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关于控股股东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14-0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14-006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或连带责任。
2014年1月17日,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集团”)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14]4号)。
因市北集团在2013年12月27日至2014年1月3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卖出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份合计2,536,700股,违背了市北集团2012年4月11日在《收购报告书》中作出的“本次收购的股份自股份登记至名下之日起三年内不进行转让”和2013年11月14日作出的“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持有的市北高新股份”的承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第六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市北集团予以警示,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