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645 证券简称:中源协和 公告编号:2014-009
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成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2月7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24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4年2月7日下午2:30
4、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5、会议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大理道106号公司会议室
6、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相关人员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以及转融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增补李德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增补韩月娥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于2014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进行了披露,公告名称: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和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1月24日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资格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代表出席股东大会,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在会前提交公司。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合法的书面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14年1月28日下午5点。
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登记时间:
2014年1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5:00。
3、登记地点:
天津市和平区大理道106 号。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理道106号
(2)联系人:吴爽、张奋
(3)联系电话:022—23318350 转8007
(4)传真:022—23319619/8361
(5)邮政编码:300050
2、注意事项:
按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现场不发放礼物;会期预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一律自理。
特别说明:为保证会议现场有良好的秩序,迟到或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者,一律不得入场。
特此公告。
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22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致: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4年2月7日召开的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编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增补李德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2 | 《关于增补韩月娥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的方格内选择一项打“√”。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书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