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姜隅琼 ○编辑 衡道庆
海域使用权流转将成为产权制度市场化的重要一环。上证报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国海洋工作会议上获悉,海域海岛产权的市场化2014年或有重大突破,国家海洋局将从制度、政策、金融和实践多方面推进该项工作,包括完善海域出让招拍挂政策、与央行共同出台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政策等。
“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海洋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构建海洋资源、资产和资本三位一体的管理机制,减少政府对海洋资源的直接配置,促进海洋资源要素市场全面发展。”国家海洋局局长刘赐贵在会上强调。
刘赐贵在部署2014年海洋工作重点任务时指出,要完善海域海岛产权制度和有偿使用政策,出台全面推行海域使用权、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招标拍卖的政策,规范经营性用海、用岛使用权出让市场化工作。同时,提供海洋产业发展的政策和金融支持,联合央行出台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政策,会同国开行印发开发性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成立涉海专业性金融机构。
记者注意到,国家海洋局在部署海域使用权市场化工作时,不同于此前原则性的表述,而是提出了相应的实施措施,具体包括:完善海域物权、产权交易等制度,规范海域使用权转让、抵押、出租二级市场,培育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海域基准评价评估,建立健全有偿使用制度。
据介绍,目前全国新增海域确权面积35.5万公顷,共发放海域使用权证书3937本,征收海域使用金118.6亿元;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全部实行市场化出让。河北、福建、浙江等省对符合条件的经营性用海项目全部实行招拍挂出让。
根据中央部署“海洋强国”战略的要求,我国海洋开发要实现四个转变,即“推动海洋经济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海洋开发方式向循环利用型转变;海洋科技向创新引领型转变”等。围绕上述转变,国家海洋局要求,2014年要深化海洋战略规划研究和法律制定,开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和“十三五”规划预研;构建海洋生态文明,实施海洋生态红线和海洋工程区域限批制度、加大海洋行政执法力度;加强海洋产业技术成果转化和业务化应用,启动海洋能“十三五”发展规划战略研究,提高海水利用产业管理水平,大力支持自主海水淡化技术和装备研究应用等。
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海洋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持续加大,海洋区域布局不断优化,海洋经济发展态势良好,全年海洋生产总值预计达5.4万亿元,比上年增长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