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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4-002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月10日,分别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4年1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开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专利质押贷款的议案》。

      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申请人民币8亿元贷款综合授信额度,包括单笔3年期6.2亿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1.8亿元可循环流动资金贷款额度,用于补充因生产规模扩大所需要的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13年10月25日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该事项也已经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由于银行授信的需要,该笔授信需以公司6项专利提供质押,分别为:一种环境友好镍板及其生产工艺、设备,一种废弃锌锰电池的选择性挥发回收工艺,一种废弃电池的控制破碎回收方法及其系统,一种处理废旧印刷电路板的方法,一种从废旧线路板中回收稀贵金属的方法,一种超细钴合金粉末及其制备方法。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这6项专利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7月23日,评估价值为13900万元。

      本次专利质押事项,能增强企业资信等级,为公司银行融资提供保障。该笔贷款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同意以6项专利进行质押,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申请人民币8亿元贷款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专利质押的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相关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