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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4-0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43版)

    1.利率策略

    利率策略主要是从组合久期及组合期限结构两个方向制定针对市场利率因素的投资策略。通过全面研究宏观经济变量(包括国内生产总值、工业增长、货币信贷、固定资产投资、消费、外贸差额、财政收支、价格指数和汇率等),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的可能情景,预测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外贸和汇率政策等政府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分析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变化趋势及结构,在此基础上预测金融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以及金融市场收益率曲线斜度变化趋势,据此对债券组合的平均久期进行调整,提高债券组合的总投资收益。

    组合久期是反映利率风险最重要的指标,根据对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趋势的预期,可以制定出组合的目标久期,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降低组合的久期;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提高组合的久期。

    利用收益率曲线斜度变化可以制定相应的债券组合期限结构策略,例如:子弹型组合、哑铃型组合或者阶梯型组合等,通过配置各期限固定收益品种的比例,达到预期投资收益最大化的目的。

    2.类属配置策略

    债券类属策略主要是通过研究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货币市场及资本市场资金供求关系,以及不同时期市场投资热点,分析同期限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投资品种的利差和变化趋势,评定不同债券类属的相对投资价值,确定组合资产在不同债券类属之间配置比例。

    另外,鉴于本基金特有的运作方式,在分级运作期内的同丰A的每个开放日前以及分级运作期到期转换为LOF开放申赎前,本基金将适当提高流动性较好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的配置比例,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大额赎回情况。

    3.信用策略

    信用策略主要是根据国民经济运行周期阶段,确定各行业的优先配置顺序;研究债券发行人的产业发展趋势、行业政策、企业市场地位、财务状况、管理水平、债务水平、特殊事件风险等基本面因素,评价债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并根据特定债券的发行契约,评价债券的信用级别,确定企业债券的信用风险利差;利用历史数据、市场价格以及资产质量等信息,估算债券发行人的违约率及违约损失率;综合发行人各方面分析结果,确定信用利差的合理水平,利用市场的相对失衡,选择溢价偏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本基金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信用风险管理:(1)进行独立的发行主体信用分析,不断在实践中完善分析方法和积累分析经验数据;(2)严格遵守信用类债券的备选库制度,根据不同的信用风险等级,按照不同的投资管理流程和权限管理制度,对入库债券进行定期信用跟踪分析;(3)采取分散化投资策略和集中度限制,严格控制组合整体违约风险水平。

    4.期限管理策略

    鉴于本基金特有的运作方式,本基金将结合每个开放日基金份额的申赎预估情况,在最大化收益的情况下,确定基金资产在不同剩余期限(6个月以内、6个月-1年、1年-3年、3年-5年、5年以上)固定收益类资产上配置比例。

    分级运作期内,为应对同丰A每6个月的申购、赎回开放,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每6个月期限里,都将结合最新的同类基金产品的申赎情况,持有相应比例的剩余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且具有较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资产,以锁定基础收益并在6个月到期基金份额开放申赎时保证流动性。同时,本基金还将结合前述利率、类属配置和信用三种策略,在不同的市场利率走势、信用环境下,动态调整投资组合的剩余期限,进行波段操作,从而提高基金收益。

    分级运作期到期转换为LOF份额后,本基金将预估LOF份额的申赎情况,结合本基金的债券回购比例限制,保持适当比例的现金和流动性较高、风险较低的固定收益资产,以及时应对基金份额申赎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5.相对价值策略

    本基金认为市场普遍存在着失效的现象,短期因素的影响被过分夸大。债券市场的参与者众多,投资行为、风险偏好、财务与税收处理等各不相同,发掘存在于这些不同因素之间的相对价值,也是本基金发现投资机会的重要方面。本基金密切关注国家法律法规、制度的变动,通过深入分析市场参与者的立场和观点,充分利用因市场分割、市场投资者不同风险偏好或者税收待遇等因素导致的市场失衡机会,形成相对价值投资策略,为本基金的投资带来增加价值。

    6.个券选择策略

    根据单个债券到期收益率相对于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偏离程度,结合其信用等级、流动性、选择权条款、税赋特点等因素,确定其投资价值,选择那些定价合理或价值被低估的债券进行投资。

    7.资产支持证券等品种投资策略

    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在内的资产支持证券,其定价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本基金将深入分析上述基本面因素,并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其内在价值。

    十一、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中债综合指数(全价)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该指数样本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了主要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等)、不同发行主体(政府、企业等)和期限(长期、中期、短期等)。中债综合指数能够反映债券全市场的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债券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可以变更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二、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较低风险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长期预期收益和平均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在分级基金运作期内,本基金经过基金份额分级后,同丰A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稳健收益特征的基金份额;同丰B为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增强收益特征的基金份额。

    十三、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第3季度报告,报告截止日:2013年9月30日。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1权益投资--
     其中:股票--
    2固定收益投资1,324,931,865.4895.77
     其中:债券1,324,931,865.4895.77
     资产支持证券--
    3金融衍生品投资--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29,684,314.842.15
    6其他资产28,795,197.282.08
    7合计1,383,411,377.60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国家债券--
    2央行票据--
    3金融债券159,610,000.0016.29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159,610,000.0016.29
    4企业债券794,069,865.4881.05
    5企业短期融资券320,082,000.0032.67
    6中期票据51,170,000.005.22
    7可转债--
    8其他--
    9合计1,324,931,865.48135.24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3020113国开01600,00059,850,000.006.11
    212272712东胜债491,13051,794,569.805.29
    3128240012汉城投MTN2500,00051,170,000.005.22
    413032413进出24500,00050,080,000.005.11
    504136006513闽漳龙CP001500,00050,045,000.005.11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中未约定国债期货的投资政策。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持仓。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无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218,625.72
    2应收证券清算款-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28,554,122.94
    5应收申购款-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22,448.62
    8其他-
    9合计28,795,197.28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四、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成立以来的业绩如下:

    项目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率

    超额

    收益率

    2012年12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0.00%0.07%-0.07%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0.42%-1.11%1.53%
    2012年12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9月30日0.42%-1.03%1.45%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十五、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4.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8.基金资产的资金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资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70%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7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或双方约定的方式),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划出,由基金管理人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4.本条第(一)款第4至第9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本条第(一)款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以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五)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六、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中,增加了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二)在“三、基金管理人”中,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情况。

    (三)在“四、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情况。

    (四)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的相关信息。

    (五)在“六、基金份额的分级”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六)在“九、同丰A的基金份额折算”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七)在“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八)在“十一、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九)在“十二、基金转型与基金份额转换” 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十)在“十四、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十一)在“十六、基金的业绩”中,更新了自基金成立以来的本基金业绩表现数据。

    (十二)在“二十八、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更新了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期间所涉及的相关信息披露。

    十七、 签署日期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于2014年1月10日签署。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