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6 证券简称:武汉健民 公告编号:2014005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催告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1月24日
● 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17日
● 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及独立董事征集投票
● 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不涉及转融通业务
公司曾于2014 年1月8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议名称: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2014年1月24日上午9:00
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2014年1月24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四) 会议的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 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2014年1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详见附件2: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3. 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公司独立董事林宪先生已发布《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公司股东如拟委托林宪先生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就本通知中的相关议案进行投票的,请参照2014年1月8日公司公告的《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五) 会议地点: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484号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
(六) 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
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不涉及转融通业务,相关股东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第二期(2014-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2)限制性股票股权的来源和数量
(3)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4)限制性股票股权的分配情况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禁售规定
(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方法的确定
(7)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8)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9)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
(10)限制性股票解锁的条件和程序
(11)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12)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13)发生重要事项时的特别规定
2、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管理办法》
3、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以上3项议题资料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1月17日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4、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四、会议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股东帐户;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需持股东帐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和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股东帐户、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到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
2、股东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邮戳或我公司收到传真日期为准。
3、登记时间:2014年1月23日前
4、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484号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邮编:430052
6、联系电话:027-84523350
传真:027-84523350
7、联系人:周捷 曹洪
五、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半小时前至会议地点验证入场,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股东大会决议。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署日期:
附件2: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 投票日期:2014年1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 总提案数:15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 738976 | 健民投票 | 15 | A股股东 |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 议案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3号 |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15项提案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分项表决方法: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价格 |
| 1 | 公司《第二期(2014-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1.00 |
| 1.01 |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1.01 |
| 1.02 | 限制性股票股权的来源和数量 | 1.02 |
| 1.03 |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 1.03 |
| 1.04 | 限制性股票股权的分配情况 | 1.04 |
| 1.05 |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禁售规定 | 1.05 |
| 1.06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方法的确定 | 1.06 |
| 1.07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 1.07 |
| 1.08 | 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 1.08 |
| 1.09 | 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 | 1.09 |
| 1.10 | 限制性股票解锁的条件和程序 | 1.10 |
| 1.11 | 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 1.11 |
| 1.12 | 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 1.12 |
| 1.13 | 发生重要事项时的特别规定 | 1.13 |
| 2 | 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管理办法》 | 2.00 |
| 3 |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3.00 |
(三)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 2014年1月17日 A 股收市后,持有公司A 股(股票代码600976)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976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2号提案“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管理办法》”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976 | 买入 | 2.00元 | 1股 |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2号提案“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管理办法》”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976 | 买入 | 2.00元 | 2股 |
(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2号提案“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管理办法》”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976 | 买入 | 2.00元 | 3股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操作流程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