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62版)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8.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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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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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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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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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 A/B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3年6月4日至201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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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 C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3年6月4日至2013年9月30日)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6月4日至报告期末未满1年。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本报告期处于建仓期内。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上市费和年费;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3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应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3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应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3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应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本基金持续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
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率
(1)A类基金份额前端申购费率
当投资者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地方社会保障基金(若法规允许)、企业年金单一计划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等。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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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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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B类基金份额后端申购费率
B类基金份额,仅限嘉实基金网上直销销售,申购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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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为零。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B类/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回金额的5%。赎回费率见下表:
A类/B类/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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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于所收取的A类、B类、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基金管理人将其总额的100%计入基金财产。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三)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情况,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增加了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将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代销机构”以及发售公告披露日起至2013年12月4日止新增的代销机构,列示在本招募说明书,并更新相关代销机构信息和会计师事务所联系人、经办会计师信息。
5.在“七、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 增加了基金合同生效日。
6.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内容。
7.增加“十、基金的业绩”:说明了自2013年6月4日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9月30日的基金业绩。
8.在“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列示了本基金自2013年5月8日首次披露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至2013年12月4日相关临时公告事项。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17日
|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 1 | 存出保证金 | 23,707.09 |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6,577,735.22 |
| 3 | 应收股利 | - |
| 4 | 应收利息 | 23,553,689.97 |
| 5 | 应收申购款 | - |
| 6 | 其他应收款 | - |
| 7 | 待摊费用 | - |
| 8 | 其他 | - |
| 合计 | 30,155,132.28 |
| 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2013年6月30日 | 0.30% | 0.04% | 0.26% | 0.01% | 0.04% | 0.03% |
| 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2013年6月30日 | 0.20% | 0.03% | 0.26% | 0.01% | -0.06% | 0.02% |
| 直销中心养老金客户 A类基金份额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 直销中心养老金客户 A类基金份额前端申购费率 |
| M<100万元 | 0.20% |
| 100万元≤M<300万元 | 0.12% |
| 300万元≤M<500万元 | 0.032% |
| M≥500万元 | 按笔收取,1000元/笔 |
| 其他投资者 A类基金份额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 其他投资者 A类基金份额前端申购费率 |
| M<100万元 | 0.50% |
| 100万元≤M<300万元 | 0.30% |
| 300万元≤M<500万元 | 0.08% |
| M≥500万元 | 按笔收取,1000元/笔 |
| B类基金份额持有期限(H) | B类基金份额后端申购费率 |
| H<365天 | 0.20% |
| 365天≤H<1095天 | 0.10% |
| H≥1095天 | 0 |
| 持有时间 | 赎回费率 |
| 不足30天 | 0.1% |
| 满30天 | 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