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股发行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14-013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5号文核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人”或“特变电工”)以2014年1月16日(股权登记日,T日)收市后特变电工股本总数2,635,559,840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2.2股的比例向股权登记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全体股东配售A股股份。本次配股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14年1月23日(T+5日)结束。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一、认购情况
本次配股共计可配售股份总数为579,823,165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主机统计,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网上认购数据验证,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认购情况如下:
项目 | 股东认购合计 | 占可配售股份总数比例 |
有效认购股数(股) | 530,353,146 | 91.47% |
有效认购资金总额(元) | 3,659,436,707.40 | / |
注:上述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
二、发行结果
根据本次配股发行公告,本次特变电工配股共计可配售股份总数为579,823,165股,全部采取网上定价方式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本次特变电工原股东按照每股人民币6.90元的价格,以每10股配售2.2股的比例参与配售,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
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16日,T日)收市,特变电工股东持股总量为2,635,559,840股,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14年1月23日,T+5日)特变电工配股有效认购数量为530,353,146股,认购金额为人民币3,659,436,707.40元,占本次可配股份总数579,823,165股的91.47%,超过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关于“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视为发行失败的认配率下限;同时特变电工第一大股东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和第二大股东新疆宏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均履行了其全额认购的承诺,合计全额认购其可配股数107,699,930股,占本次可配股份总数579,823,165股的18.57%。故本次配股发行成功。
2、本发行结果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认购获得配售的所有股东送达获配的通知。
三、本公告见报当日(2014年1月27日,T+7日)即为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配股除权日),本次配股的获配股份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有关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投资者查阅2014年1月14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和《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公告》,投资者也可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五、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
1、发行人: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新
注册地址:新疆昌吉市延安南路52号
董事会秘书:郭俊香
证券事务代表:焦海华
电话:0994-6508000
传真:0994-2723615
2、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保荐代表人:胡金泉、吴将君
项目协办人:武彩玉
项目组其他人员:马东林、张福德、李敬昌、崔志强
联系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
电话: 020-87555888-8683、8383
传真: 020-87555850
特此公告。
发行人: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7日