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制改革总体思路明确,今年为“过渡期”,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开展审核
□ 未来3年取消21项行政审批事项,凡法律法规未规定的审批事项将一律取消
□ 支持符合条件的主体设立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逐步放宽行业外资准入限制
□ 强化信披法律责任,建立发行上市、日常监管各环节有机衔接的信披规则体系
□ 深化查审分离体制改革,取消案件会签机制,会领导只能依法对案件提出予以处罚或加重处罚的意见,不允许提议不予处罚或减轻处罚
⊙记者 马婧妤 ○编辑 李剑锋
2014年我国资本市场将进入名副其实的“改革年”。除市场制度规则的市场化改革外,证监会自身的监管转型和市场化改革也将向纵深推进。
1月20、21日两天,2014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证监会主席肖钢在会上发表题为《大力推进监管转型》的讲话。讲话中首次提出了我国推进发行注册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并对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加大市场及监管机构自身透明度建设、提高执法效能、清理整合部门规章等九项具体工作作出部署。
为推进监管改革,证监会拟调整会机关的一些部门,有关方案尚待中央编办及国务院领导批准。
这是近年的证监会年度监管工作会议上,主席讲话首次打破“当年工作总结及来年工作部署”的常规,以专题形式部署改革发展工作。
肖钢在讲话中表示,注册制改革是推进监管转型的重要突破口,当前我国已具备向注册制过渡的基本条件。初步设想,注册制改革的总体思路是:证监会依法设定和核准股票发行及上市条件,统一注册审核规则。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其言行必须与信息披露的内容相一致。发行人、中介机构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充分性和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投资者自行判断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投资价值,自担投资风险。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发行和上市全程进行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他同时表示,注册制的实施需要一个过程,且须以证券法修改为前提。在此之前,监管部门将按照过渡期的安排,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做好今年的审核工作。
按照证监会的工作安排,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将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备案登记等事项,在2002年以来分批次清理取消138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未来3年还将取消21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部分今年取消。
证监会还要求派出机构、交易所、协会和会管单位的审批备案等事项,按业务条线列出清单,进行甄别清理,这项工作将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按照要求,凡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一律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逐步废止;凡没有法律规定的各类事前备案、报告等事项一律取消,确有必要的改为事后备案;所有审批备案事项,都须公布标准、流程、期限和方式。
肖钢在讲话中称,将促进证券期货服务业提升竞争力,提出建立机构业务牌照管理体系,放宽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准入、促进中介机构创新发展等举措。
按照工作安排,未来证券、期货、基金等机构业务相互割裂的局面将打破,允许相关机构交叉申请业务牌照;证监会将支持符合条件的主体设立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形成国有、民营、内资、外资并存的多元化竞争格局和优胜劣汰机制;逐步放宽证券期货业外资准入限制,取消外资金融机构持股比例限制,允许外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设立独资子公司或分公司,取消合资公司业务牌照限制。
“秘密是公正的天敌。”肖钢在讲话中说,下一步证监会将确立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强化市场主体信息披露的法律责任,要求其言行必须与所披露信息一致。同时将考虑建立发行上市、日常监管等各个环节有机衔接的信息披露规则体系。另外,证监会也将加快透明度建设,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做到规则、过程、结果三公开。
根据肖钢的工作部署,证监会将继续深化查审分离体制改革,建立主任委员负责、审理委员定案的行政处罚工作机制,并取消案件会签机制,会领导只可依法对案件提出予以处罚或加重处罚的意见,不允许提出不予处罚或减轻处罚的意见。
同时,证监会还将从两方面开展法律实施规范体系的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二是集中开展证监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整合工作,构建由融资与并购、市场交易、产品业务、市场与机构主体、投资者保护、监管执法、对外开放、审慎监管等8个子体系组成的法律实施规范体系。
《2014资本市场迎改革年 监管转型驶入快车道》详见封三·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