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股发行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14-014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自2014年1月20日开市起复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559号文核准,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浙江众成”或“公司” )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9日(R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浙江众成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配3股的比例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配股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 2014年1月16日(R+5日)结束。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一、认购情况:
本次配股共计可配售股份总数为51,201,600股,发行价格为6.25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主机统计,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网上认购数据验证,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认购情况如下:
| 项目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认购 | 占可配售股份总数比例(%)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认购 | 占可配售股份总数比例(%) | 股东认购合计 | 占可配售股份总数比例(%) |
| 总认购股数(股) | 24,962,950 | 48.75 | 25,185,600 | 49.19 | 50,148,550 | 97.94 |
| 总认购资金总额(元) | 156,018,437.50 | 157,410,000.00 | 313,428,437.50 |
二、发行结果:
根据本次配股发行公告,本次浙江众成配股共计可配售股份总数为51,201,600股。本次配股全部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本次浙江众成原股东按照每股人民币6.25元的价格,以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参与配售,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指南》中的零股处理办法处理。
本次配股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
1、向无限售条件流通股配售结果
截至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9日,R日)收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总量为86,720,000股,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14 年1月16日,R+5日),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有效认购数量为24,962,950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51,201,600股的48.75%,认购金额为156,018,437.50元。
2、向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配售结果
截至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9日,R日)收市,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总量为83,952,000股,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14年1月16日,R+5日),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有效认购数量为25,185,600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51,201,600股的49.19%,认购金额为157,410,000.00元。
3、承诺认购履行情况
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14年1月16日,R+5日),公司控股股东陈大魁先生履行了其全额认购的承诺,合计全额认购了28,060,800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51,201,600股的54.80%。
4、截至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9日,R日)收市,浙江众成股东持股总量为170,672,000股,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14 年1月16日,R+5日)有效认购数量为50,148,550股,认购金额为人民币313,428,437.50元,占本次可配股份总数51,201,600股的97.94%,超过了拟配售数量的百分之七十。
本次配股发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关于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相关规定,故本次配股发行成功。
本发行结果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认购获得配售的所有股东送达获配的通 知。
三、配股除权与上市:
本公告见报当日(2014年1月20日,R+7日)即为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配股除权日),除权价格依据实际配股比例计算(实际配股比例=0.293)。本次配股发行的获配股份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
有关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投资者查阅 2014年1月7日(R-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和《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公告》,投资者也可以到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五、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1、发行人: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大魁
办公地址:嘉善县经济开发区柳溪路
电话:0573-84187845
传真:0573-84187829
董事会秘书:吴军
证券事务代表:楚军韬
2、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566
保荐代表人:胡伊苹、安用兵
项目协办人:刘慧娟
项目组其他人员:张每旭、李朝辉、励少丹
联系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
电话:(020)87555888-8683、8383
传真:(020)87555850
特此公告。
发行人: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