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补充公告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补充公告
2014-0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14--007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4年1月17日发布了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现按照临时公告格式指引要求,补充披露本次质押的相关信息如下:
一、本次质押的具体情况
出质人:祝义财
质权人: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质押股份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质押期间:自借款下款日起一年期至质权人办理解质押止
公司实际控制人祝义财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2,000,000股质押给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9.06%,并于2014年1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间为自借款下款日起一年期至质权人办理解质押止。
祝义财先生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38,343,7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51%,本次质押后其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234,24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80%;祝义财先生和其控制的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计质押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403,56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29%。
二、本次质押的目的及资金偿还安排
本次质押借款用于祝义财先生控股的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发展,该公司有能力偿还到期借款,不存在实质性资金偿还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