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股份”或“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67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8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8.77元/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总数量为1,547.50万股,其中新股发行1,190万股,老股转让357.50万股。
3、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为155.41591倍。发行人和广发证券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2014年1月15日(T日)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发行数量40%的股票,即619万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309.5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238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80%。
4、本次发行配售按照2014年1月6日公布的《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及2014年1月14日公布的《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进行。
5、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14年1月15日(T日)结束。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本次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已按时足额缴付申购资金。本次发行的配售过程已经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6、根据2014年1月14日(T-1日)公布的《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亦视同向网下申购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一、网下申购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供的数据,并经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核查确认,网下申购情况如下:
经核查,在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报价的20家网下配售对象均按初步询价有效报价申购数量通过网下电子平台参与了申购并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
主承销商、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已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及《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发行公告》的规定,对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配售的情形进行了逐一核查,确认上述参与申购的20家网下配售对象均不存在禁止配售的情形。
综上:按照《发行公告》要求申购及缴款的配售对象为20家,申购总股数为2,130万股,申购资金总额为39,980.10万元。
二、回拨机制启动情况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为155.41591倍。发行人和广发证券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2014年1月15日(T日)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发行数量40%的股票,即619万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309.5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238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80%。
三、网下配售结果
(一)获配比例的确定
本次网下申购中,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申购数量为720万股,占网下申购总量的33.8028%,低于40%,且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40%。根据配售原则,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的获配比例=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40%/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的申购数量=17.19444444%。
本次网下申购中,陆一庆、青岛以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自有资金投资账户、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为主承销商的长期客户(主承销商的长期客户指2011年以来参与广发证券主承销的定向增发项目并成功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或者参与广发证券2011年定向增发项目并成功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以及由主承销商推荐并纳入网下投资者库的投资者)。长期客户申购数量为550万股。其他网下投资者为非长期客户,非长期客户申购数量为860万股。根据配售原则,非长期客户的获配比例=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60%/(非长期客户的申购数量+2*长期客户的申购数量)=9.47448979%,长期客户的获配比例=2*非长期客户的获配比例= 18.94897958%。
(二)配售结果
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下配售原则,最终网下获配情况如下:
申购及配售情况表
| 序号 | 配售对象名称 | 申购价格 (元/股) | 申购数量(万股) | 获配数量(股) | 获配比例 |
| 1 | 陆一庆 | 18.77 | 90 | 170,540 | 18.94897958% |
| 2 | 青岛以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 18.77 | 180 | 341,081 | 18.94897958% |
| 3 |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 18.77 | 180 | 341,081 | 18.94897958% |
| 4 | 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 | 18.77 | 100 | 189,489 | 18.94897958% |
| 5 | 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8.77 | 90 | 154,765 | 17.19444444% |
| 6 | 工银瑞信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8.77 | 90 | 154,749 | 17.19444444% |
| 7 |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 18.77 | 90 | 154,749 | 17.19444444% |
| 8 | 长城久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8.77 | 90 | 154,749 | 17.19444444% |
| 9 | 中欧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8.77 | 90 | 154,749 | 17.19444444% |
| 10 | 中欧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8.77 | 90 | 154,749 | 17.19444444% |
| 11 | 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8.77 | 90 | 154,749 | 17.19444444% |
| 12 | 中欧成长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18.77 | 90 | 154,749 | 17.19444444% |
| 13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 18.77 | 90 | 85,270 | 9.47448979% |
| 1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 18.77 | 90 | 85,270 | 9.47448979% |
| 15 | 中国工商银行统筹外福利资金集合计划 | 18.77 | 90 | 85,270 | 9.47448979% |
| 16 | 受托管理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3年5月7日) | 18.77 | 100 | 94,744 | 9.47448979% |
| 17 | 受托管理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型保险产品(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3年5月7日) | 18.77 | 100 | 94,744 | 9.47448979% |
| 18 | 受托管理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3年5月7日) | 18.77 | 100 | 94,744 | 9.47448979% |
| 19 | 兴业证券鑫享首发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8.77 | 90 | 85,270 | 9.47448979% |
| 20 | 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 18.77 | 200 | 189,489 | 9.47448979% |
| 合计 | 2,130 | 3,095,000 | |||
注(1)本次网下发行中的零股累积后为16股,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配售给最先申购的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配售对象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应退申购余款金额。如有疑问请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本次网下配售中,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为1,238,008股,占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40.000258481%,不低于40%。
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发行公告》的规定,陆一庆、青岛以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自有资金投资账户、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为主承销商的长期客户。上述4家长期客户的获配比例为18.94897958%,是非长期客户获配比例9.47448979%的2倍,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和《发行公告》规定的原则:在其他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指除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以外的网下投资者)配售中,对长期客户的配售比例为对非长期客户配售比例的2倍。
(三)本次网下配售过程和配售结果符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发行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
四、对于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初步询价有效申购数量的投资者情况说明
本次网下发行投资者不存在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初步询价有效申购数量的情形。
五、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配售对象申购款(含获得配售部分)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按《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78号)的规定处理。
六、持股锁定期限
配售对象的获配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七、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中,由发行人承担的发行费用约为3,070万元:其中承销保荐费用约为2,364万元,审计费用约为238万元,律师费用约为120万元,信息披露费用约为348万元。
八、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上述配售对象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0-87555888-8383、8683
传 真:020-87555850
联 系 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 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月 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