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上证观察家
  • A3:评论
  • A4:研究·宏观
  • A5:研究·市场
  • A6:研究·财富
  • A7:数据·图表
  • A8:资本圈生活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B137:信息披露
  • B138:信息披露
  • B139:信息披露
  • B140:信息披露
  • B141:信息披露
  • B142:信息披露
  • B143:信息披露
  • B144:信息披露
  • B145:信息披露
  • B146:信息披露
  • B147:信息披露
  • B148:信息披露
  • B149:信息披露
  • B150:信息披露
  • B151:信息披露
  • B152:信息披露
  • B153:信息披露
  • B154:信息披露
  • B155:信息披露
  • B156:信息披露
  • B157:信息披露
  • B158:信息披露
  • B159:信息披露
  • B160:信息披露
  • B161:信息披露
  • B162:信息披露
  • B163:信息披露
  • B164:信息披露
  • B165:信息披露
  • B166:信息披露
  • B167:信息披露
  • B168:信息披露
  • B169:信息披露
  • B170:信息披露
  • B171:信息披露
  • B172:信息披露
  • B173:信息披露
  • B174:信息披露
  • B175:信息披露
  • B176:信息披露
  • B177:信息披露
  • B178:信息披露
  • B179:信息披露
  • B180:信息披露
  • B181:信息披露
  • B182:信息披露
  • B183:信息披露
  • B184:信息披露
  • 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长信金利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长信恒利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14年1月22日   按日期查找
    B5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50版:信息披露
    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信金利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信恒利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长信恒利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0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1月1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3年10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封闭式基金交易佣金、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图示日期为2009年7月30日至2013年12月31日。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中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以本基金成立之日为准;新增或变更以刊登新增/变更基金经理的公告披露日为准。

    2、基金经理的证券从业年限以基金经理进入证券业务相关机构的工作经历为时间计算标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长信恒利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基金将继续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努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已实行公平交易制度,并建立公平交易制度体系,已建立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公司已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除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外,其余各投资组合均未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不涉及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形,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3年四季度市场出现震荡走势。上证综指下跌2.7%,中证500下跌1.13%,沪深300下跌3.28%,中小板指下跌4.87%,创业板指数下跌4.64%。期间本基金上涨0.71%。

    从细分行业看,家用电器、农林牧渔、交运设备、纺织服装、机械设备等行业涨幅居前,信息服务、有色金属、商业贸易、房地产、采掘等行业跌幅靠前。2013年四季度市场在经历了三季度大幅单边上涨之后迎来休整。由于经济数据的持续好转,低估值的汽车家电等早周期行业表现较好。而利率敏感性高的周期性行业如有色地产等持续低迷,三季度涨幅较大的信息服务也迎来调整。

    在具体操作上,本基金四季度保持了较高的仓位,配置上增加了家电、电子等行业的配置,降低了医药、金融等行业的配置。

    2013年四季度资金利率再次高企,已经成为制约市场往上的重要因素。我们认为资金利率持续走高的根本原因在于低效资产的扩张仍然没有得到抑制,政府的“隐性兜底”使得这些资产对于资金来说显得更加安全。资金并没有被真正进行市场化的定价,劣币驱除良币的现象明显。而扭转这种局面需要的是打破刚性兑付,真正抑制低效资产的扩张。这个过程对于经济会有较为明显的冲击。

    看得更加长远一点,我们并不悲观,全面深化改革为中国的转型描绘了一张明确的路线图。使得我们对经济的长期前景充满期待,但在利“立”之前需要一个“破”的过程。因此,在资金利率没有明显下行的情况下,我们对市场持相对谨慎的态度,在结构上仍然倾向于增长确定性高的行业以及反转的行业。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基金单位净值为0.856元,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0.7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涨幅为-2.05%。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的情形。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基金的文件;

    2、《长信恒利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长信恒利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长信恒利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种公告的原稿;

    6、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资格批复文件。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住所。

    8.3 查阅方式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cxfund.com.cn。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基金简称长信恒利优势股票
    基金主代码519987
    交易代码51998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9年7月30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43,758,632.30份
    投资目标把握经济及产业发展趋势和市场运行特征,充分利用产业升级和产业机构调整的机会,挖掘在经济发展以及市场运行不同阶段中优势产业内所蕴含的投资机会,重点投向受益于产业增长和兼具优质品质的个股,力争获取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本基金实行风险管理下的主动投资策略,即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自上而下是以战略的角度强调资产配置和组合管理,自下而上是以战术的角度强调精选个股。

    具体而言,在资产配置和组合管理方面,利用组合管理技术和金融工程相结合的方法,严格控制及监测组合的风险和保持组合流动性。在股票组合方面,自上而下通过深入研究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环境、产业特征等因素,优选增长前景良好和增长动力充分,具备价值增值优势的产业作为重点投资对象,并结合自下而上的对上市公司的深入分析,投资于精选出来的个股,为投资者获取优势产业增长所能带来的最佳投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70%+上证国债指数*3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其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报告期(2013年10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10,115,125.66
    2.本期利润1,376,140.45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055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08,709,894.90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856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0.71%1.26%-2.05%0.79%2.76%0.47%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叶松本基金的基金经理2011年3月30日6年经济学硕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投资学专业研究生毕业,具有基金从业资格。2007年7月加入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行业研究员,从事行业和上市公司研究工作。2010年5月26日开始兼任长信增利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现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184,736,255.4388.04
     其中:股票184,736,255.4388.04
    2基金投资
    3固定收益投资
     其中: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4金融衍生品投资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24,976,754.1411.90
    7其他资产107,466.490.05
    8合计209,820,476.06100.00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农、林、牧、渔业
    B采矿业
    C制造业146,258,958.8370.08
    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E建筑业2,100,000.001.01
    F批发和零售业
    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H住宿和餐饮业3,844,800.001.84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5,436,351.857.40
    J金融业10,475,600.005.02
    K房地产业2,475,000.001.19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145,544.751.99
    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P教育
    Q卫生和社会工作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S综合
     合计184,736,255.4388.51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300196长海股份547,38615,020,271.847.20
    2000525红太阳399,9405,999,100.002.87
    3600089特变电工550,0005,896,000.002.82
    4300039上海凯宝399,8255,837,445.002.80
    5600276恒瑞医药150,0005,697,000.002.73
    6600398凯诺科技799,9495,663,638.922.71
    7000895双汇发展120,0005,649,600.002.71
    8300217东方电热284,9015,370,383.852.57
    9600352浙江龙盛400,0005,288,000.002.53
    10002007华兰生物180,0005,166,000.002.48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83,059.86
    2应收证券清算款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5,738.94
    5应收申购款18,667.69
    6其他应收款
    7其他
    8合计107,466.49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256,557,247.25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1,079,310.42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13,877,925.37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43,758,632.30

      2013年第四季度报告

      2013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