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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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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2014-0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特别提示

    1、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溢多利”或“发行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3]42号)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5号)、《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4号)和中国证券业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3]231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以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3]455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深证上[2013]456号)的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2、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或“民生证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发行人所在行业为食品制造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为27.88元/股对应的2012年摊薄后市盈率为23.83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1月14日食品制造业(C14)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48.79倍,处于合理范围。但该定价仍可能存在估值过高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提醒投资者关注,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总量为1,145万股,其中发行新股680万股,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以下简称“老股转让”)465万股。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所需资金额16,647万元,发行费用约2,348.16万元,合计为18,995.16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27.88元/股计算,将发行新股68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和转让老股46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老股转让所得资金不归发行人所有。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1,300万股,公司股东可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8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不超过1,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64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民生证券分别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溢多利”,申购代码为“300381”,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网下申购与网上申购。

    3、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1,145万股(包括新股发行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回拨前网下发行687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数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于2014年1月14日(T-3日)完成。发行人和民生证券根据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并综合参考所属行业特点、公司基本面、募集资金需求量、老股转让计划、可比上市公司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88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0.35倍(每股收益1.37元,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2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23.83倍(每股收益1.17元,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2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5、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新股发行募集资金额将为18,958.40万元,发行人承担发行费用2,348.16万元;老股转让所得资金额为12,964.20万元,老股转让的股东承担的发行承销费用为852.84万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2014年1月9日在《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意向书全文可在中国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www.ccstock.cn)查询。

    6、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T日(2014年1月17日),参与申购的投资者须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具有创业板投资资格。

    7、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将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8、2014年1月17日(T日)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详见:“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之(四)“回拨安排”。

    如发生回拨的情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公告相关回拨事宜。

    9、网下发行重要事项:

    (1)在初步询价期间(2014年1月13日(T-4)—2014年1月14日(T-3))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应按初步询价报价时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参与网下申购。

    (2)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为:2014年1月17日(T日)8:30至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及时、足额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附后(或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业务规则-深圳市场-清算与交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查询)。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300381”。

    申购款有效到账时间为2014年1月17日(T日)当日15:00之前,T-1日到账及T日15:00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请提交有效报价的股票配售对象注意资金到账时间。

    (3)不同有效报价投资者共用银行账户时,由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配售对象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没有包括在名单中的配售对象的新股申购无效;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新股申购全部无效。有效报价投资者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为其网下配售申购余款退款的指定收款账户。

    (4)在划拨申购资金当日,网下投资者可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共用备案账户的网下投资者若无法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应及时与托管银行确认。因配售对象未能按照上述规定确认其申购资金足额到账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负。

    (5)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报价投资者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情况将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6)当网下有效申购数量大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网下回拨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照《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公告》所确定的配售原则进行配售,具体配售方式见本公告“四、网下发行”之(三)。

    网下投资者应当于2014年1月13日(T-4日)12:00前取得深交所网下电子平台证书且符合民生证券网下投资者登记备案条件(备案条件及方式详见民生证券官方网站www.mszq.com)。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的条件进行核查,投资者应当按照民生证券的报备条件和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如拒绝配合或者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禁止申购新股情形或者经过核查存在禁止申购新股情形的,主承销商将视其为无效申购,并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014年1月17日(T日)下午,民生证券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资金有效处理结果后,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将网下发行申购初步结果提交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下配售数量为回拨后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7)2014年1月21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公告《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披露本次网下发行的配售结果。

    (8)网下投资者参与本次网下申购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0、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发行采取网上投资者按市值申购的发行方式,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在指定时间内发行。

    (2)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4年1月17日(T日)9:15-11:30、13:00-15:00。

    (3)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有关规定已经开通了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但参与了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及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4)2014年1月15日(T-2日)日终持有市值1 万元以上(含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网上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 股或其整数倍。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5)单一证券账户申购上限不高于本次发行回拨前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4,500股,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6)单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报不能撤单。同一账户的多次申购委托(包括在不同的证券交易网点各进行一次申购的情况),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首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被自动撤销。

    单个投资者以所持有的多个证券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以T-2日日终账户注册资料为准,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及企业年金账户除外)参与申购的,将以首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

    (7) 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

    11、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读登载于中国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www.ccstock.cn)上的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12、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溢多利指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指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指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68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和老股转让46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拟在创业板上市之行为
    老股转让指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网上发行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458万股(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上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网下发行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向投资者发行687万股(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网上投资者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网下投资者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中界定的投资者的条件的投资者且符合民生证券网下投资者登记备案条件
    公募基金指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
    社保基金指由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
    剔除部分指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剔除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购总量的10%
    有效报价指初步询价中网下投资者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且未被剔除的报价部分
    有效申购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符合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有效缴付申购款、且不存在禁止配售等情形的申购
    网下发行资金专户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资金账户
    T日指2014年1月17日,即本次发行网下申购缴款日、网上发行申购日
    指人民币元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

    2014年1月13日至1月14日为初步询价日,截至2014年1月14日下午15:00时,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共收到并确认由348家网下投资者的初步询价申报信息,其中3家为无效申购报价。去除上述无效申购报价,初步询价申购的网下投资者为345家。网下投资者的详细报价情况请参见“附件1:网下投资者询价申购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的结果,并综合考虑公司所属行业特点、公司基本面、募集资金需求量、老股转让计划、可比上市公司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7.88元/股,具体分析如下:

    (一)初步询价情况的统计分析

    根据配售对象报价及申购数据,依次计算各价位上的累计申购总量,详细统计请见“附件2:网下投资者询价价位报价统计”。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投资者报价区间为12.75-44.26元,拟申购总量为167,990万股。

    (二)剔除部分的情况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过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充分考虑了投资者的申购情况、每个申购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可能的新股发行股数、老股转让股数等因素,决定将申购价格为28.01元及以上的初步询价申购予以剔除,占本次发行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25.70%,不低于10%,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初步询价公告》的规定。

    (三)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

    1、所有报价的中位数、加权平均数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投资者共345家,认购总量为167,990万股,所有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如下:

     加权平均数(元)中位数(元)
    网下投资者(345家)25.2625.80
    公募基金(112家)25.9526.50
    社保基金(13家)26.4125.05

    2、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中位数、加权平均数

    剔除最高报价及对应申购数量后,对应的配售对象共272家,认购总量为124,820万股。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如下:

     加权平均数(元)中位数(元)
    网下投资者(272家)23.3924.50
    公募基金(81家)23.8925.05
    社保基金(10家)22.7922.86

    (四)发行价格及相关指标分析

    1、发行价格

    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属行业状况、盈利水平及行业市盈率,且符合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不少于10家、不多于20家的规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27.88元/股,对应发行后的市盈率为23.83倍。

    报价在27.88元/股以上且未被剔除的投资者的报价为有效报价。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的有效报价区间为27.90元/股—28.00元/股,有效报价投资者共20家(人)。

    2、与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对比分析

    发行人属于C14食品制造业,选取金河生物、量子高科、保龄宝、天山生物、唐人神、通威股份和海大集团等7家公司作为可比公司,以2012年每股收益及截止2014年1月14日收盘价计算可比公司的静态市盈率,结果如下:

    证券简称证券代码收盘价

    (2014年1月14日)

    2012EPS2012PE
    金河生物00268825.400.9626.46
    量子高科30014913.500.1875.00
    保龄宝00228615.810.5031.62
    天山生物30031317.830.2377.52
    唐人神0025678.630.6413.48
    通威股份6004388.900.1463.57
    海大集团00231111.300.6018.83
    可比公司平均值43.78

    本次发行价格27.88元/股对应的发行口径市盈率为23.83倍,低于可比上市公司近期市盈率水平。该价格考虑到了发行人未来快速发展的潜力,符合对发行人未来发展的预期。

    (五) 本次网下有效报价投资者名单:

    序号配售对象名称申购价格

    (元/股)

    申购数量

    (万股)

    1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28.00260.00
    2海马财务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28.00260.00
    3融通-远策2号特定资产管理计划28.00260.00
    4融通动力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8.00250.00
    5杨文江28.00250.00
    6融通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8.00240.00
    7融通行业景气证券投资基金28.00240.00
    8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8.00200.00
    9赵辉28.00200.00
    10齐鲁新兴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8.00180.00
    11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28.00100.00
    12瑞安思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8.00100.00
    13上海紫晨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8.00100.00
    14国投财务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28.0080.00
    15兴全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8.0080.00
    16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8.0080.00
    17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7.95250.00
    18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三组合27.9580.00
    19受托管理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3年5月7日)27.9280.00
    20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27.90280.00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的条件进行核查,投资者应当按照民生证券的报备条件和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如拒绝配合或者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禁止申购新股情形或者经过核查存在禁止申购新股情形的,主承销商将视其为无效申购,并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二、本次发行规模及预计募集资金量

    根据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的计划所需资金量为16,647.00万元,发行人本次发行费用约为2,348.16万元,则新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额为不超过18,995.16万元。发行价格为27.88元/股,则本次可发行新股68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4,580万股。为保证本次发行后符合上市条件,老股转让数量为465万股。本次拟进行老股转让的股东及拟转让的股份数量如下:

    序号公开发售股份的股东股东性质公开发售前持股数量(万股)公开发售前持股比例(%)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万股)发行完成后持股比例(%)
    1王世忱外部股东3901046.507.50
    2态生源董事、高管及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持股的公司3901097.506.39
    3陈少武实际控制人近亲属195548.753.19
    4同冠贸易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持股的公司195548.753.19
    5金丰达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持股的公司195548.753.19
    6金大地投资控股股东2,53565174.7551.53
    合计3,90010046575.00

    注:发行人将不会获得老股转让部分所得资金。

    以上股东已持股36个月以上,且老股转让后发行人股权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按680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和27.88元/股的发行价格计算,本次预计新股募集资金总额18,958.40万元,发行费用约2,348.16万元,扣除上市公司承担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约为16,610.24万元,未超出拟募投项目资金需要量16,647.00万元。

    发行人将全部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投资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所有募集资金将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将与发行人一起对全部募集资金进行三方监管。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发行人承诺:不进行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不用于开展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不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不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不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不利用募投项目获得不正当利益。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145万股。回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687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最终发行数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三)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7.88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0.35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2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23.8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2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发行后总股数按本次发行1,145万股计算)。

    3、剔除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初步询价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所有配售对象家数为20家,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数量之和为3,570万股,为本次回拨前网下发行股数的5.20倍。

    (四)回拨安排

    2014年1月17日(T日)网下、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来确定。其中:

    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本公告确定的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网下向网上回拨:网下初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且未出现中止发行的情况下,如果网上投资者初始认购倍数超过50倍但低于100倍(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如果网上投资者初始认购倍数超过100倍,从网下向网上回拨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如果网上投资者初始认购倍数低于50倍(含),则不进行回拨。网下发行认购不足,不向网上进行回拨。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主承销商将按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进行配售,将按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确定最终的网上中签率,具体情况请见2014年1月21日(T+2日)刊登的《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网上向网下回拨:网下初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且未出现中止发行的情况下,如果网上发行认购不足,则认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仍然认购不足则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在核准发行有效期内经向证监会备案择机重启发行。

    (四)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日期发行安排
    T-6日1月9日刊登《初步询价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招股意向书等其他文件上网披露

    T-5日1月10日投资者推介
    T-4日1月13日投资者推介及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9:30~15:00)
    T-3日1月14日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9:30~15:00);

    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截止)

    T-2日1月15日确定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含发行新股数量、老股转让数量)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申报数量;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1月16日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网上路演
    T日1月17日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确定网上、网下最终发行量

    T+1日1月20日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T+2日1月21日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款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3日1月22日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注:1、上述日期为正常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五)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主承销商确认,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为20个,其对应的有效报价总量为3,570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足额、及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资金。

    1、申购资金=发行价格×有效申报数量

    2、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应与有效报价数量一致

    3、配售对象应使用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划付申购资金,划付申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划付。

    4、配售对象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网下申购缴款时间为2014年1月17日(T日),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本次网下申购划款备注栏的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300381”。

    配售对象应使用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划付申购资金且应确保资金于2014年1月17日(T日)当日15:00之前到达中国深圳结算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如下:

    开户行开户名称银行账号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4000023029200403170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44201501100059868686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41000500040018839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777057923359
    招商银行深纺大厦支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755914224110802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443066285018150041840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7441010191900000157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337010100100219872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38910188000097242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1801014040001546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453020000184330000025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79170153700000013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102082594010000028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0012400011735
    渣打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000000501510209064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0039290303001057738
    汇丰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622296531012
    花旗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1751696821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00392518000123500002910

    注:以上账户信息可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业务规则-深圳市场-清算与交收栏目中进行查询。

    (三)网下申购及配售原则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网下申购结果确定获配名单及获配股数。确定原则如下:

    如果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回拨前网下发行数量687万股,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中止本次发行,并另行公告相关事宜。

    如果不存在前款所述中止发行的情形,则按以下原则进行配售: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进行双向回拨后,确定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1、当回拨后的网下有效申购数量大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照下述原则进行配售:

    ①当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和由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的本次有效申购总量小于等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40%时,则按照其实际申购数量足额配售。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剩余部分在其他网下有效报价投资者中按其申购数量等比例进行配售。

    ②当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的本次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40%时,则先将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40%优先向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按照其有效申购数量等比例进行配售。剩余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60%在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减去已经优先获配数量后的剩余有效申购数量及其他网下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数量中再次按等比例进行配售。

    2、当回拨后网下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照配售对象的实际申购数量足额配售,若有不足部分由主承销商推荐其他投资者认购。

    上述所有等比例配售在计算配售股份数量时将精确到个股(即计算结果中不足1股的部分舍去),由于等比例配售计算所产生的零股部分加总后按照网下有效报价投资者在询价阶段有效报价信息,按照“入围申购数量、入围申购时间优先”的原则分配给参与该次分配且排位最前的投资者。若由于获配零股导致超出该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数量时,则超出部分顺序配售给下一位投资者,依此类推,直到零股全部分配完毕。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4年1月21日(T+2日)刊登《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披露本次网下发行的配售结果。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四)公布配售结果和多余申购款退回

    2014年1月17日(T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15:00后对配售对象划付的申购资金按《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有效性检查,并于2014年1月20日(T+1日)9:00前发出电子付款指令,要求结算银行将无效资金退至配售对象备案账户。退款情况包括:股票配售对象划付金额大于当日应付申购金额,将多划款退回;股票配售对象划付金额小于当日应付申购金额,将全部来款退回;股票配售对象本次无申购资格,当日划付的金额无效,将全部来款退回。

    2014年1月20日(T+1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主承销商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计算各股票配售对象实际应付的认购金额,并将股票配售对象T日划付的有效申购资金减去认购金额后的余额于2014年1月21日(T+2日)9:00前,以电子指令方式通过相应的结算银行退至其备案账户。

    (五)其他重要事项

    1、网下发行股份锁定期:本次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

    2、验资:网上网下验资会计师将于2014年1月20日(T+1日)对获配的配售对象网下发行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3、律师见证:网下发行见证律师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4、违约处理:如果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把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5、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醒:如配售对象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须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次发行申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五、网上发行

    (一)申购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采取网上投资者按市值申购的发行方式,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在指定的时间内发行。

    (二)网上投资者

    拥有深交所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并开通创业板交易功能的投资者(以2014年1月15日 ,T-2日日终前为准)均可参加网上申购,但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及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申购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三)深圳市场市值计算规则

    网上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网上投资者为单位进行计算。网上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网上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

    网上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为其2014年1月15日(T-2日)日终持有的市值。非限售A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网上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2014年1月15日(T-2日)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

    (四)市值申购规则

    1、网上投资者可根据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使用所持深圳市场证券账户申购本次网上发行股票。

    2、网上投资者持有市值1 万元以上(含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3、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4,500股。网上投资者在进行申购委托前需足额缴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4、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

    5、网上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以该投资者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

    6、本次网上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被自动撤销。

    7、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

    8、本次网上发行申购委托前,网上投资者应把申购款全额存入其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申购时间内,网上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申购配号根据实际有效申购进行,每一有效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单位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14年1月17日上午9:15至11:30,下午13:00至15:00)将458万股“溢多利”股票输入其在深交所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以27.88元/股的发行价格卖出。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并足额缴纳申购款。

    申购结束后,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共同核实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结算系统主机根据实际到账资金统计有效申购数量和有效申购户数。

    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算系统主机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500股。

    中签率=网上发行总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一)申购数量的规定

    1、本次网上发行,参加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

    2、单一证券账户申购上限为按照其持有的市值确定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且最高申购量不得高于4,500股,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3、单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报不能撤单。同一账户的多次申购委托(包括在不同的证券交易网点各进行一次申购的情况),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为无效申购。

    4、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不能参与网上申购,若参与网上申购,则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5、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以2014年1月15日(T-2日)日终账户注册资料为准)参与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二)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溢多利”股票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并已开通了创业板市场交易。

    2、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参与本次“溢多利”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14年1月17日(T日,含当日) 根据其持有T-2日日终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并根据发行人发行公告规定的发行价格以及申购数量足额缴纳申购款。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三)配号与抽签

    若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4年1月20日(T+1日)各证券交易网点将申购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结算银行账户。

    2014年1月20日(T+1日)进行核算、验资、配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实际到账的有效申购资金划入新股申购资金验资专户。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及网上网下验资会计师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并由网上网下验资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依申购资金的实际到账资金确认有效申购,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将不予配号。

    2014年1月21日(T+2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14年1月21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布网上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4年1月21日(T+2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14年1月22日(T+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四)结算与登记

    1、2014年1月20日(T+1日)和2014年1月21日(T+2日)(共两个工作日),全部申购资金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冻结在申购资金专户内,所冻结的资金产生的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有关申购资金冻结等事宜,遵从深交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

    2、2014年1月21日(T+2日)摇号抽签。抽签结束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认购股数的确定和股东登记,并将有效认购结果发至各证券交易网点。

    3、2014年1月22日(T+3日),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未中签的申购款予以解冻,并向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再由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投资者;同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中签的认购款项划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资金交收账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划转的认购资金后,依据有关协议将该款项扣除承销费用等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4、本次网上发行的新股登记工作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发行人提供股东名册。

    五、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少美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南屏高科技工业区屏北一路8号

    电话:0756-8676888

    联系人:周德荣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政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电话:010-85120190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月16日

    附件1:网下投资者询价申购情况

    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名称申报价格(元)拟申购数量(万股)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24.50200
    26.20200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30.02260
    33.81260
    33.8926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19.00300
    19.50280
    20.00200
    长江证券超越理财趋势掘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4.0280
    24.5280
    长江证券超越理财经典策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5.0280
    25.5280
    26.0280
    长江证券佳事瑞得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8.1080
    33.7080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6.2080
    27.5080
    28.1080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21.10320
    22.10160
    23.0080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28.68250
    28.88250
    29.0028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25.7880
    27.1280
    28.4880
    广发金管家新型高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00200
    21.00200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24.68320
    26.18260
    26.68200
    广州证券红棉1号优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6年12月5日)33.0080
    33.3380
    34.368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19.65200
    20.65380
    21.7820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20.00260
    22.00260
    24.00260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18.10260
    19.80260
    21.50260
    恒泰先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4年6月11日)25.50120
    25.56120
    25.61120
    恒泰先锋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5年6月20日)25.67120
    25.73120
    25.79120
    恒泰先锋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5.85100
    25.91100
    25.97100
    恒泰创富2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6.05260
    26.11260
    26.17260
    恒泰创富3号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6.41260
    26.47260
    26.53260
    恒泰创富4号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6.59260
    26.65260
    26.71260
    恒泰创富7号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6.77260
    26.83260
    26.89260
    恒泰创富10号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6.95260
    27.01260
    27.07260
    恒泰创富12号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7.13260
    27.19260
    27.25260
    恒泰创富14号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7.31260
    27.37260
    27.43260
    恒泰创富2号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6.23260
    26.29260
    26.35260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23.00260
    24.00260
    25.00260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25.06260
    26.23260
    27.35260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26.35260
    28.55260
    30.7626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20.00240
    21.00240
    22.00240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23.00100
    27.50100
    山西证券汇通启富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8年6月10日)28.7580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19.50200
    20.00200
    20.50200
    兴业证券金麒麟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21年9月15日)30.25150
    30.73150
    31.03150
    兴业证券金麒麟消费升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9.95150
    30.03150
    30.25150
    兴业证券金麒麟顶端优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8.93250
    29.23250
    29.53250
    兴业证券鑫享首发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4.82100
    15.12100
    15.42100
    兴业证券鑫享首发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9.93100
    30.23100
    30.5310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22.50200
    24.75200
    27.00100
    招商证券基金宝二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4年8月26日)21.88150
    23.38150
    24.68150
    招商证券智远避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4年3月24日)20.8890
    22.3890
    23.6890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金股票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2.88100
    23.88100
    24.88100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零组合22.22100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21.78100
    22.78100
    23.78100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企业年金计划21.38100
    22.38100
    23.38100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22.11260
    24.11260
    26.21260
    中国工商银行统筹外福利负债基金中金组合21.68100
    22.68100
    23.68100
    农行中国农业银行离退休人员福利负债中金公司组合21.58100
    22.58100
    23.5810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24.68190
    26.66190
    28.88190
    中信理财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8.0080
    18.5080
    马钢企业年金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3年11月21日)17.0080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3年11月21日)17.1080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八组合18.0080
    18.5080
    中国工商银行统筹外福利负债基金中信组合17.2080
    中信证券建设银行信达财产保险定向资产管理计划16.9880
    中信证券贵宾定制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8.0080
    18.508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24.61300
    25.38240
    26.11240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25.50100
    26.28100
    28.00100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24.2880
    25.1880
    26.0680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28.00260
    29.00260
    30.00260
    国都安心得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9.2180
    20.0480
    23.0580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27.0078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27.80200
    29.20200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齐鲁新兴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3.80180
    25.00180
    28.00180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26.64200
    27.68200
    29.20200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26.1090
    26.6080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25.33130
    25.83130
    26.13130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21.18200
    22.68200
    25.0020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精彩理财灵活配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4.10150
    26.68150
    28.90150
    中信建投精彩理财新经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4.1080
    26.6880
    28.9080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16.80200
    17.50200
    19.80300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中国红基金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4年12月11日)15.00100
    15.50100
    16.00100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24.58260
    25.08260
    25.18260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32.12120
    32.68120
    33.12120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25.04100
    25.14100
    25.24100
    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25.77260
    26.70260
    28.10260
    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26.08100
    27.18100
    27.68100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20.20260
    21.20260
    22.20260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受托管理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21.7580
    22.7580
    23.7580
    受托管理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30.43100
    30.63100
    30.83100
    受托管理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险万能产品23.00100
    受托管理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21.9580
    22.9580
    23.9580
    受托管理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23.80200
    24.80200
    25.80200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托管理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本级-自有资金21.90260
    22.00260
    22.20260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22.30260
    22.50260
    22.60260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23.70260
    23.80260
    24.00260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23.20260
    23.40260
    23.50260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22.80260
    22.90260
    23.10260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人万能21.40260
    21.60260
    21.70260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团体万能21.00260
    21.10260
    21.30260
    受托管理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3年5月7日)27.4280
    27.9280
    28.4280
    受托管理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型保险产品(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3年5月7日)19.3280
    19.8280
    20.3280
    受托管理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个险分红产品(网下配售资格截止2013年6月1日)20.04260
    20.54260
    21.00260
    受托管理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个险万能产品(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3年6月1日)18.54260
    19.04260
    19.54260
    受托管理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3年5月7日)23.3280
    23.8280
    24.3280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托管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17.00200
    18.00300
    19.00280
    平安人寿-传统-普通保险产品22.57200
    22.95200
    23.36200
    平安人寿-分红-个险分红23.05200
    24.13200
    25.22200
    受托管理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个险投连24.51250
    25.51250
    26.51250
    平安理财宝家庭投资型保险产品21.1580
    21.7780
    22.0680
    平安资管-工商银行-如意2号资产管理产品23.0180
    24.0280

    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24.59260
    24.77260
    24.9526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25.14260
    25.32260
    25.5026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24.05260
    24.23260
    24.4126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得意理财23.50260
    23.68260
    23.86260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27.1180
    28.1180
    28.5180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25.04100
    27.68100
    29.20100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24.8280
    25.0080
    25.2280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25.4280
    25.6280
    26.0080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26.2280
    26.4280
    27.0080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8.2080
    30.0080
    33.8080
    民生通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养殖保险23.33260
    23.88260
    24.24260
    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6.12300
    28.01320
    29.01160
    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22.58200
    23.33270
    24.18310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25.25260
    25.55260
    25.85260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24.10200
    26.10300
    27.90280
    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25.05260
    26.05260
    27.05260
    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25.26260
    25.56260
    26.62260
    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20.51200
    21.71200
    23.12200
    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25.18300
    26.80250
    28.28200
    武汉钢铁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武汉钢铁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24.5080
    27.5080
    29.4080
    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25.50260
    26.68260
    27.86260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28.80260
    29.02260
    30.66260
    海马财务有限公司海马财务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28.00260
    28.81260
    29.00260

    (下转B26版)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以下简称“本次发行”)1,145万股(其中发行新股680万股、转让老股46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将于2014年1月17日分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交易系统和网下发行电子化平台实施。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2、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要求,本次发行在网下发行比例、回拨机制、配售原则、配售方式、发行人相关股东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3、本次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发行人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创业板市场在制度与规则方面与主板市场存在一定差异,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上市条件、信息披露规则、退市制度设计等,这些差异若认知不到位,可能给投资者造成投资风险。

      4、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14年1月9日(T-6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站(www.yiduoli.com)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5、本次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的投资风险。

      6、发行人所在行业为食品制造业,参考市盈率为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公司所属行业特点、公司基本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需求总量、老股转让计划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27.88元/股对应的2012年摊薄后市盈率为23.83倍,低于2014年1月1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食品制造业(C14)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48.79倍,且本次发行市盈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投资者若不认可本次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建议不参与本次申购。有关本次定价的具体分析请见同日刊登的《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中的第一部分“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

      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网上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投资者若不认可本次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的,建议不参与本次申购。

      7、若本次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进行配售。因此,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网下自主配售方式将导致网下配售结果在获配数量上与以往摇号配售方式的不同。

      8、本次27.88元/股的发行价格对应发行人2012年摊薄后市盈率为23.83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但该定价仍存在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提醒投资者关注,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9、按本次发行价格27.88元/股,发行1,145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31,922.60万元,其中新股发行680万股,预计新股募集资金额18,958.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新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16,610.24万元,未超过募投项目拟募集资金需求额16,647.00万元;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465万股,预计募集资金额12,964.20万元,发行人将不会获得本次老股转让部分所得资金。

      10、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回拨前网下发行数量,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中止本次发行;若 T日出现网上发行认购不足,向网下回拨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后仍然认购不足,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若中止发行,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在核准发行有效期内经向证监会备案择机重启发行。

      11、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12、本次发行申购,任一股票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股票配售对象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13、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约为16,610.24万元,发行人净资产将急剧增加,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盈利能力不能同步增长,将给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等盈利指标带来负面影响,也将对发行人资金管理运营及内部控制提出严峻挑战。

      14、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交易所批准后,方能在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本次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份。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说明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公司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15、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人的成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任何怀疑发行人是纯粹“圈钱”的投资者,应避免参与申购。

      16、本特别风险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提示和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蕴含的各项风险,根据自身经济实力、投资经验、风险和心理承受能力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月16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