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1版)
本基金也通过翔实的案头研究和深入的实地调研,结合定量和定性分析,精选出优秀的偏股型基金进入组合,它具有以下特征:(1)由历史业绩出色、发展态势良好和拥有强大投资研究团队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2)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限制等规定;(3)拥有与本基金相似投资理念,立足于“自下而上”的基本面分析,坚持长期价值投资的理念。
4、固定收益产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固定收益投资是股票投资的补充。将在综合考虑固定收益产品收益、风险和流动性情况,在深入分析大中华地区宏观经济发展、货币政策以及市场结构的基础上,灵活运用积极和消极的固定收益投资策略。
消极固定收益投资策略的目标是在满足现金管理需要的基础上为基金资产提供稳定的收益。本基金主要通过利率免疫策略来进行消极债券投资。积极固定收益投资策略的目标是利用市场定价的短暂无效率来获得低风险甚至是无风险的超额收益;本基金的积极债券投资主要基于对利率期限结构的研究。本基金也将从债券市场的结构变化中寻求积极投资的机会。
5、衍生工具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以投资组合避险或有效管理为目标,在基金风险承受能力许可的范围内,本着谨慎原则,适度参与衍生品投资。衍生品投资的主要策略包括:利用指数衍生品,降低基金的市场整体风险;利用股票衍生品,提高基金的建仓或变现效率,降低流动性成本等。
此外,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还将进行证券借贷交易、回购交易等投资,以增加收益,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未来,随着香港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丰富,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及时进行公告。”
20、基金管理人拟对《基金合同》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投资”第五款“投资决策依据和决策程序” 的全部内容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最新表述如下:
“(一)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大中华地区宏观经济形势、货币政策、产业政策以及证券市场政策等对香港证券市场的影响;
3、各行业发展现状及前景;
4、上市公司基本面及成长前景;
5、股票、固定收益产品、货币市场工具等类别资产的预期收益率及风险水平。
(二)决策程序
本基金实行投资决策团队制,强调团队合作,充分发挥集体智慧。本基金管理人将投资和研究职能整合,设立了投资研究部和金融工程部,策略分析师、行业分析师、金融工程分析师和基金经理立足本职工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渗透到投资研究的关键环节,群策群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中、长期稳定的较高投资回报。
本基金投资决策流程为:
1、策略分析师就宏观、政策、投资主题、市场环境提交策略报告并讨论;行业分析师就行业发展趋势和行业组合的估值比较,召开会议讨论确定行业评级;
2、基金经理在策略会议的基础之上提出资产配置的建议;
3、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基金经理提交的资产配置建议,并确定资产配置比例的范围;
4、投资研究部提交股票库,在此基础上,基金经理、行业分析师决定核心股票库名单;
5、基金经理在考虑资产配置的情况下,经过风险收益的权衡,决定投资组合方案;
6、投资总监审核投资组合方案后,交由基金经理实施;
7、集中交易室执行交易指令;
8、金融工程部进行全程风险评估和绩效分析。”
21、基金管理人拟对《基金合同》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投资”第六款“投资限制” 第(一)项“禁止行为”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
删除“13、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债券;14、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
原文:
“1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16、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
修改为:
“13、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14、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22、基金管理人拟对《基金合同》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投资”第七款“业绩比较基准”的全部内容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最新表述如下: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MSCI中华指数(MSCI ZhongHua Index)。
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指数 (MSCI) 是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公司主持开发的一系列全球性证券市场指数,是全球投资组合经理作为投资基准最为广泛应用的指数,目前有2000多家国际机构投资者采用MSCI指数作为基准。
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公司中华指数 (MSCI ZhongHua Index),提供了中国投资空间除A股外的其他具有代表性的样本,涵盖了H股、B股、红筹股、香港上市的中国内地私企股和香港本地股,为国际机构在香港证券市场投资中广泛使用。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上述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23、基金管理人拟对《基金合同》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投资”第八款“风险收益特征”的全部内容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最新表述如下:
“本基金为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的主动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高收益高风险的品种。”
24、基金管理人拟对《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基金的财产”第三款“基金财产的账户” 的全部内容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最新表述如下:
“本基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开立基金资金账户以及证券账户。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立。”
25、基金管理人拟对《基金合同》第十三部分“基金资产估值”第五款“估值程序” 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
原文: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加盖业务公章以书面形式加密传真至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在基金管理人传真的书面估值结果上加盖业务公章返回给基金管理人;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修改为: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电子对账形式发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返回给基金管理人;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26、基金管理人拟对《基金合同》第十四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第一款“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的部分内容作如下修改:
原文:“1、基金的管理费,含境外投资顾问收取的费用;”
修改为:“1、基金的管理费;”
27、基金管理人拟对《基金合同》第十四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第二款“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
原文:
“1、基金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8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8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的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的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
修改为:
“1、基金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6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的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的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8、基金管理人拟对《基金合同》第十四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第五款“基金税收”的全部内容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最新表述如下: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相关国家或地区的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29、基金管理人拟对《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第三款“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
原文: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最少一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5%,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修改为: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5%,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0、基金管理人拟对《基金合同》第十七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第五款“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第(七)条“临时报告 ”的全部内容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最新表述如下: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终止《基金合同》;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境外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基金募集期延长;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境外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31、基金管理人拟对《基金合同》第二十二部分“基金合同的效力”第一款的全部内容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最新表述如下:
“汇添富香港优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由汇添富亚洲澳洲成熟市场(除日本外)优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而来。
2014年1月8日,汇添富亚洲澳洲成熟市场(除日本外)优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大会讨论通过了关于修改基金名称及投资细节的议案。在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备案手续,并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依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原《汇添富亚洲澳洲成熟市场(除日本外)优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汇添富香港优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基金更名为“汇添富香港优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同时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等投资细节相应调整。”
32、为保持前后文一致,基金管理人拟对《基金合同》第二十四部分“基金合同摘要”中的相关部分按前述修订一并更新。
四、汇添富香港优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关费用安排
自“汇添富香港优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汇添富香港优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相关费用安排如下:
1、基金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6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的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的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本基金申购费率不高于1.2%,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表所示:
| 购买金额(M) | 申购费率 |
| M<100万 | 1.20% |
| 100万≤M<500万 | 0.8% |
| 500万≤M<1000万 | 0.30% |
| M≥1000万 | 每笔1,000元 |
4、本基金赎回费率不高于0.5%,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
|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 | 赎回费率 |
| N<1年 | 0.50% |
| 1年≤N<2年 | 0.25% |
| N≥2年 | 0 |
五、备查文件
1、《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添富亚洲澳洲成熟市场(除日本外)优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添富亚洲澳洲成熟市场(除日本外)优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的公告》
3、中国证监会《关于汇添富亚洲澳洲成熟市场(除日本外)优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备案的回函》(基金部函[2014]23号)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