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公司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4-05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2014年1月24日,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董事长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通知,上述人员于2014年1月2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个人自有资金增持了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流通股份,成交价格在每股7.19元至7.23元之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股票情况
单位:股
姓 名 | 职 务 | 本次购买前持股数量 | 本次购买数量 | 本次购买后持股总数 | 本次购买后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吉兴业 | 董事长 | 0 | 20,000 | 20,000 | 0.00335% |
吉兴军 | 董事兼总经理 | 0 | 20,000 | 20,000 | 0.00335% |
董 永 |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 0 | 20,000 | 20,000 | 0.00335% |
孙 凯 | 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 0 | 20,000 | 20,000 | 0.00335% |
赵 飞 | 副总经理 | 19,239 | 20,000 | 39,239 | 0.00657% |
李学天 | 副总经理 | 0 | 20,000 | 20,000 | 0.00335% |
二、本次增持的目的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购买公司股份,是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前景的信心,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公司股票前,公司董事长吉兴业先生、总经理吉兴军先生、副总经理董永先生、副总经理孙凯先生、副总经理赵飞先生及副总经理李学天先生已将增持计划书面通知公司董事会秘书,本次购买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及本公司《兴业矿业: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2、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的股票进行管理,并督促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排除未来继续增持的可能。公司将继续关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公司股票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