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69 证券简称:美邦服饰 公告编号:D0301001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月1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和监事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14年1月1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进行,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包括周成建、周文武、尹剑侠、郁亮和单喆慜,独立董事郁亮因公务出差,以电话会议方式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周成建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会议选举周成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的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1、审计委员会成员:单喆慜女士、郁亮先生、周成建先生,其中单喆慜女士为召集人。
2、战略委员会成员:周成建先生、郁亮先生、单喆慜女士,其中周成建先生为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周成建先生、郁亮先生、单喆慜女士,其中郁亮先生为召集人。
4、提名委员会成员:郁亮先生、单喆慜女士、周成建先生,其中郁亮先生为召集人。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的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周成建先生担任公司总裁(公司总经理,下同)。
经总裁提名,聘任尹剑侠先生、刘毅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公司副总经理,下同)。
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独立董事对上述高管任免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免的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由于庄涛先生证券事务代表任期届满,现经公司董事会秘书提名庄涛先生续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确定授予日为2014年2月7日,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相应额度的限制性股票。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由公司董事会另行确定。
具体内容公司将另行发布《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月18日
附一:《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周成建先生,男,49岁,中国国籍,浙江大学EMBA,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市浙江商会会长、中国服装协会副会长。于1984年5月开始个体经商,1995年在温州开设第一家美特斯·邦威专卖店,实行品牌连锁经营;曾任温州市凯莉莎服装厂总经理、温州市美特斯制衣有限公司董事长、温州美特斯邦威有限公司董事长、美特斯邦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本公司第一、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周成建先生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即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尹剑侠先生,男,39岁,中国国籍,1997年毕业于北京服装学院服装艺术设计专业,现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在读。历任温州集团公司设计中心副主任、美特斯邦威品牌产品副总设计师、都市品类设计总监兼店铺形象设计顾问、副总裁、ME&CITY品牌事业部副总裁,本公司第一届监事。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 毅先生,男,39岁,中国国籍,1998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长期供职于宝洁公司,负责零售管理的相关工作。2013年9月加入本公司,现为市场中心负责人。刘毅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近5 年内,刘毅先生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附二:《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庄涛先生,36岁,中国国籍,大学学历,曾就职于中机浦发工贸集团、上海锐驰实业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金融与公司证券事务部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002269 证券简称:美邦服饰 公告编号:J0301001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1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监事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并于2014年1月17日在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88号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叶伟斌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记名投票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会议选举叶伟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监事会通过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发表如下意见:经核查,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详细内容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