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元货币市场基金暂停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2014-0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鑫元货币市场基金暂停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1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鑫元货币市场基金 | ||
基金简称 | 鑫元货币 | ||
基金主代码 | 000483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鑫元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鑫元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 ||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金额及原因说明 | 暂停申购起始日 | 2014年1月28日 | |
暂停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2014年1月28日 | ||
暂停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 |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鑫元货币A | 鑫元货币B |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000483 | 000484 | |
该分级基金是否暂停申购、定期定额投资 | 是 | 是 |
注:本基金暂停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等其它业务仍照常办理。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如节假前或节假期间需要使用资金,请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所需时间并提前足够时间提出赎回申请,避免因交易跨越假期而带来不便。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 400-606-6188 (免长途通话费)、021-68619600,或登录公司网站www.xyamc.cn获取相关信息。
2、自2014年2月7日起,本基金将恢复办理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