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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股权收购事项的公告
    2014-0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4-03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股权收购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权收购事项概述

      1. 2013年11月26日,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刊登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披露公司拟筹划重大事项。

      2. 2013年12月20日,公司与广州绿由工业弃置废物回收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绿由”或“标的公司”)的股东古耀坤、古嘉涛先生(以下简称“转让方”)签署了《关于收购广州绿由工业弃置废物回收处理有限公司股权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股权收购框架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转让方持有的广州绿由不低于51%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收购”)。

      3. 2013年12月24日,公司刊登了《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暨股票复牌的公告》,披露本次收购的初步交易方案、交易双方和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收购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等内容,并进行了风险提示:公司与转让方签署的《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本次收购的股权比例、收购对价、剥离的业务及资产等具体方案尚未达成一致意见,本次收购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股权收购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与转让方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后,公司立即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对广州绿由的审计、评估、法律尽职调查等各项工作,同时公司与转让方就本次收购的股权比例、收购对价、剥离的业务及资产等具体方案进行了多轮磋商,但最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与转让方于2014年1月16日签署《关于终止收购广州绿由工业弃置废物回收处理有限公司股权的协议》,双方同意终止本次收购,并解除双方签署的《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且双方均无须向对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三、终止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尚在洽谈阶段,公司与转让方并未签署正式的股权收购协议,公司未向转让方支付保证金或收购对价,公司亦无须因终止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向转让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因此终止本次收购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及股东权益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公司与古耀坤、古嘉涛先生签署的《关于终止收购广州绿由工业弃置废物回收处理有限公司股权的协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