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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2014-0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金一文化”)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73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8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主承销商”)考虑剩余报价和拟申购数量、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0.55元/股,最终发行数量4,181.25万股。

    3、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14年1月16日(T日)结束,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网下发行有效申购量为8,300万股,为网下初始发行数量3,345万股的2.48倍,网上发行有效申购量为209,471.5万股,为网上初始发行数量836.25万股的250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询价及推介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和总体申购情况,于2014年1月17日(T+1日)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的发行规模进行调节,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发行数量40%的股票,即1,672.5万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672.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508.7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回拨后网下申购倍数为4.96倍;回拨后网上申购倍数为83倍。

    4、本次网下最终有效申购总量大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且40%×网下最终发行数量(669万股)<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有效申购量(2,400万股)≤40%×网下申购总量(3,320万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2014年1月9日(T-5日)公布的《询价及推介公告》列示的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A类投资者(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按照申购数量等比例配售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40%部分,即669万股,剩余的可配售股份按照B类投资者配售比例不超过C类投资者配售比例10倍的原则进行分配。

    5、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缴付的申购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本次网下发行过程由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对此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6、根据2014年1月15日(T-1日)公布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参与网下申购获得配售的所有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一、网下申购及缴款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5号)的要求,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经核查确认,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为20家,20家有效报价投资者均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有效申购资金为87,565万元,有效申购数量为8,300万股。

    二、回拨机制启动情况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网下发行有效申购量为8,300万股,为网下初始发行数量3,345万股的2.48倍。网上发行有效申购量为209,471.5万股,为网上初始发行数量(836.25万股)的250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询价及推介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和总体申购情况,于2014年1月17日(T+1日)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的发行规模进行调节,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发行数量40%的股票1,672.5万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672.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508.7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回拨后网下申购倍数为4.96倍;回拨后网上申购倍数为83倍。

    三、网下申购获配情况

    本次网下申购家数为20家(按账户计算,下同),有效申购数量为8,300万股。其中, A类投资者共7家,申购数量为2,400万股,约占本次网下有效申购量的28.92%;B类投资者共12家,申购数量为5,500万股;C类投资者共1家,申购数量为400万股。根据《询价及推介公告》和《发行公告》列示的网下配售原则,当40%×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本次网下发行有效报价对象的最终获配情况如下:

    投资者名称配售账户名称投资者类型申购数量

    (万股)

    获配数量

    (万股)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宝盈策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30083.625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河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30083.625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一组合A400111.5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淘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30083.625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A400111.5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400111.5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A30083.625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先锋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5年6月20日)B30054.3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保险产品B600108.6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一号B40072.4
    陈学赓陈学赓自有资金投资账户B40072.4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先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4年6月11日)B600108.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B40072.4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三号B800144.8
    魏力军魏力军B600108.6
    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B40072.4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B40072.4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B30054.3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B30054.3
    乌鲁木齐网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乌鲁木齐网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C4008

    注:1、上表中的“获配数量”是根据《询价及推介公告》和《发行公告》列示的网下配售原则进行处理后的最终配售数量;

    2、股票配售对象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应退申购余款金额。如有疑问请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四、网下申购多余资金退回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主承销商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计算各有效报价对象实际应付的申购金额,并将有效报价对象2014年1月16日(T日)划付的有效申购资金减去申购金额后的余额于2014年1月20日(T+2日)9:00前,向结算银行发送配售余款退款指令。

    五、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估值结论

    根据主承销商出具的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结合相对估值和绝对估值方法,研究员认为发行人合理估值区间为11-13.3元/股,截止2014年1月13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其他制造业(C41)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0.15倍。

    六、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配售对象申购款(含获得配售部分)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78号)的规定处理。

    七、持股锁定期限

    配售对象的获配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八、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上述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82943009,0755-25318606、010-57601812

    传 真:0755-82940546、0755-82945484、0755-83207258

    联 系 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