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14-001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1月16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5人,实际表决董事15人。陈寒秋董事因另有公务委托白国周董事代为表决。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工行平顶山分行申请办理融资业务的议案》。
因业务需要,公司于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包括该区间的起始和届满日)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申请办理80亿元人民币最高余额内的所有融资业务,上述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短、中期借款、委托贷款、固定资产借款、国内订单融资、国内保理、银行承兑、国内信用证项下的卖方融资(议付)业务等。同意以本公司应收账款、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等流动资产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设定抵(质)押担保。公司开展上述业务,可增加公司的融资品种,改善融资产品结构。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订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协议、合同,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公司具体权利义务以被授权人签订的相关业务协议、合同和办理的其他相关法律手续为准。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