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事项不构成障碍 晶方科技重启发行
2014-0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信访事项不构成障碍
晶方科技重启发行
⊙记者 徐锐 ○编辑 孙放
晶方科技的A股发行工作将重新步入“正轨”。公司今日公告称,经保荐机构国信证券核查,信访所涉事项对公司本次发行不会构成障碍,经公司和保荐机构审慎研究,决定重启发行工作。
晶方科技拟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6317万股A股,但在1月16日,公司突然宣布暂缓发行。据证监会相关人士介绍,晶方科技暂缓发行是由于发行过程中证监会接到有关信访材料,对公司信息披露提出异议。按照信访处理程序,中介机构需按证监会要求进行核查,其后方可根据核查结果决定下一步发行进程。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核查期间遂要求公司暂缓发行。
晶方科技今日公告显示,信访人认为晶方科技与北京思比科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存在产品质量纠纷,公司还于2012年11月向思比科的经销商蓝柏科企业发展(香港)有限公司以回购晶圆的形式赔偿思比科119.91万美元,期末存货未计提减值准备。上述事项未在招股说明书披露,从而认为晶方科技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对此,国信证券经核查后认为,晶方科技为思比科封装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符合思比科要求 ,公司向蓝柏科的采购系正常采购行为,不属于质量赔偿,也无须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该纠纷事件系企业经营过程中的普通经济纠纷,公司已就该纠纷事项在招股说明书披露,因此保荐机构、会计师、律师认为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所涉事项对本次发行不会构成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