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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2014-0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创意信息”)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67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26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主承销商”)考虑剩余报价和拟申购数量、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8.11元/股,最终发行数量1,428.75万股。

    3、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14年1月16日(T日)结束,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网下发行有效申购量为5,580万股,为网下初始发行数量1,143万股的4.88倍;网上发行有效申购量为793,995,500股,为网上初始发行数量285.75万股的277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询价及推介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和总体申购情况,于2014年1月17日(T+1日)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的发行规模进行调节,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发行数量40%的股票即571.50万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571.5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857.2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回拨后网下申购倍数为9.76倍;回拨后网上申购倍数为92倍。

    4、本次网下最终有效申购总量大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且40%×网下最终发行数量(228.60万股)<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有效申购量(1,170万)≤40%×网下申购总量(2,232万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2014年1月6日(T-8日)公布的《询价及推介公告》列示的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按照申购数量等比例配售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40%部分,即228.60万股,其他投资者将按照申购数量等比例配售剩余的可配售股份,即342.90万股。

    5、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缴付的申购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本次网下发行过程由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对此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6、根据2014年1月15日(T-1日)公布的《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参与网下申购获得配售的所有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一、网下申购及缴款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5号)的要求,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经核查确认,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为17家,17家有效报价投资者均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有效申购资金为101,053.80万元,有效申购数量为5,580万股。

    二、回拨机制启动情况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网下发行有效申购量为5,580万股,为网下初始发行数量1,143万股的4.88倍;网上发行有效申购量为793,995,500股,为网上初始发行数量285.75万股的277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 《询价及推介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和总体申购情况,于2014年1月17日(T+1日)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的发行规模进行调节,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发行数量40%的股票即571.50万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571.5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857.2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回拨后网下申购倍数为9.76倍;回拨后网上申购倍数为92倍。

    三、网下申购获配情况

    本次网下申购家数为17家(按账户计算,下同),有效申购数量为5,580万股。其中,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共3家,申购数量为1,170万股,约占本次网下有效申购量的20.97%。根据《询价及推介公告》和《发行公告》列示的网下配售原则,当40%×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有效申购数量≤40%×网下申购总量时,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将按照申购数量等比例配售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40%部分,其他投资者将按照申购数量等比例配售剩余可配售的股份。因此本次网下发行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最终获配数量为228.6万股,为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40%,配售比例为其申购数量的19.54%;其他有效投资者最终分配数量为342.90万股,为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60%,配售比例为7.775510%。

    本次网下发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最终获配情况如下:

    序号配售对象名称所属投资者名称投资者类别有效申购数量(万股)实际获配股数(万股)
    1宝盈策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募基金360.000070.3385
    2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募基金360.000070.3385
    3诺安汇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募基金450.000087.9230
    4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投资者450.000034.9897
    5国信“金理财”价值增长股票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投资者270.000020.9938
    6国信“金理财”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投资者180.000013.9959
    7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投资者450.000034.9897
    8兴业证券金麒麟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21年9月15日)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投资者540.000041.9877
    9兴业证券金麒麟顶端优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投资者720.000055.9836
    10兴业证券鑫享首发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投资者360.000027.9918
    11兴业证券鑫享首发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投资者180.000013.9959

    12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投资者90.00006.9979
    13受托管理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他投资者90.00006.9979
    14受托管理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型保险产品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投资者90.00006.9979
    15受托管理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个险万能产品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投资者450.000034.9897
    16平安理财宝家庭投资型保险产品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投资者90.00006.9979
    17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投资者450.000034.9897

    注:1、上表中的“获配数量”是根据《询价及推介公告》和《发行公告》列示的网下配售原则进行处理后的最终配售数量;

    2、股票配售对象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应退申购余款金额。如有疑问请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由于配售比例形成的不足一股的零股累积后由主承销商包销,共有9股零股由主承销商包销。

    四、网下申购多余资金退回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主承销商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计算各有效报价对象实际应付的申购金额,并将有效报价对象2014年1月16日(T日)划付的有效申购资金减去申购金额后的余额于2014年1月20日(T+2日)9:00前,向结算银行发送配售余款退款指令。

    五、违约情况

    本次发行期间,未出现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少于申购阶段可申购数量的情况。

    六、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估值结论

    根据主承销商出具的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结合相对估值和绝对估值方法,研究员认为发行人合理估值区间为21.40-24.10元/股,截止2014年1月13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53.83倍。

    七、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配售对象申购款(含获得配售部分)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78号)的规定处理。

    八、持股锁定期限

    网下投资者的获配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九、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上述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82943009,0755-25318606、010-57601812

    传 真:0755-82940546、0755-82945484、0755-83207258

    联 系 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