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S 前锋 公告编号:临2014-001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月7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2014年1月17日下午在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号时代数码大厦25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6名,董事长杨晓斌先生因公不能出席会议,书面委托副董事长朱霆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三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副董事长朱霆先生主持。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班子办理出售公司房产的议案》。
为改善办公环境,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将位于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号时代数码大厦25层房产全部进行出售。
该房产于2002年购买,建筑面积1807.10平方米,主要作为公司日常办公使用(其中部分用于出租)。截止2013年12月31日,时代数码大厦25层房产账面原值1,023.44万元,账面净值654.30 万元。公司聘请了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3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市场比较法对该房产进行了评估。委估资产于评估基准日在符合使用管制要求前提下的市场价值为1,975.16万元(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同华评报字(2014)第12号)。
| 拟出售固定资产评估汇总表 | |||||||||
| 产权持有者: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序号 | 科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
| 4-6-1 | 建筑物类合计 | 1,023.44 | 654.30 | 1,975.16 | 1,975.16 | 951.72 | 1,320.86 | 92.99 | 201.87 |
| 4-6-1-1 | 房屋建筑物 | 1,023.44 | 654.30 | 1,975.16 | 1,975.16 | 951.72 | 1,320.86 | 92.99 | 201.87 |
| 固定资产合计 | 1,023.44 | 654.30 | 1,975.16 | 1,975.16 | 951.72 | 1,320.86 | 92.99 | 201.87 | |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办理本次出售房产相关事宜:出售价格不低于上述评估价值(若涉及关联交易,报公司董事会另行审批);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有关房产出售的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 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成都购买办公用房产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成都蜀都银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蜀都中心(二期)1号楼3单元16层的1601、1602、1603、1604、1605、1606六套房产作为公司新的办公场地。建筑面积1431.37平方米,每平方米均价9820元,总价款14,056,053.40元。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本次房产购买所涉及的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14- 002号《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成都购买办公用房产的公告》。
表决结果: 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月17日
备查文件: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同华评报字(2014)第12号)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S 前锋 公告编号:临2014-002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成都购买办公用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成都蜀都中心(二期)1号楼3单元16层的1601、1602、1603、1604、1605、1606六套房产,建筑面积1431.37平方米,每平方米均价9,820元,总价款14,056,053.40元。
●公司于2014年1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本次购买房产进行了认真审议,公司七名董事参加了表决并一致通过。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均投赞成票,并就此分别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购买房产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购买方: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方:成都蜀都银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情况: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成都蜀都银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蜀都中心(二期)1号楼3单元16层的1601、1602、1603、1604、1605、1606六套房产作为公司新的办公场地,建筑面积1,431.37平方米,每平方米均价9,820元,总价款14,056,053.40元。
2、公司于2014年1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本次购买房产进行了认真审议,公司七名董事参加了表决并一致通过。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均投赞成票,并就此分别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3、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也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4、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5、本次交易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成都蜀都银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08年3月26日
3、住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号-103幢1楼9号
4、法定代表人姓名:程高潮
5、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贰仟万元。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商品房开发、经营;工程准备、房屋装饰装修、物业管理。(以上项目涉及许可的凭资质许可证从事经营)。
8、该公司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蜀都中心(二期)1号楼(新建写字楼)3单元16层的1601、1602、1603、1604、1605、1606六套房产,本次交易标的将于2014年7月1日前交房。
蜀都中心(二期)项目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中段天府二街138号,2012年7月取得成都市成乡房产管理局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成房预售中心城区字第9231号),用途为商业、办公。开发商:成都蜀都银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关于在成都购买办公用房产的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成都蜀都银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本次购买房地产交易流程为:
1、双方先签订《“蜀都中心”商品房销售认购书》,公司同日向对方支付认购定金,每套房产5万元总计30万元;
2、在签订《“蜀都中心”商品房销售认购书》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并付清全部购房款。
五、本次购买房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房产将作为公司新的办公场地,有利于提高办公环境质量,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月17 日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S 前锋 公告编号:临2014-003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月7日以传真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4年1月17日下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建明先生主持,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班子办理出售公司房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位于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号时代数码大厦25层,建筑面积为1807.10平方米的办公房产出售,有利于改善办公环境,提高工作效率。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授权经营班子办理出售公司房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成都购买办公用房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用自有资金购买成都蜀都中心(二期)的房产作为公司新的办公场地,有利于提高办公环境质量,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在成都购买办公用房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