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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承销商:
重要提示
1、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轮股份”、“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3,450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1,5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不超过3,4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3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初步询价申报结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7.18元/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3,360万股,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为3,060万股,老股转让数量为300万股。
3、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为0.9995090873%,初步超额认购倍数为100.04912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已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14年1月20日(T日)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发行数量的40%,即1,344万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716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1.31%,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644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8.69%。
4、本次发行配售按照2014年1月9日(T-7日)公布的《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及2014年1月17日(T-1日)公布的《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进行。
5、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14年1月20日结束。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缴付的申购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本次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已按时足额缴付申购资金,均为有效申购。本次网下发行过程由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对此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6、根据2014年1月17日公布的《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参与网下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送达最终获配通知。
一、网下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要求,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按照民生证券的网下投资者条件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且经核查确认,在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报价的19个网下投资者均按《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有效申购资金为71,871.80万元,有效申购数量为10,010万股。
二、回拨机制的启动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为0.9995090873%,初步超额认购倍数为100.04912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已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14年1月20日(T日)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发行数量的40%,即1,344万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716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1.31%,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644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8.69%。
三、网下配售结果
本次网下发行总股数716万股,有效申购总量为10,010万股,获配的配售对象家数为19家,其中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共5家,有效申购数量为3,270万股。
本次网下配售结果完全符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和《发行公告》中规定的配售原则。其中,发行人和和主承销商将网下最终配售股数的40%(即286.40万股)优先等比例配售给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60%在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减去已经优先获配数量后的剩余有效申购数量及其他网下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数量中再次按等比例进行配售。
本次网下发行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最终获配股票数量为4,182,188股,占网下最终发行股数的58.41%,其他投资者最终获配的股票数量为2,977,812股,占网下最终发行股数的41.59%。
本次网下发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最终获配情况如下:
序号 | 配售对象名称 | 配售对象 类型 | 拟申购数量(万股) | 发行价格 (元/股) | 最终获配股数(股) | 最终获配 比例 |
1 | 南方安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公募基金 | 770 | 7.18 | 984,799 | 12.7896% |
2 | 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公募基金 | 700 | 7.18 | 895,269 | 12.7896% |
3 | 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公募基金 | 700 | 7.18 | 895,269 | 12.7896% |
4 | 诺安汇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公募基金 | 700 | 7.18 | 895,269 | 12.7896% |
5 |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公募基金 | 400 | 7.18 | 511,582 | 12.7896% |
6 |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 其他 | 900 | 7.18 | 397,637 | 4.4182% |
7 |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一号 | 其他 | 700 | 7.18 | 309,268 | 4.4181% |
8 | 深圳市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700 | 7.18 | 309,268 | 4.4181% |
9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 | 其他 | 700 | 7.18 | 309,268 | 4.4181% |
10 | 深圳市恒运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其他 | 700 | 7.18 | 309,268 | 4.4181% |
11 | 平安人寿-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其他 | 600 | 7.18 | 265,087 | 4.4181% |
12 | 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 其他 | 500 | 7.18 | 220,905 | 4.4181% |
13 | 平安人寿-分红-个险分红 | 其他 | 500 | 7.18 | 220,905 | 4.4181% |
14 | 农银汇理稳定增长1号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300 | 7.18 | 132,543 | 4.4181% |
15 | 西藏同信证券同心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300 | 7.18 | 132,543 | 4.4181% |
16 | 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其他 | 210 | 7.18 | 92,780 | 4.4181% |
17 |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 其他 | 210 | 7.18 | 92,780 | 4.4181% |
18 | 东吴创新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210 | 7.18 | 92,780 | 4.4181% |
19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210 | 7.18 | 92,780 | 4.4181% |
注:1、上表中的“获配股数”是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和《发行公告》规定的网下配售原则进行处理后的最终配售数量。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和《发行公告》规定的网下配售原则,本次网下发行中给公募社保做40%的优先配售时的3股零股配售给了公募社保中申购数量最多的南方安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剩余60%的网下配售中的7股零股配售给了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多的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2、网下投资者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应退申购余款金额。如有疑问请配售对象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和《发行公告》,配售过程中的配售比例保留到小数点后八位,获配股数保留到个股(即计算结果中不足1股的部分舍去)。不足1股所产生的零股部分加总后按照网下有效报价投资者在询价阶段有效报价信息,按照“入围申购数量、入围申购时间优先”的原则分配给参与该次分配且排位最前的投资者。若由于获配零股导致超出该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数量时,则超出部分顺序配售给下一位投资者,依此类推,直到零股全部分配完毕。
四、网下申购多余资金退回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主承销商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计算各有效报价对象实际应付的申购金额,并将有效报价对象2014年1月20日(T日)划付的有效申购资金减去申购金额后的余额于2014年1月22日(T+2日)向结算银行发送配售余款退款指令。
五、违约情况
本次发行期间,未出现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申购量的情况。
六、持股锁定期限
网下投资者的获配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七、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网下投资者申购款(含获得配售部分)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78号)的规定处理。
八、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上述股票配售对象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85120190
传真:010-85120211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