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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添富恒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4-0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汇添富恒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2013年9月25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247号文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1、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境外托管人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 本基金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3、 本基金募集期限为2014年1月24日起至2014年2月28日。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各销售机构的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4、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基础份额和分级份额。基础份额简称“添富恒生”份额,分为场外添富恒生份额和场内添富恒生份额。分级份额包括稳定收益类份额(汇添富恒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简称“恒生A”)与积极收益类份额(汇添富恒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简称“恒生B”)。

      恒生A份额与恒生B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1:1的比率不变。

      5、 本基金通过场内和场外两种方式发售。基金发售结束后,全部基金份额将确认为添富恒生份额。其中,投资者场内认购的全部添富恒生份额将按1:1的比例自动分离成恒生A份额和恒生B份额,两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投资者在场外认购的添富恒生份额不进行分拆。

      6、 投资者可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以下简称“开放式基金账户”),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和各代销机构的网点办理场外认购。投资者也可使用深圳A 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通过获得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交易所会员单位在深交所场内办理场内认购。

      7、 通过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下;通过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下。

      8、 场内代销机构是指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包括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富证券、财富里昂、财通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高华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宏源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联合、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开源证券、联讯证券、民生证券、民族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齐鲁证券、日信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银万国、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天风证券、天源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西部证券、西藏同信、西南证券、厦门证券、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投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浙江、中信万通、中信证券、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场外代销机构是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日信证券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期时代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直销机构包括本公司直销中心以及网上直销系统(trade.99fund.com )。

      9、 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已持有的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账户不能用于本基金的认购。

      投资者欲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须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网上直销系统(trade.99fund.com )和指定的基金销售代理机构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场外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投资者欲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应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已经有该类账户的投资者不须另行开立。募集期内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可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场内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场内认购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

      10、 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一次完成,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11、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12、 募集规模上限:本基金首次募集份额目标上限为40亿份(不包括利息折算的份额)。本基金募集期间最终确认的有效认购份额不得超过募集份额目标上限40亿份(不包括利息折算的份额)。

      本基金在正常认购日内不停止销售。若当日场内及场外认购结束后发现累计认购申请接近、达到或超过本基金的募集份额目标上限,基金管理人将于下一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提前结束募集,并自公告日起不再接受认购。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决定提前结束募集。发生此种情况时,本基金将于次日公告提前结束发售,并自公告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若募集期内场内及场外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认购份额不超过本基金的募集份额目标上限(不包括利息折算的份额),基金管理人将对所有的场内及场外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若募集期内场内及场外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认购份额超过本基金的募集份额目标上限(不包括利息折算的份额),基金管理人将对募集期内最后一个认购日之前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对最后一个认购日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结束后7 个工作日内划出,退还投资者。

      13、 场外认购最低限额:本基金每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50000元(含认购费)、网上直销系统(trade.99fund.com)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超过最低认购金额的部分不设认购金额级差。各代销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其认购金额按照单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为基准进行计算。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不可以撤销。

      14、 场内认购最低份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场内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份额为50,000 份,超过50,000 份的必须是1,000 份的整数倍,且每笔认购最大不得超过99,999,000 份。如发生末日比例确认,认购申请确认不受最低认购数量的限制。

      15、 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6、 销售网点(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网点或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查询认购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7、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4年1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汇添富恒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汇添富恒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8、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托管协议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9、 投资者所在地若未开设销售网点,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电话(400-888-9918)或代销机构的咨询电话垂询认购事宜。

      20、 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21、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添富恒生份额开放场外申购、赎回和场内申购、赎回。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恒生A份额与恒生B份额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与交易。恒生A份额、恒生B份额只上市交易,不接受申购与赎回。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办理场内的添富恒生份额与分级份额之间的场内份额配对转换业务。

      22、 风险提示:

      (一)本基金的特别风险

      1、指数下跌风险

      本基金采取指数化投资策略,被动跟踪标的指数。当指数下跌时,基金不会采取防守策略,由此可能对基金资产价值产生不利影响。

      2、跟踪偏离风险

      以下因素可能导致基金投资组合的收益率无法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收益率:

      (1)基金有投资成本、各种费用及税收,而指数编制不考虑费用和税收,这将导致基金收益率落后于标的指数收益率,产生负的跟踪偏离度。

      (2)指数成份股派发现金红利等因素将导致基金收益率超过标的指数收益率,产生正的跟踪偏离度。

      (3)当标的指数调整成份股构成,或成份股公司发生配股、增发等行为导致该成份股在指数中的权重发生变化,或标的指数变更编制方法时,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可能暂时扩大与标的指数的构成差异,而且会产生相应的交易成本,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扩大。

      (4)投资者申购、赎回可能带来一定的现金流或变现需求,在遭遇标的指数成份股停牌、摘牌或流动性差等情形时,基金可能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或承担冲击成本,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扩大。

      (5)在基金进行指数化投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例如跟踪指数的水平、技术手段、买入卖出的时机选择等,都会对基金收益产生影响,从而影响基金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6)其他因素产生的偏离。如因受到最低买入股数的限制,基金投资组合中个别股票的持有比例与标的指数中该股票的权重可能不相同;因指数发布机构指数编制错误等产生的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3、流动性风险

      (1)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设置较高,且在分级运作期间,中小投资者不能通过二级市场卖出添富恒生份额,故添富恒生份额投资者存在流动性风险。

      (2)由于本基金为投资香港市场的指数基金,T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在T+2日才可以卖出或赎回,存在基金份额不能及时变现的风险。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的风险

      本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为使收益分配后基金累计报酬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可能存在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的风险。

      5、操作或技术风险

      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原因可能引致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欺诈行为、交易错误、IT系统故障等风险。

      在基金的各种交易行为或者后台运作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者差错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受到影响。这种技术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境外资产托管人、登记机构、销售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等。

      (二)持有本基金分级份额的投资者还将面临如下风险。

      1、三类基金份额的风险特征

      本基金的基础份额为股票型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恒生A份额将具有低风险、收益稳定特征,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要低于普通的股票型基金份额,类似于债券型基金份额。

      恒生B份额则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显著特征,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要高于普通的股票型基金份额,类似于具有收益杠杆性的股票型基金份额。但由于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将优先满足恒生A的收益分配,为避免恒生B的份额参考净值跌到零,本基金采取了基金份额到点折算机制,在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则恒生A基金份额也可能面临投资本金亏损。

      2、恒生A份额实现约定收益过程中的风险

      本基金在转化为普通LOF基金运作前将不进行收益分配,但是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在基金份额折算日,基金管理人对添富恒生、恒生A和恒生B份额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恒生A份额的投资者可通过赎回恒生A的新增添富恒生场内份额的方式获取投资回报,但是,该获取投资回报的方式并不等同于基金收益分配,投资者不仅须承担相应的交易成本,还可能面临基金份额赎回的价格波动风险。

      3、份额配对转换业务中存在的风险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办理添富恒生份额与恒生A份额、恒生B份额之间的份额配对转换业务。一方面,这一业务的办理可能改变恒生A份额与恒生B份额的市场供求关系,从而可能影响基金份额的交易价格;另一方面,这一业务可能出现暂停办理的情形,投资者的份额配对转换申请也可能存在不能及时确认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

      在本基金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后,恒生A份额与恒生B份额的规模可能较小或交易量不足,导致投资者不能迅速、低成本地变现或买入的风险。

      在基金份额折算期间,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恒生A份额与恒生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添富恒生份额的申购或赎回等业务,投资者的基金份额可能面临不能变现的风险。

      此外,基金的交易可能因各种原因被暂停,当基金不再符合相关上市条件时,基金的上市也可能被终止;此外基金投资于香港市场,香港市场的突发性情况也可能会对本基金的交易产生影响。

      5、基金份额的折/溢价交易风险

      本基金的分级份额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受标的指数走势、市场供求关系、投资者的预期差异和基金份额配对转换套利机制等因素的影响,本基金的两级份额可能会面临偏离其份额净值的风险。

      6、一年期定存利率变动的风险

      恒生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1年期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0%”,1年期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以当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如果期间出现利率上调,恒生A的收益率并不会立即进行调整,而是等到下一个1月1日再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从而出现利率风险。

      (三)境外投资风险

      1、汇率风险

      本基金以人民币募集和计价,经过换汇后主要投资于香港市场以港币计价的金融工具。港币相对于人民币的汇率变化将会影响本基金以人民币计价的基金资产价值,从而导致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人民币对港币的汇率的波动也可能加大基金净值的波动,从而对基金业绩产生影响。

      此外,由于基金运作中的汇率取自汇率发布机构,如果汇率发布机构出现汇率发布时间延迟或是汇率数据错误等情况,可能会对基金运作或者投资者的决策产生不利影响。

      2、市场风险

      基金投资将受到香港市场宏观经济运行情况、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交易规则、结算、托管以及其他运作风险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上述因素的波动和变化可能会使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

      3、法律和政治风险

      由于香港市场适用不同法律法规的原因,可能导致本基金的某些投资行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正常执行,从而使得基金资产面临损失的可能性。此外,香港市场可能会不时采取某些管制措施,如资本或外汇管制、没收资产以及征收高额税收等,从而对基金收益以及基金资产带来不利影响。

      4、会计制度风险

      香港市场对上市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会计处理、财务报表披露等会计核算标准的规定可能与境内存在一定差异,可能导致基金经理对公司盈利能力、投资价值的判断产生偏差,从而给本基金投资带来潜在风险。

      5、税务风险

      香港市场在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可能与境内存在一定差异,可能会要求基金就股息、利息、资本利得等收益向当地税务机构缴纳税金,该行为会使基金收益受到一定影响。此外,香港市场的税收规定可能发生变化,或者实施具有追溯力的修订,从而导致基金向该市场所在地缴纳在基金销售、估值或者出售投资当日并未预计的额外税项。

      6、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风险

      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风险是指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在托管基金的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在资产保管、资金清算、报表编制等方面出现失误,导致基金资产受到损失。

      本基金将本着谨慎的原则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谨慎严格地选择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来降低风险。

      (四)投资工具的相关风险

      1、股票

      股票投资风险主要包括: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的变化对证券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市场价格水平波动的风险;宏观经济运行周期性波动,对股票市场的收益水平产生影响的风险;市场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市场、技术、竞争、管理、财务等都会导致公司盈利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股票价格变动的风险。

      2、债券

      债券投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利率水平变化导致债券价格变化的风险;债券市场不同期限、不同类属债券之间的利差变动导致相应期限和类属债券价格变化的风险;债券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或由于债券发行人信用质量下降导致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

      3、衍生品

      由于金融衍生产品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较为剧烈,在市场面临突发事件时,可能会导致投资亏损高于初始投资金额,从而对基金收益带来不利影响。此外,衍生品的交易可能不够活跃,在市场变化时,可能因无法及时找到交易对手或交易对手方压低报价,导致基金资产的额外损失。

      4、正回购/逆回购

      在回购交易中,交易对手方可能因财务状况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付款或结算的义务,从而对基金资产价值造成不利影响。

      5、证券借贷

      作为证券借出方,如果交易对手方(即证券借入方)违约,则基金可能面临到期无法获得证券借贷收入甚至借出证券无法归还的风险,从而导致基金资产发生损失。

      (五)政策变更风险

      因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政策修改等基金管理人无法控制的因素的变化,使基金或投资者利益受到影响的风险,例如,监管机构基金估值政策的修改导致基金估值方法的调整而引起基金净值波动的风险;相关法规的修改导致基金投资范围变化,基金管理人为调整投资组合而引起基金净值波动的风险等。

      (六)不可抗力风险

      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的运行,可能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代理机构违约等超出基金管理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风险,可能导致基金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损。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汇添富恒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4705;基金简称:汇添富恒生指数分级;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简称:添富恒生)

      (二)基金类型与类别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三)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针对恒生A份额、恒生B份额)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面值及深交所挂牌价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人民币,深交所发售挂牌价格为1.00 元人民币。

      (六)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首次募集份额目标上限为40 亿份(不包括利息折算的份额)。本基金募集期间最终确认的有效认购份额不得超过募集份额目标上限40 亿份(不包括利息折算的份额)。

      本基金在正常认购日内不停止销售。若募集期内当日场内及场外认购结束后发现累计认购申请接近、达到或超过本基金的募集份额目标上限,基金管理人将于下一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提前结束募集,并自公告日起不再接受认购。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决定提前结束募集。发生此种情况时,本基金将于次日公告提前结束发售,并自公告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若募集期内场内及场外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认购份额不超过本基金的募集份额目标上限(不包括利息折算的份额),基金管理人将对所有的场内及场外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若募集期内场内及场外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认购份额超过本基金的募集份额目标上限(不包括利息折算的份额),基金管理人将对募集期内最后一个认购日之前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对最后一个认购日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结束后7 个工作日内划出,退还投资者。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40 亿元-末日之前有效净认购申请金额)÷末日有效净认购申请金额(公式中的有效净认购申请金额不包括利息且按照申请金额对应的认购费率计算)

      投资者在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将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确认比例予以部分确认。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而且认购申请确认不受最低认购数量的限制。

      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的登记结算机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七)募集对象

      本基金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个人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中国境内证券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八)销售机构

      1、场外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①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1楼

      邮编:200120

      电话:(021)28932888

      传真:(021)28932998

      网址:www.99fund.com

      ②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trade.99fund.com)

      (2)代销机构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中国农业银行37家一级分行的22000多个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户和认购业务。

      投资者可以拨打农业银行客服电话95599: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农业银行网站:www.95599.cn。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在中国银行所有34个一级分行、400 多个城市、10,000 多个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中国银行网站:www.boc.cn。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在交通银行的近3000个网点以及交通银行网上银行对所有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投资者可以拨打交通银行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59,或拨打各城市分行咨询电话。或访问交通银行网站:www.bankcomm.com

      4)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上海农商银行在上海、浙江嘉善、湖南湘潭县的300多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投资者可以拨打上海农商银行客户服务电话: (021)962999 4006962999,或拨打各营业网点电话咨询,或访问上海农商银行网站:www.srcb.com

      5)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杭州银行在杭州、上海等10个城市的100多家营业网点对所有个人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投资者可以拨打杭州银行客服电话0571-96523;400-8888-50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公司网站www.hzbank.com.cn

      6)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哈尔滨银行在哈尔滨、大庆、鸡西、鹤岗、绥化、双鸭山、牡丹江、七台河、沈阳、大连、天津、重庆、成都等13个城市的114家网点对所有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投资者可以拨打哈尔滨银行客户热线95537、400-60-95537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公司网站www.hrbb.com.cn。

      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安信证券在北京、上海、重庆、天津、广东省(含深圳)、福建省、海南省、江西省、江苏省、湖南省、湖北省、河南省、云南省、四川省、浙江省、辽宁省、山东省、黑龙江省、吉林省、安徽省、河北省、广西自治区共22省、市、自治区的112家营业网点对所有个人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下转B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