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 *ST天一 公告编号:2014-003
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14年1月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于2014年1月17日上午9:00—11: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5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王海、滕小青、鲁杰、李灵明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派出人员,为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公司于 2014年1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核准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叶湘武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决定》(证监许可[2014]35号,以下简称“《决定》”),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经2013年12月25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3年第46次并购重组委会议审核未获通过。并购重组委认为,公司重组方案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73号)第十条第(三)项“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的规定。按照证监会的上述决定,要求公司董事会在收到此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召开董事会,对是否修改或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作出决议。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公司经营困难、财务危机,提升公司质量,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研究决定,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在对重组方案中作价公允等问题进行修订完善后,重新提交中国证监会审核。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1月20日开市后复牌,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