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要闻
  • 4:财经新闻
  • 5:公司
  • 6:互动
  • 7:研究·宏观
  • 8:艺术资产
  • 9:股市行情
  • 10:市场数据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分公司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 汇丰晋信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14年1月25日   按日期查找
    5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56版:信息披露
    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分公司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汇丰晋信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2014-0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84 股票简称:光电股份 编号:临2014-03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立案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金额合计:人民币107,779,858.04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否

      一、本次诉讼的受理情况

      2014年1月2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北方光电科技防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防务公司”)对主债人云南天达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达公司”)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14年1月2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上述案件。

      二、本次诉讼起诉的基本情况

      诉讼请求:1、请求判决被告立即归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88,965,640.63元(捌仟捌佰玖拾陆万伍仟陆佰肆拾陆角叁分)。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至欠款实际付清日止,以人民币88,965,640.63元为基数,按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18,814,217.41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近年来,原告先后给被告借款人民币88,965,640.63元。2013年11月30日经双方对账,被告确认尚欠原告借款人民币88,971,319元;2013年12月31日被告归还原告借款5,678.37元。原告履行了借款义务,而被告至今未归还借款。经原告对此催讨,但被告均以受金融风暴大环境影响、资金紧张等理由搪塞拖延不还。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因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目前无法判断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就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