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购宁夏盛宇太阳能电力
有限公司进行30MW并网
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4-002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宁夏盛宇太阳能电力
有限公司进行30MW并网
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收购宁夏盛宇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盛宇”或“目标公司”)100%股权并进行30MW并网光伏电站项目建设
●投资金额:收购目标公司股权的转让价款为200万元人民币,项目总投资为24900万元人民币。
●特别风险提示:电站项目尚未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核准。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2014年1月15日,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卫市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阳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银阳公司将其持有的宁夏盛宇100%股权转让给公司,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00万元。
股权收购完成后,宁夏盛宇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将通过宁夏盛宇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投资建设30MW并网光伏电站项目。经初步估算,项目总投资为24900万元。
2、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股权收购及投资建设30MW并网光伏电站项目事宜已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电站项目尚需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核准。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1、公司已对股权转让的交易对方即银阳公司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银阳公司自2012年开始便与本公司进行合作,并于当年11月成为了本公司的战略合作伙伴。
2、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卫市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住 所:中卫市沙坡头区腾格里沙漠迎闫公路收费站西侧
法定代表人:李正
注册资本:贰亿圆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产品(拉棒、切片、电池组件)生产;太阳能光伏产品(拉棒、切片、电池组件)的研发、销售;太阳能光伏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及国内销售(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太阳能光伏电站的设计、工程施工与发电机组的设备安装(以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为准)。
成立日期:2010年5月25日
实际控制人:李正
(2)交易对方的主营业务为生产和销售单晶硅棒、多晶硅锭及单、多晶硅片,业务规模从成立之初至今不断发展扩大。
(3)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对方于2012年成为公司的客户,同时其也为公司代建光伏电站项目。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收购宁夏盛宇股权
公司名称:宁夏盛宇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住 所:中卫市沙坡头区腾格里沙漠迎闫公路收费站西侧
法定代表人:李正
注册资本:贰佰万圆整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私营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的项目建设;太阳能产品的研发与销售。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12日
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更换其董事、监事和法定代表人。
2、投资建设30MW并网光伏电站项目
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宁夏盛宇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建设总装机容量为30MW的并网光伏电站项目,项目总投资为24900万元,投资方式为自筹资金与银行贷款相结合。本项目计划于2014年6月底前并网发电,生产运营期为25年。按照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最新补贴政策,补贴期限为20年,前20年的上网电价为0.9元/kWh。平均年上网发电量约为4452万kWh,项目并网后,年均销售收入约为3424万元(不含税),年均净利润约为1741万元,投资回收期约为7年。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发展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战略布局,有利于公司扩大光伏电站的装机容量和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同时本项目符合国家西部大开发整体战略和国家《太阳能光伏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1、协议主体
甲方:中卫市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价格
经双方协商确定,宁夏盛宇100%股权的转让价款确定为人民币200万元。3、价款支付方式和期限
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后10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200万元。
4、目标股权的交割
(1)本协议签署后3日内,甲方应尽快促使并配合目标公司办理完成股权变更的登记手续,并交付目标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专用章、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证明等一切印章与文件。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目标公司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依法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之日为股权转让完成日;除截至股权转让完成日,目标公司财务显示的且经乙方认可的债权债务外,其他债权债务,均由甲方承享。
(3)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乙方依法行使股东的权利,承担股东的义务。
5、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股权收购完成后,宁夏盛宇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将按照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进行会计处理,其资产、负债、收入和利润等均将纳入公司的合并范围内。
2、经初步测算,电站项目在持续运营的前提下,将为公司带来持续、稳定的营业收入和现金流,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项目尚未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核准,存在一定的政府审批风险。
2、由于影响项目建设的因素较多,项目存在建设未能按期完成或建设成本高于市场平均成本的风险。
3、电站建设完成后,上网电价可能存在因国家光伏电价补贴政策的变化而影响收益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4-003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月15日与中卫市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阳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人民币200万元的价格受让银阳公司持有的宁夏盛宇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
近日,公司收到宁夏盛宇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的报告,其已完成股权转让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卫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新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名 称:宁夏盛宇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住 所:中卫市沙坡头区腾格里沙漠迎闫公路收费站西侧
法定代表人:冯焕培
注册资本:贰佰万圆整
实收资本:贰佰万圆整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私营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的项目建设;太阳能产品的研发与销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