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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湘鄂情 公告编号:2014-9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1月20日上午十时以现场方式在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24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孟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新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新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4人,代表股份数量291,66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孟凯、孟勇、訚肃、万钧、申伟、王挺、荆林波、夏维朝、郭民岗九位董事组成,其中荆林波、夏维朝、郭民岗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三年。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孟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赞成票291,660,10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选举孟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赞成票291,660,10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选举訚肃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赞成票291,660,10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4、选举万钧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赞成票291,660,10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5、选举申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赞成票291,660,10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6、选举王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赞成票291,660,10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7、选举荆林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赞成票291,660,10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8、选举夏维朝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赞成票291,660,10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9、选举郭民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赞成票291,660,10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议案》

    刘小麟先生、陈蕾女士与公司2013年12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陶爱国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刘小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赞成票291,660,10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选举陈蕾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赞成票291,660,10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3年8月26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45)。

    有效票291,660,100股;

    同意票291,66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秦庆华律师、黄湘琼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结论性意见: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湘鄂情 公告编号:2014-10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1月2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月10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8名(公司董事訚肃先生因公差授权委托董事孟凯先生代为投票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孟凯先生主持,会议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会议同意选举孟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会议同意选举孟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经公司董事长孟凯先生提名,会议同意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名单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名单
    战略委员会孟 凯孟 凯 孟勇 荆林波
    审计委员会郭民岗郭民岗 孟凯 夏维朝
    提名委员会荆林波荆林波 孟凯 夏维朝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夏维朝夏维朝 孟凯 郭民岗
    内部控制委员会孟 凯孟 凯 申伟 郭民岗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董事长提名,会议同意续聘孟凯先生为公司总裁, 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附后)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总裁提名,会议同意续聘訚肃、万钧、李强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请曹铁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附后)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会议同意续聘李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24号

    邮编:100045 电话/传真:010-88137599 邮箱:sec@bjxeq.com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总裁提名,会议同意聘请周绍兴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附后)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会议同意续聘孟辉先生为公司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附后)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会议同意续聘安鑫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附后)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24号

    邮编:100045 电话/传真:010-88137599 邮箱:anxin@bjxeq.com

    特此公告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二十日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人员简历

    一、总裁

    孟凯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孟凯先生曾任深圳南海粮食有限公司工程主管、深圳市湘鄂情酒楼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北京湘鄂情酒楼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孟凯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湖北省政协委员、中国烹饪协会副会长、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常务理事、北京湖北商会常务副会长、北京武汉企业商会会长。

    孟凯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15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70%,通过克州湘鄂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5%;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15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45%。孟凯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2014年1月2日,孟凯先生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的通报批评处分。

    二、副总裁

    1、訚肃先生, 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訚肃先生曾任深圳南海酒店经理、武汉国宾大酒店执行总经理、深圳长江大酒楼常务副总经理、深圳国贸旋转餐厅总经理、北京湘鄂情酒楼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訚肃先生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此外,訚肃先生还为北京市海淀区政协委员、中国烹饪协会理事、中央国家机关青年联合会委员、北京武汉企业商会副会长、中国餐职业经理专业委员、北京市海淀区餐饮专业委员会委员。

    訚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412,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惩戒。

    2、万钧先生, 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万钧先生曾任深圳富临酒店经理、深圳宝得利海鲜酒家副总经理、广东惠州南亚酒店常务副总经理、深圳嘉禾酒店总经理、山东新世纪酒店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广州嘉裕集团副总经理、深圳贸业集团副总经理,深圳湘鄂情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万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惩戒。

    3、李强先生, 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李强先生曾任职湖北省鄂州市委组织部、湖北武昌鱼集团证券部相关职位。2007年至2011年上海恒荣国际货运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李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2014年1月2日,李强先生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的通报批评处分。

    4、曹铁军先生,1965年4月生,汉族,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曹铁军先生1982—1987年在清华大学自动化专业学习毕业;1990—1992年在英国SALFORD大学机器人专业访问学者。1987—1989年原电子部六所工程师;1993—1995年深圳桑达电子北京公司工程师;1995—2000意中希诺达商用设备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经理;2000-2010年北京金融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2010-2013年上海嘉和柏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8月年入职北京味之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

    曹铁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惩戒。

    三、财务总监

    周绍兴先生,1972年9月生,湖南汉寿人,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周绍兴先生毕业于武汉食品工业学院,会计师,高级财务管理师。曾在湖北猴王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泰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任职。2003年10月加入公司,先后任职公司财务经理、华南区域财务总监、集团股份公司财务副总监兼会计机构负责人。

    周绍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惩戒。

    四、审计负责人

    孟辉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孟辉先生于2001年开始在北京湘鄂情酒楼有限公司任职,曾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为公司审计负责人。

    孟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5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惩戒。

    五、证券事务代表

    安鑫先生,1986年10月出生,山西晋城人,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硕士。2011年1月至9月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秘书;2011年9月至2012年8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助理;2012年8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安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安鑫先生于 2012 年 7 月通过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湘鄂情 公告编号:2014-11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1月2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月10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刘小麟先生主持,会议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会议同意选举刘小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二十日

    刘小麟先生简历:

    刘小麟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刘小麟先生曾在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任职、在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任职,现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志新桥店、北四环店、月坛店法定代表人。

    刘小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6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湘鄂情 公告编号:2014-12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财务资助资金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1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克州湘鄂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州湘鄂情”)承诺减持资金到账减持股东账户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将上述资金总额的30%用于无偿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2014年1月16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汇入公司账户的1,000万元人民币。此笔资助资金将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本次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5,500万元人民币,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

    序号资助方资助时间资助金额(万元)
    1孟凯2013-12-202,500
    2孟凯2014-1-82,000
    3克州湘鄂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14-1-161,000
    合计5,500

    自公司于2013年11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2013-62)以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期间减持股数减持均价减持金额应资助金额

    孟凯及其一致行动人克州湘鄂情

    2013-11-84000万5元/股2亿元0.6亿元
    2013-11-132200万5元/股1.1亿元0.33亿元
    2013-11-151800万5元/股0.9亿元0.27亿元
    2013-12-24804万5元/股0.4亿元0.12亿元
    合计8804万4.4亿元1.32亿元

    注:上表“应资助金额”仅供参考,并未考虑应缴税费的扣除影响,实际承诺应资助金额应低于1.32亿元人民币。

    公司未来将持续督促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履行承诺。

    特此公告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