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书评
  • A8:人物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B137:信息披露
  • B138:信息披露
  • B139:信息披露
  • B140:信息披露
  • B141:信息披露
  • B142:信息披露
  • B143:信息披露
  • B144:信息披露
  • B145:信息披露
  • B146:信息披露
  • B147:信息披露
  • B148:信息披露
  • B149:信息披露
  • B150:信息披露
  • B151:信息披露
  • B152:信息披露
  • B153:信息披露
  • B154:信息披露
  • B155:信息披露
  • B156:信息披露
  • B157:信息披露
  • B158:信息披露
  • B159:信息披露
  • B160:信息披露
  • B161:信息披露
  • B162:信息披露
  • B163:信息披露
  • B164:信息披露
  • B165:信息披露
  • B166:信息披露
  • B167:信息披露
  • B168:信息披露
  • B169:信息披露
  • B170:信息披露
  • B171:信息披露
  • B172:信息披露
  • B173:信息披露
  • B174:信息披露
  • B175:信息披露
  • B176:信息披露
  • B177:信息披露
  • B178:信息披露
  • B179:信息披露
  • B180:信息披露
  • B181:信息披露
  • B182:信息披露
  • B183:信息披露
  • B184:信息披露
  • B185:信息披露
  • B186:信息披露
  • B187:信息披露
  • B188:信息披露
  • B189:信息披露
  • B190:信息披露
  • B191:信息披露
  • B192:信息披露
  • B193:信息披露
  • B194:信息披露
  • B195:信息披露
  • B196:信息披露
  • B197:信息披露
  • B198:信息披露
  • B199:信息披露
  • B200:信息披露
  •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14年1月21日   按日期查找
    B2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23版:信息披露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2014-0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江苏三友   公告编号:2014-005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民主选举张蓓同志担任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张蓓同志简历附后),与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一致。张蓓同志作为职工代表监事,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并对公司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负责。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日 

      附:张蓓同志简历

      张 蓓 同志:中国国籍,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高中学历。现任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纪委委员、南厂区党支部书记、工会干事。历任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缝纫车间工人、生产贸易部科员、办公室文员。

      张蓓同志与公司现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江苏三友 公告编号:2014-006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也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2、3项议案分别采用累积投票表决制审议通过,第5项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1月4日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4年1月20日上午9时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87,374,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6%。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陆尔穗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表决制选举陆尔穗先生、盛东林先生、陈坚先生、WANGXINGWEI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陆尔穗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票87,374,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100%。

      (2)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盛东林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票87,374,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100%。

      (3)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坚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票87,374,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100%。

      (4)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WANGXINGWEI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票87,374,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100%。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田进先生、罗会远先生、王普超先生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表决制选举田进先生、罗会远先生、王普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田进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票87,374,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100%。

      (2)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罗会远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票87,374,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100%。

      (3)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普超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票87,374,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100%。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综上,陆尔穗先生、盛东林先生、陈坚先生、WANGXINGWEI先生、田进先生、罗会远先生、王普超先生7人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算起。

      说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表决制选举蔡国新先生、张炘炘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蔡国新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票87,374,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100%。

      (2)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张炘炘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票87,374,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100%。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新当选的监事蔡国新先生、张炘炘先生与公司职工代表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张蓓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算起。

      说明: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4、《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以及外部监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7,374,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7,374,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7,374,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苏北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7,374,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同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崔春、徐赟;

      3、结论性意见: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本次会议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署的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同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江苏三友  公告编号:2014-007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1月1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4年1月20日上午1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公司全体监事及拟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议事内容、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一致推举董事陆尔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1、选举陆尔穗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选举盛东林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经公司董事长陆尔穗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盛东林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经公司董事长陆尔穗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陈坚先生(简历附后)担任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陈坚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条件。陈坚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3-85238163

      联系传真:0513-85238129

      电子邮箱:chenjian@sanyougroup.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人民东路218号

      邮政编码:226008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盛东林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葛秋先生、陈坚先生、成建良先生、沈永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帅建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简历附后)。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表决情况如下:

      1、聘任葛秋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聘任陈坚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聘任成建良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聘任沈永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聘任帅建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说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第三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盛东林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陈坚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葛秋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成建良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沈永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帅建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指定了主任委员。具体如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陆尔穗、盛东林、田进、罗会远、王普超五位董事组成,陆尔穗任主任委员。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罗会远、王普超、陆尔穗三位董事组成,罗会远任主任委员。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田进、王普超、陆尔穗三位董事组成,田进任主任委员。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王普超、田进、陈坚三位董事组成,王普超任主任委员。

      上述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说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

      五、会议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聘任张爱萍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审计部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公司董事会聘任翁薇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翁薇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条件。翁薇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3-85238163

      联系传真:0513-85238129

      电子邮箱:wengwei@sanyougroup.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人民东路218号

      邮政编码:226008

      特此公告。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经理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盛东林 先生:中国国籍,1966年出生,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全资子公司江苏三友集团南通色织有限公司董事长;控股子公司南通三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北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公司控股股东南通友谊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历任江苏大生集团企划人员、营销主管,南通纺织工业局局长办公室秘书,南通纺织控股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盛东林先生兼任公司控股股东南通友谊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与公司现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2010年6月受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处分,2011年11月受中国证监会警告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陈 坚 先生:中国国籍,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全资子公司南通三友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控股子公司江苏三友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历任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贸易部经理助理、副经理,证券投资部经理、董秘助理、总经理助理。

      陈坚先生与公司现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葛 秋 先生:中国国籍,1954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现任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控股子公司江苏北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全资子公司江苏三友集团南通色织有限公司董事;公司控股股东南通友谊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历任南通市友谊服装厂厂长助理,南通三友时装有限公司驻日本事务所所长,南通三和时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三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葛秋先生兼任公司控股股东南通友谊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与公司现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2010年6月受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处分,2011年11月受中国证监会警告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成建良 先生:中国国籍,1960年出生,中共党员,高中学历。现任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控股子公司:南通三明时装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北斗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公司控股股东南通友谊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历任江苏三友集团有限公司生产贸易部经理、副总经理;控股子公司南通三明时装有限公司总经理。

      成建良先生兼任公司控股股东南通友谊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与公司现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2010年6月受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处分,2011年11月受中国证监会警告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沈永炎 先生:中国国籍,1955年出生,中共党员,中专学历,助理工程师。现任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控股子公司南通三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南通市友谊服装厂总经理助理,江苏三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沈永炎先生与公司现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2010年6月受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处分,2011年11月受中国证监会警告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帅 建 先生:中国国籍,1967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控股子公司:南通三明时装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三友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南通三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全资子公司江苏三友集团南通色织有限公司监事。历任江苏三友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总会计师。

      帅建先生与公司现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2010年6月受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处分,2011年11月受中国证监会警告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张爱萍 女士:中国国籍,1981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助理会计师。现任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历任南通友谊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出纳会计,江苏北斗科技有限公司总账会计,南通三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账会计,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本会计。

      张爱萍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翁 薇 女士:中国国籍,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历任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进出口结算员。2007年9月份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翁薇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江苏三友  公告编号:2014-008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1月1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会议于2014年1月20日上午10时30分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一致推举监事蔡国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经认真讨论,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蔡国新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