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昭通爱众发电上网价格调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4-004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昭通爱众发电上网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完善我省丰枯分时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价格 [2013]139号),将对云南省内除糯扎渡、溪洛渡以外的发电企业实施上网侧丰枯电价政策,根据文件精神,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昭通爱众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昭通爱众发电”,公司持有其76.61%的股权)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235元,此电价将在丰水期下浮18%,在枯水期上浮20%,具体情况如下:
供水 区域 | 丰枯分时 | 调价前 (元/kwh) | 调价后 (元/kwh) | 调整情况 (元/kwh) | 执行时间 |
通 县 | 丰水期(6—10月) | 0.197 | 0.1927 | -0.0043 | 2014年1月1日开始执行 |
平水期(5月、11月) | 0.222 | 0.235 | +0.013 | ||
枯水期(1—4月、12月) | 0.247 | 0.282 | +0.035 |
经测算,此次对丰枯分时电价进行调整后,预计昭通爱众发电2014年销售收入将增加约200万元。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4-005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存量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000万元的自有存量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稳健性的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该项投资决策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投资期限自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0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存量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14年1月21日与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工银瑞信睿尊现金保本6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使用自有存量资金人民币共伍仟万元购买工行瑞信睿尊现金保本6号产管理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1、产品名称:工银瑞信睿尊现金保本6号产管理计划
2、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3、产品类型:保本型
4、年化收益率:5.8%
5、产品收益起算日:2014年1月21日
6、产品到期日:2014年2月24日
7、投资对象:主要投资流动性良好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存款等流动性资产、货币市场基金、短期理财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的其他投资品种,本计划委托资产不投资于除货币市场基金、短期理财基金以外的其他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及在银行间和交易所上市的债券。
8、提前终止权:在本产品中,公司无产品提前终止权。
二、公司前两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公司于2013年10月28日使用自有存量资金共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的成都银行汇得益机构专属2013年第55 号人民币理财产品,已于2013年12月3日到期,公司收回本金5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195616.44元;
2、公司于2013年12月11日使用自有存量资金共人民币9000万元购买的工银瑞信睿尊现金保本1号产管理计划,已于2014年1月16日到期,公司收回本金9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406849.32元。
三、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理财产品为保本保收益理财产品,风险较低,在确保日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存量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19000万元(含已到期收回本金的14000万元),累计获取收益602465.76元。
五、备查文件
1、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工银瑞信睿尊现金保本6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