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编号:2014-008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月1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月24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一、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卓优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卓优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18个月,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18个月,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14年公司及公司海外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一)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具体内容如下:
1、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共获银行授信额度人民币117.28亿元人民币,为使公司能够正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周国辉先生、冯均鸿先生共同决定并签署公司向以下共计20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融资额度(含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申请有效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具体授信内容包括:各银行的授信申请金额、融资币种、额度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授信用途等并签署相关授信申请决议,并在每年季报时向董事会汇报上季度银行授信情况。
表一:2014年公司申请授信额度计划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银行名称 | 2013年额度 | 2014年预计额度 |
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 250000 | 400000 |
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130000 | 250000 |
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 253500 | 500000 |
4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 | 140000 | 150000 |
5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 | 44900 | 60000 |
6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20000 | 50000 |
7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50000 | 50000 |
8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50000 | 70000 |
9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40000 | 60000 |
10 |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皇岗支行 | 12400 | 50000 |
11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30000 | 40000 |
12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23000 | 40000 |
13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 | 12000 | 12000 |
14 | 广东南粤银行深圳分行 | 10000 | 20000 |
15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35000 | 50000 |
16 | 渤海银行深圳分行 | 30000 | 40000 |
17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2000 | 20000 |
18 |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龙华支行 | 0 | 200000 |
19 |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0 | 40000 |
20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30000 | 50000 |
合 计 | 1172800 | 2152000 |
2、公司从即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向上列20家银行及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华商银行总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大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华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等银行申请不超过等值美元壹拾伍亿元(含)的外币或人民币借款/对外基本授信/TT代付/人民币信用证/融资性保函/备用信用证等额度(以下简称“借款额度”),并由公司提供足额的人民币/外币存单/人民币理财产品或全额保证金进行质押;同时申请不超过等值美元壹拾亿元(含)利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远期等额度,以降低该项“借款额度”使用时的融资成本。
授权周国辉先生、冯均鸿先生二人共同决定以上上借款额度及利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远期等 额度的具体金额、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用途等,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并授权以上二人签署相关授信申请决议;授权周国辉先生签署所所需相关授信及担保文件,并授权韦兰女士办理上述授信项下具体融资事项。
3、为简化在以上第1、2项所列额度内每次办理业务的手续,相关法律文件和合同上法定代表人签字与加盖其私人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由本公司负责。
(二)关于公司海外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内容如下:
1、公司海外控股子公司现有银行信贷额度约11亿港币。2014年公司香港及海外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联怡(香港)有限公司、卓怡恒通电脑科技有限公司、EA Digitech Ltd.、Eternal Asia (s) Pte. Ltd.、Eternal Fortune Fashion LLC、Eternal Asia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 USA) Corp、Eternal Asia Distribution (s) Pte. Ltd.、Eternal Asia(Malaysia) Sdn.Bhd.、Eternal Asia (Phillipines) Pte. Ltd.等)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香港工银亚洲、香港建银亚洲、建行香港分行、花旗中国、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香港分行、中信银行(国际)、Cathay Bank、East West Bank、Standard Chartered Bank Singapore、HSBC Singapore、Bank of China Luxemburg Branch、DBS Singapore、Citibank Singapore、ICBC(EUROPE)S.A. AMSTERDAM BRANCH等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25亿港币(或等值美金、跨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申请金额、币种、额度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用途等以各银行授信或担保文件约定为准。同时授权周国辉先生签署所需相关授信及担保文件。
2、2014年公司海外子公司(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联怡(香港)有限公司、Eternal Asia (s) PTE. Ltd.等)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澳门分行、中国银行(香港)、中国工商银行(亚洲)、中国农业银行香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亚洲)、招商银行香港分行、花旗银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恒生银行、星展银行、永隆银行、Standard Chartered Bank Singapore、DBS Singapore、HSBC Singapore等银行申请不超过50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外汇交易额度(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合约等)或足额人民币/外币质押借款额度或备用证/融资性保函担保贷款额度。外汇交易额度用以开展金融套期保值交易。外汇交易额度、足额人民币/外币质押借款额度、备用证/融资性保函担保贷款额度的具体金额、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用途等以合同约定为准。同时授权周国辉先生签署所需相关授信及担保文件。申请有效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14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境内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1、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4、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500万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5、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6、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广东南粤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7、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平安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部分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议案》
公司位于上海金粤路202号、上海业盛路383号、长沙麓区东方红中路589号、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数字3路32号的自用建筑物部分停止自用,改为出租,从2013年12月1日起,将上述原自用建筑物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及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五、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请董事会于2014年2月10日召开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24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编号:2014-009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
卓优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业务发展需要,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14年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卓优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卓优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18个月,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18个月,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担保数量及本次担保事项所涉及公司的累计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数量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公司累计担保额度(非实际担保总额):人民币473,51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
●公司逾期对外担保:0元
●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卓优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18个月,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39号国际文化大厦2701B、2703号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成立时间:1997年11月10日
经营范围: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非实物方式);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燃料油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黄金、白银、K金、铂金、钯金、钻石、珠宝等首饰的购销;汽车(不含小轿车)的经营(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14年5月22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许可期限至2015年6月6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月27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11月22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有效期至2014年11月22日。)
怡亚通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98,612.62万元,截止2013年9月30日,怡亚通的总资产为859,723.70万元,净资产为200,550.18万元,总负债为659,173.52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为1,96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6.67%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卓优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优数据”)
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国际文化大厦2402
法定代表人:陈伟民
成立时间:1999年1月8日
经营范围:计算机及零配件的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周边产品、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网络产品、通讯产品的开发与销售,其它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以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进出口业务。
卓优数据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持有其60%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3年9月30日,卓优数据的总资产为10,797万元,净资产为4,774万元,总负债为6,023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为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5.79%。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73,51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130,597.13万元的362.57%,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其他
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为除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24 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编号:2014-010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业务发展需要,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在2014年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14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4、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500万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5、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6、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广东南粤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7、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平安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担保数量及本次担保事项所涉及公司的累计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数量不超过人民币19.15亿元(或等值外币)。
●公司累计担保额度(非实际担保总额):人民币473,51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
●公司逾期对外担保:0元
●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上述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14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期限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39号国际文化大厦2701B、2703号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成立时间:1997年11月10日
经营范围: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非实物方式);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燃料油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黄金、白银、K金、铂金、钯金、钻石、珠宝等首饰的购销;汽车(不含小轿车)的经营(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14年5月22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许可期限至2015年6月6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月27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11月22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有效期至2014年11月22日。)
怡亚通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98,612.62万元,截止2013年9月30日,怡亚通的总资产为859,723.70万元,净资产为200,550.18万元,总负债为659,173.52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为1,96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6.67%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怡亚通”)
注册地点:浦东新区金桥出口加工区金滇路200号101室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成立时间:2006年4月24日
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燃料油(不含化学危险品)、计算机及配件、机电产品、仪表仪器、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电子元器件、钢材、建材、五金工具、化工原料(除危险品)、百货、橡塑制品、医疗器械(一类)的销售,及上述有关业务的咨询服务(除经纪)。(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上海怡亚通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3年9月30日,上海怡亚通的总资产为90,684万元,净资产为36,846万元,总负债为53,838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9.37%。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73,51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130,597.13万元的362.57%,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其他
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为除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24 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编号:2014-011
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
有限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概述
1、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的日期
自2013年12月1日起。
2、涉及的范围
项目名称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用于出租面积约(平方米) | 房产证号码 | 土地权证编号 | 地址 |
上海怡亚通供应链基地项目 | 47,643.57 | 42,174 | 沪房地浦字(2010)第072058号 | 沪房地浦字(2010)第072058号 |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粤路202号 |
上海洋山保税港供应链基地一期 | 28,130.15 | 23,930 | 沪房地浦字(2013)第228712号 | 沪房地浦字(2010)第231341号 | 上海市洋山保税港区业盛路383号 |
怡亚通中西部供应链整合基地项目 | 37,441.23 | 35,829 | 长房权证岳麓字第713321930号 | 长国用(2009)第026466号 | 长沙市岳麓区东方红中路589号 |
辽宁仓储配送中心 | 25,062.00 | 22,273 | 房权证开字第K54505号、第K54506号 | 大开国用(2009)字第0116号 | 大连市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数字3路32号 |
合计: | 138,276.95 | 124,206 |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原因
公司位于上海金粤路202号、上海业盛路383号、长沙麓区东方红中路589号、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数字3路32号的自用建筑物部分停止自用,改为出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规定,公司应将上述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同时,上述原自用建筑物满足“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两个条件,为了更准确地反映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增强公司财务信息的准确性,便于公司管理层及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真实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拟对该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二、本次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为首次选择,不存在对以前会计年度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2、本次会计政策选择后,公司每个会计年度末均须通过评估报告对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进行估价,若建筑物所在地的房地产市场出现大幅变动会导致公允价值的变动,可能会增加公司未来年度业绩波动的风险。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采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是目前通行的成熟方法,可以更加真实客观的反映公司价值,有助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和资产情况。采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具备必要性。
公司目前投资性房地产项目位于上海金粤路202号、上海业盛路383号、长沙麓区东方红中路589号、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数字3路32号,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可以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采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具有可操作性。
基于以上原因,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14-012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1月24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4年2月10日上午10: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24号深圳中航城格兰云天大酒店15楼行政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5、参加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
6、会议期限:半天
7、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30日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卓优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4年公司及公司海外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14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1月3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国际文化大厦27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14年2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3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梁欣、常晓艳
联系电话:0755-88393198、0755-88393181
传真:0755-83290734-3172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国际文化大厦27楼
邮编:518033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1、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卓优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2、审议《关于2014年公司及公司海外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3、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14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