅、湖南省有色金属管理局及相关专家对发行人进行了现场核查和资料审查,认为发行人符合《铅锌行业准入条件》的相关要求。2010年12月底,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已将发行人行业准入公告管理申报材料上报国家工信部,国家工信部正按照有关审批程序办理。

      2012年3月8日,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出具了《关于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情况的说明》,“经查实,发行人冶炼规模、工艺装备、能耗与资源综合利用、环保安全等各项指标完全符合国家《铅锌行业准入条件》和行业准入公告管理要求。2010年12月底,我省已将该企业行业准入公告管理申报材料上报国家工信部,国家工信部正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因准入公告对已建铅锌企业非强制性要求,不会影响该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但仍存在行业监管及国家产业政策造成的风险。

      20、本次发行有可能出现上市后即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21、发行人、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人的成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

      22、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提示和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蕴含的各项风险,根据自身经济实力、投资经验、风险和心理承受能力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月16日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