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本公司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4-00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本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序号 | 董事、监事、高管姓名 | 职务 | 本次增持 使用账户 | 本次变动前持股数(股) | 本次购入数量(股) | 增持后股份 数量(股) |
| 1 | 陆伟 | 董事 总经理 | 配偶 | 0 | 400,000 | 400,000 |
| 2 | 陈瑞忠 | 监事 | 配偶 | 27,378 | 6,100 | 33,478 |
| 3 | 杜中国 | 运营总监 | 本人、配偶 | 0 | 12,000 | 12,000 |
| 4 | 丁剑辉 | 财务总监 | 本人 | 0 | 10,000 | 10,000 |
| 合计 | 27,378 | 428,100 | 455,478 | |||
1、本公司接到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通知,分别于2014年1月16日、1月17日、1月20日以个人自有资金通过本人或配偶证券账户从二级市场购入本公司股票,成交价格在每股人民币6.83元至7.19元之间,具体情况如下:
2、2014-003号公告增持人员中尚继强、向东、王建军、韩士发均以配偶证券账户增持,倪娟以本人证券账户增持。
上述参与增持的相关人员均表示:买入本公司股票属个人行为,是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以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强烈信心所做出的决定。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法律规章规定。公司2014-003号、2014-004号公告中涉及增持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自愿承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账户作为本人关联账户,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股东持股管理操作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一并进行锁定和管理。
公司将继续关注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4-005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质押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集团”,持股数为2,344,776,0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4.91%)通知,广汇集团将其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广汇集团将其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356,160,000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6.82%)办理了股权质押手续,股权质押情况明细如下:
| 序号 | 信托公司/资金方 | 借款人 | 质押股票(万股) |
| 1 | 西部信托 | 广汇集团 | 5166 |
| 2 | 中泰信托 | 广汇集团 | 18000 |
| 3 | 安信信托 | 广汇集团 | 9200 |
| 4 | 昆仑信托 | 广汇集团 | 3250 |
| 小计 | 35616 |
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广汇集团已累计质押其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1,281,185,000股股权,占本公司总股本5,221,424,684股的24.54%。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