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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回购套利
本基金将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限定的比例内,适时适度运用回购交易套利策略以增强组合的收益率,比如运用回购与现券之间的套利、不同回购期限之间的套利进行低风险的套利操作。
4. 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利用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进行套利、避险交易,控制基金组合风险,获取超额收益。本基金进行权证投资时,将在对权证标的证券进行基本面研究及估值的基础上,结合股价波动率等参数,运用数量化期权定价模型,确定其合理内在价值,从而构建套利交易或避险交易组合。未来,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履行适当程序后更新和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十、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新兴产业指数*75%+上证国债指数*25%
中证新兴产业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选择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两市上市的新兴产业的公司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100家公司组成,以综合反映沪深两市中新兴产业公司的整体表现。上证国债指数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所有固定利率国债组成,编制合理、透明、运用广泛,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权威性。基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如果上述指数不适用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进行适当的程序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其中,若变更涉及本基金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的实质性变更,则基金管理人应就变更事宜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若变更事宜对基金投资无实质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机构变更、指数更名等),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在取得基金托管人同意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应至少提前30 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十一、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十二、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期为2013年7月1日起至2013年9月30日。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597,480,044.54 | 86.60 |
其中:股票 | 597,480,044.54 | 86.60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 | - |
其中:债券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61,751,606.49 | 8.95 |
6 | 其他资产 | 30,721,356.18 | 4.45 |
7 | 合计 | 689,953,007.21 | 100.00 |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各项目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 | - |
B | 采矿业 | - | - |
C | 制造业 | 385,679,740.18 | 56.67 |
D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 - |
E | 建筑业 | - | - |
F | 批发和零售业 | - | - |
G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 - |
H | 住宿和餐饮业 | - | -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90,890,304.36 | 28.05 |
J | 金融业 | - | - |
K | 房地产业 | - | - |
L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 - |
M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 - |
N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 - |
O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 - |
P | 教育 | - | - |
Q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 - |
R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20,910,000.00 | 3.07 |
S | 综合 | - | - |
合计 | 597,480,044.54 | 87.79 |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300324 | 旋极信息 | 2,290,000 | 78,272,200.00 | 11.50 |
2 | 300072 | 三聚环保 | 3,460,000 | 68,957,800.00 | 10.13 |
3 | 300267 | 尔康制药 | 2,850,000 | 67,488,000.00 | 9.92 |
4 | 002618 | 丹邦科技 | 1,635,130 | 66,484,385.80 | 9.77 |
5 | 300300 | 汉鼎股份 | 3,020,000 | 64,597,800.00 | 9.49 |
6 | 300331 | 苏大维格 | 1,403,347 | 53,748,190.10 | 7.90 |
7 | 300271 | 华宇软件 | 1,569,804 | 48,020,304.36 | 7.06 |
8 | 601231 | 环旭电子 | 1,500,000 | 33,030,000.00 | 4.85 |
9 | 300207 | 欣旺达 | 1,000,000 | 26,350,000.00 | 3.87 |
10 | 300285 | 国瓷材料 | 909,858 | 25,112,080.80 | 3.69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权证。
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无在报告编制日
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股票。
(3)基金的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557,379.89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0,034,170.83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28,981.97 |
5 | 应收申购款 | -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100,823.49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30,721,356.18 |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173,260,854.05 |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 538,428,965.98 |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 352,026,436.19 |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359,663,383.84 |
10、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截至2013年9月30日)的投资业绩及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三个月 | 36.31% | 1.94% | 13.69% | 1.14% | 22.62% | 0.8% |
自合同生效至今 | 89.2% | 1.47% | 11.7% | 1.11% | 77.5% | 0.36% |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 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 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 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3年07月25日刊登的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中邮战略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一、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基金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进行了变更;
2、在“四、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托管人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对代销机构进行了更新;
4、在“九、基金的投资”,对本基金的组合报告进行了更新;
5、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增加了本次更新内容期间的历次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