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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回应市场热点正在核查我武生物宏良股份严打新股配售违法违规行为
    2014-0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马婧妤 郭玉志 ○编辑 枫林

      

      昨日,中国证监会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对于市场关注的新股定价抽查、市场质疑的我武生物及宏良股份涉嫌违规以及中美证券跨境执法等问题进行了集中回应。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目前证监会正对市场质疑的我武生物及宏良股份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同时,对于美方中止国际四大会计事务所中国分支在美国业务六个月的情况,证监会将对此事保持密切关注,并就后续事宜与美国证监会进行交涉。对此判决可能产生的后果,美国证监会应承担全部责任。

      

      此次抽查44家机构询价对象

      近期,有媒体报道,我武生物被爆IPO配售环节涉嫌寻租以及宏良股份涉嫌财务造假以及隐瞒供应商关联关系。

      对此,邓舸称,2014年1月15日,证监会已公布对新股发行过程进行抽查,我武生物的主承销商海际大和也在抽查名单之内,目前正在核查中。而对于有媒体披露IPO新股宏良股份涉嫌财务造假及隐瞒相关应披露的信息,证监会也正对其进行核查。

      根据1月12日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中国证监会日前已经开始对新股发行过程进行抽查。此次抽查44家机构询价对象及13家主承销商。邓舸表示,目前新股定价抽查还在进行中。

      邓舸强调,改革新股配售方式是本次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主承销商自主配售机制符合市场化改革方向,也是成熟市场通行做法。但是,市场化改革绝不意味着放任自流。“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为了防范新股配售过程中的利益输送和暗箱操作等行为,中国证监会在《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除规定禁止向相关关联人群体配售外,还要求发行人和承销商依法披露配售原则、配售结果以及配售结果是否符合配售原则等信息,以利社会监督。新股启动发行后,媒体对一些配售中的现象进行了关注和跟踪,起到了很好的社会监督效果。中国证监会将根据新股配售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强化新股配售的过程监管、行为监管和事后问责,严厉打击新股配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美国证监会应承担全部责任

      北京时间2014年1月23日,美国证监会公布经美国证监会行政法官裁定,全球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中国关联公司将被暂停为在美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达六个月。

      对此,邓舸表示,这一裁定无视中方在提供审计底稿和推进中美跨境执法合作所做的努力和已经取得的进展,在目前中美跨境监管合作渠道畅通有效的情况下仍坚持对事务所进行处罚,证监会对此深表遗憾。

      近年来,中国证监会一直加强同与境外监管机构开展合作,共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13年3月,证监会根据国务院批示精神制定了对外提供审计底稿流程,在不违反我国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开始在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多边备忘录框架下向境外监管机构提供有关中国概念公司审计底稿,开展执法合作;2013年5月,证监会和财政部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察委员会(PCAOB)签订执法合作协议,开展中美审计执法合作。

      截至目前,证监会共向包括美国证监会和PCAOB在内的境外监管机构提供了4家中国概念公司的审计底稿。

      邓舸强调,这是美国证监会行政法庭的初步裁定,还需经过美国证监会委员会审核后生效;法官注意到了中美监管机构跨境合作的开展情况,事务所也可依法向美国证监会委员会提起上诉,申请复议。证监会希望美国证监会委员会能够从中美证券监管合作的大局出发,作出正确的判断,促进事态得到妥善解决。证监会将对此事保持密切关注,并就后续事宜与美国证监会进行交涉。对此判决可能产生的后果,美国证监会应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